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水河花苗源流及重要节日考
贵州古代至今有两条河流都叫清水江,其中一条是流经黔东南腹地的清水江,另一条是流经贵阳市区和乌当、开阳及黔南的福泉、贵定、龙里的清水江。至今两条河流仍名清水江,为了区别,本文特称贵阳南明河下游的清水江为清水河。沿清水河而居的苗族支系自称小花苗,本文称之为清水河花苗。
一、清水河花苗源流
苗族族源,可追溯至远古九黎和三苗部落。《山海经·海外南经》:“三苗国,在赤水东。”《史记·五帝纪》:“三苗在江淮荆州。”《国语·楚语下》:“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可见,早在尧舜禹夏商周时期,三苗就生活在江淮荆州一带。秦汉魏晋南北朝,苗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被统称为“夷”,《史记》《汉书》等专列《西南夷传》。隋唐时期,史籍称南方各族为“蛮”或“南蛮”,唐代《蛮书》最早记载有“苗”。《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载有东谢蛮、西赵蛮、南谢蛮等,今南明河下游清水河两岸唐代属蛮州辖地,故唐代东谢蛮等包括花苗祖先。唐樊绰《蛮书》卷十:“又黔泾巴夏四夷苗众,咸通三年(862年)春三月八日因入贼朱道古营栅。” [1] 这是关于“苗”的最早记载。宋元时又称苗族祖先为“猫”,与苗族自称“蒙”音近。宋代朱辅《溪蛮丛笑》:“犵狫比猺、猫则妄自尊大。”“生界,去州县堡寨远,不属王化者名生界。”“生界”即生苗居住之界,与归顺纳税的熟苗相对。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卷三:“宋景阳,河北真定人,开宝八年累官至宁远军节度使。时广右诸蛮作乱,诏景阳率师征之……诏建总管府于大万谷落等处……其苏、赵、周、高、蓝、南、容七姓则举族附焉。”蓝姓为黔中花苗大姓,北宋初归附宋氏后不绝于史,至今已有千余年历史。《元史·成宗三》:大德五年(1301年)六月“丙戍,雍真葛蛮土官宋隆济率猫、狫、紫江诸蛮攻杨黄寨”。《地理六》:普定路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招到罗甸国札哇并……猫人诸种蛮夷四万六千六百户”。因此,宋元时期的“猫”就是水东花苗祖先,元代花苗祖先“猫”在水东已比较普遍。
明代“苗”已经作为族名。邝露《赤雅》卷一:“苗自为一类。”《明一统志·贵州布政司》:“旧志,贵州所辖夷人,种类非一……曰东苗,曰西苗……习俗各异。”东苗、西苗由唐宋时期的东谢蛮和西赵蛮演变而来,嘉靖《贵州通志·风俗》:“乖西司苗其类有二,曰东苗,曰西苗。其俗相同。” [2] 嘉靖《炎缴纪闻·蛮夷》:“苗人,古三苗之裔也……近省者为熟苗,输租服役稍同良家,则官司籍其户口息耗登于天府,不与是籍者谓之生苗,生苗多而熟苗少。”明代明确把苗分为熟苗与生苗,包括花苗在内的大多数苗族仍属生苗。万历《黔记·诸夷》:“苗人,古三苗之裔。自长沙辰沅以南,尽夜郎之境,往往有之,与民夷混杂,通曰南蛮。其种甚多。散处山间,聚而成村者曰寨。” [3] 明万历时的“苗人”是远古三苗和南蛮后裔,散居湖南到贵州山谷间,种类繁多,聚居成村叫苗寨,与今天的苗族已相差不大。
