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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之十五 木贾《刘九洲墓志铭》
所属图书:《兴义文史资料解读》 出版日期:2014-06-01 文章字数:1359字

解读之十五 木贾《刘九洲墓志铭》

《刘九洲墓志铭》现状

原文:

译文:我家的世系始祖自江西迁湖南丰州慈利县,经过几世,曾祖就迁居湖南永顺州桑植县,又迁居湖北宣恩县,祖父生父亲及伯父五人。父亲秉性聪明机敏,品行严谨端正,自从他放弃学业而担负家庭责任以后,尽心竭力,家世由此兴旺。后来迁居龙山,家业更是有了很大起色。不料嘉庆元年(1796年)时事混乱,嘉庆七年(1802年)就侍奉着祖父带领家族迁居兴义,购置田宅,费尽辛劳得以在兴义西乡木贾安居下来。

原文:

译文:时值兴义县差役繁重,至嘉庆十四年(1809年)又拨亦资孔站务属兴义县办理。兴义人无法承担苛税的骚扰,而父亲不顾性命,不怕险阻,同他人一同向上司反映,站务竟然靠他们上访得以免除,全县士民生活于是安定下来,让人钦佩的是父亲不独有功于宗族,也有功于家乡,大概也称得上祖宗的孝子贤孙了。所以今年病故,卜葬于山乡,想要追念他的贤惠仁义,其他有学问的先生推辞不敢受写墓志铭,我就自行建碑刻石,略述其生平,以让后人知晓,刻在先人的坟墓上,以志永远不忘。如果说古代不修豪华墓,仅增加四尺黄土就用马鬣封上,又是儿子所不忍做的了,以此撰墓志。

一、史料来源

选自民国《兴义县志》,纸质。1947年编制,1966年复制。刘九洲墓原位于木贾小寨西侧,因木贾片区开发,墓迁至原木贾小学后山顶。原墓碑无存,仅从其子刘士俊墓碑录中摘录数句刻于碑上。

二、作者介绍

刘士俊生卒年不详,可参读《刘士俊墓碑录》。

三、解读

刘九洲是兴义置县初期的风云人物。据《兴义府志》、民国《兴义县志》记载,兴义置县之后隶兴义府管辖,因黄草坝赋税在原普安州辖区首屈一指,划归兴义府后,普安州税收减少,州官心怀私利,向贵州巡抚反映兴义建县忘站,亦资孔驿站站务负担应归兴义县等事项。后来普安州升为直隶州后,要求将兴义县重新划归直隶州管辖,巡抚未作深入调查,两件事都允准。离普安州远,赋税诉讼均不便,置县成果毁于一旦。嘉庆十四年(1809年)冬月兴义士民群情激奋,公推刘九洲父子、孟洪泰等到北京上访。朝廷责成贵州巡抚调查解决,经过深入调查及当堂对质,兴义县胜诉。嘉庆十六年(1811年)兴义县改隶兴义府,亦资孔站站务负担一并免除,这就是“州、府隶属之争”。史称“兴义置县”为兴义县第一次革命,这次“州、府隶属之争”的解决是第二次革命,刘九洲的墓志铭为这一史实添了新证。其子刘士俊墓位于木贾小寨,墓志铭保存完好,与《兴义府志》、民国《兴义县志》的史料相互印证,是研究置县之初兴义历史的重要实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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