花苗正式得名于明万历时。万历《黔记·诸夷》引江进之《黔中杂咏》诗11首,其中有诗句云“明月应有鹤笙远,花苗所在营三窟”,描绘的正是万历时花苗在月光下跳月的情景。此后花苗逐步分散迁居。康熙《贵州通志·蛮獠》:“花苗,在新贵县广顺州……裳服先用蜡绘花于布而复染之,既染去蜡则花见,饰袖以锦,故曰花苗。” [4] 乾隆《黔南识略·贵阳府》:“苗类属府管辖者有宋家、蔡家、花苗、白苗、青苗、仲家各种。”“花苗……衣袖、领缘皆用五色线刺锦为饰,裙亦刺花,故曰花苗。” [5] 故花苗乃因擅长刺绣挑花而得名。早在清初,清水河花苗中就涌现出了抗清起义领袖蓝二,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清顺治四年(南明永历元年,1647年),苗贼蓝二反,陷瓮安、黄平,围平越(今福泉)。”蓝二是宋代归附的苗族大姓蓝姓后裔,也是清初著名的反清英雄。乾隆年间,开州蒲窝(今开阳平寨村)花苗中又涌现出不畏艰辛,多次赴省、府、州鸣冤叫屈,为花苗夺回汉族侵占土地的苗族英雄蓝阿秧。 [6] 道光年间,花苗已广泛分布于贵州大地上,《黔南职方志略·苗蛮》:“大抵贵州所有苗种凡五十有二。”“花苗,贵阳、定番、大塘、广顺、开州、贵筑、修文、安顺、郎岱、归化、永宁、镇宁、普定、清镇、大定、平远、黔西、威宁、水城、毕节、镇远、施秉、天柱、黎平皆有之。” [7] 清末,水东花苗以清水河为中心,以共同的语言和习俗为纽带,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清水河花苗支系。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苗”的名称历史悠久,尽人皆知,且苗族人民普遍接受,故将族名统一为苗族。由于几千年来长期迁徙的结果,各地苗族彼此隔绝,形成了许多苗族方言和土语,并相应形成了许多苗族支系,大支系又可分成若干小支系。仅花苗就大致包括:水东花苗,即居住于贵阳的乌当和开阳,以及黔南的龙里、福泉、贵定五县(区、市)清水河畔的苗族,自称小花苗,又称洛北河支系,其中,开阳、乌当、龙里交界处南明河一带花苗又称为乌当支系;四川叙永花苗,也叫叙永支系;威宁大花苗,居住在威宁、赫章、六盘水与云南昭通、彝良、宣威、禄功、曲靖一带,又称威宁支系;六冲河小花苗,居住在赫章、纳雍、威宁、织金、毕节、大方的六冲河两岸,又称六冲河支系。清水河花苗由于长期聚族而居于清水河沿岸,不仅语言服饰相同,而且形成了跳月节、斗牛节、杀鱼节和芦笙节等重要节日。
二、清水河花苗的重要节日
清水河花苗自古节日众多,流传至今且影响较大有跳月节、斗牛节、杀鱼节和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芦笙节等。
(一)清水河花苗跳月节
跳月,也叫跳圆、跳厂、跳场、跳花、跳硐等,是苗族历史最悠久、流传最广的芦笙舞。《贵州少数民族节日大观》(贵州民族出版社,1991)一书共收录苗族节日74个,其中,叫跳月及包含芦笙舞内容的就有约1/2。笙在中国起源很早,早在传说中的女娲时代,就有了笙。1978年湖北随州战国时期曾侯乙墓出土文物中就有笙。其出土的一件青铜器上有铭文“隹(唯)王五十又六祀”,据郭沫若在《两周全文辞大系图考》中考证:“隹(唯)王五十又六祀为楚惠王五十六年,即公元前443年。”因此,中国使用笙至少已有2500多年历史。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乐考十一·匏之属》:“《礼记》曰‘女娲之簧。’《说文》曰:‘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夏商周时笙开始流行,到汉代已经比较盛行,汉唐时期,先后出现过云笙、竽笙、和笙、凤笙及瓢笙等。晋代开始以竹制笙,晋戴凯之《竹谱》:“筿出鲁郡邹山,堪为笙。”唐代杜佑《通典·乐典四》:“瓢,七笙,竽笙……列管匏内,施簧管端……后代易以竹。”宋代时,笙舞十分流行,《蛮溪丛笑》:“葫芦笙,潘安仁〈笙赋〉:曲沃县匏、汶阳孤筿皆笙之材。蛮所吹葫芦笙,亦匏筿余意,但列六管……”《文献通考·夜郎考》:“(宋)太平兴国五年,番王龙琼琚遣诸子并诸州蛮七百四十七人以方物名马来贡……太宗召见,询以地理风俗……因令作本国歌舞。一人吹瓢笙如蚊呐声,良久,数十辈连袂婉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询其曲,则名《水曲》。”卷138《乐考十一·瓢之属》:“葫芦笙……宋朝至道初西南蕃诸蛮入贡吹瓢笙,岂葫芦笙也?”卷148《乐舞考·夷部乐》又云:“罗蕃,其作乐不过鸣,大吹葫芦笙,乐人踏舞而已。”罗蕃是宋元时西南八蕃之一,《宋史·蛮夷四》关于瓢笙舞《水曲》的记载与《文献通考》完全一样。宋代南宁州及八番地均在今黔南惠水县境。因此,宋代苗族瓢笙舞已极为盛行。芦笙最早见于明代史籍,《炎缴纪闻·蛮夷》:“苗人……未婚男女吹芦笙以和歌。”清《续文献通考·乐考·匏之属》:“芦笙,田雯《黔书》曰:每岁孟春,苗之男女相率跳月,男吹笙于前以为导……其笙截芦为管者六,通其节而栉比之,长者四尺以次而短至三尺,参差若羽。窍其短者孔六,以达于长。以指扪之,而又截竹径尺,衡(横)绾于六管之衔而吹之。”对芦笙的制作和使用方法作了详细记录,可见,清康熙年间贵州苗族芦笙舞已十分普遍。苗族跳月明代见于史籍,《炎缴纪闻·蛮夷》:“苗人……仲春,刻木为马。祭以牛酒,老人并马箕踞,未婚男女吹芦笙以和歌,淫词谑浪,谓之跳月。”现存明代三部《贵州通志》都有关于苗族跳月的记载。清康熙年间田端之有《黔南竹枝词》描绘跳月盛况:“花树跳花花一族,月场跳月月三更,浓妆只爱悬珠好,雾壳争如绘蜡精。”乾隆时,“花苗……孟春合男女于野,谓之跳月。择平壤为月场,以冬春树一木植于地上,缀以野花,名曰花树,男女皆艳服,吹芦笙踏歌跳舞,绕树三匝,名曰跳月。”可见跳月最初指的是苗族在月光下跳芦笙舞。清水河花苗中跳月更是盛况空前。
据《贵州少数民族节日大观》,清初清水河花苗已有相对固定的跳月场所,并且开州(开阳)、贵定、龙里和平越(今福泉)已形成农历正月依次轮番跳月的习俗,即跳月从农历正月初二开始,至正月二十八日结束,并有固定场次:初二、十六日、十七日分别跳福泉沙坪、黔灵山和大谷宾;初三到十五日、二十一日、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二十九日依次跳贵定龙田、四寨和旧铺等苗寨;十九日、二十日依次跳龙里长寨和平坡;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七日则跳开阳平寨。可见清代花苗跳月节还有正月连续不断依次逐寨跳一个月的意思。其中,大多数跳月场参加人数都在500~2000人左右,而开阳平寨的3场规模最大,参加的花苗群众逾万人,堪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苗族跳月活动。清代咸丰、同治年间,由于战火不断,清水河花苗人口锐减,各地跳月场也大多被毁坏。清末,水东花苗跳月活动逐步恢复,先后改名跳厂、跳园等,并与苗族斗牛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每年农历正月初五、十五日、二十五日跳月斗牛的花苗新习俗。开阳苗族跳月已列入贵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正在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清水河花苗斗牛节
苗族斗牛,源于祖先崇拜,苗族祖先崇拜最隆重的仪式就是杀牛祭祖,在宋代已十分流行。《溪蛮丛笑》:“踏歌习俗,死亡群聚歌舞,辄联手踏地为节,丧家椎牛多酿以待,名踏歌”。可见宋代杀牛既为祭祖,也为待客。按弘治《贵州图经新志》,明代贵州各地苗族、布依族等不仅普遍杀牛祭祖,而且广泛开展斗牛活动,如龙里卫、新添卫(贵定)、清平卫(凯里)、石阡府、黎平府、永宁州(关岭)和安顺州等都有杀牛祭祖的记载,其中水东龙里卫仲家、宋家、龙家等“买牯牛善触者,召亲戚击鼓斗牛于野,已而杀以祭鬼”;新添卫仡佬族“死丧负尸就圹,周身蔽以薄板,杀牛具酒,食饮墓前”。 [8] 足见明代水东花苗等已广泛开展杀牛祭祖和斗牛活动。清初清水河花苗形成了浓厚的斗牛习俗。乾隆《贵州通志·风俗》:“白苗,在贵定、龙里……跳月之习与花苗同。祭祖,择大牯牛头角端正者……合斗于野,胜即为吉。斗后,卜日斫牛以祀主。”嘉庆、道光以后,斗牛已普遍流行于贵州各地苗族中,清水河花苗则将跳月和斗牛有机结合,形成了每年农历正月随跳月同步依次斗牛的独特习俗。清末民国时,开阳平寨跳月斗牛场次改为每年正月初五、十五日和二十五日,同时,贵定、福泉、龙里清水河畔苗寨跳月斗牛场次也随之更改。民国《开阳县志稿·风俗》:“今蒲窝之花苗,于正月初五、十五、二十五三日有斗牛之事,斗牛之前,先以歌舞曰跳厂者,即男女整行列队,吹芦笙,踏步而歌……及其齐集斗牛场,歌舞罢,于各家牵牛至预畜以供搏斗之牛四五十条,择其两角距离相等者二,纵使斗之。”1980年以来,水东花苗跳月斗牛逐步发扬光大,已发展成为集芦笙舞、赶表、斗牛、斗鸟、篮球、商贸等为一体的清水河两岸苗族、布依族、汉族等数万各族人民大团结的盛会,已列为第三批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三)清水河花苗杀鱼节
清水河花苗杀鱼节是唯一保存至今的人类远古集体渔猎生活的记忆遗存。人类渔猎起源于远古时期。魏晋南北朝时,西南少数民族已有杀鱼习俗,《魏书》卷101:“獠,獠者,能卧水底,持刀杀鱼。”南宋《溪蛮丛笑》:“痨鱼,山猺无鱼具,上下断其水,揉蓼叶困鱼,鱼以辣出,名痨鱼。”郑樵《通志·蛮夷传四》也有“僚……能卧水底持刀刺鱼”的记载。故早在魏晋南北朝时,南方獠等少数民族中已有杀鱼习俗,宋代“痨鱼”则是苗族杀鱼节的雏形。清水河花苗杀鱼节至迟在清代中期已经成型。乾隆《黔南识略·开州》:“花苗、紫姜苗苗性久驯,稼穑之外,唯务渔猎。” [9] 说明道光年间黔中花苗等少数民族集体渔猎已极为普遍。
关于杀鱼节的形成,清水河畔开阳一带花苗中流传着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相传很久以前,大旱不已,苗王蓝水召集清水河两岸花苗共同商议,他说:“天干是那可恶的鱼把井水、河水喝干后又去欺哄老天爷,才使昏头昏脑的老天爷把春雨一笔画掉。我们一定要团结起来把可恶的鱼杀掉。”大家听了苗王的话,振臂高呼停米(杀鱼)!停米!”苗王于是率领大家上山找闹(药)鱼的药。找了四九三十六天,仍然一无所获,大家只能靠吃树叶充饥。一天,苗王吃了一种奇苦的树叶后,顿时两眼昏花,不省人事,直到1个兑时(24小时)后才醒来。苗王醒来后仔细一想,这既能闹昏鱼,又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的化香叶不是最好的鱼药吗?可是,没有杀鱼工具怎么办呢?这时,只见闻名苗乡的挑花能手蓝花妹悄悄给苗王做了五指分开的手势,并比划了一个杀鱼动作,苗王恍然大悟,立即教大家打制了五指钢叉,这就是最早的苗家鱼叉。有了鱼药和鱼叉后,苗王便带领大家下到清水河里放药杀鱼,当满河的鱼被闹昏后,苗家汉子顺着河岸见鱼便杀。龙王急了,赶紧上报天庭,顿时雷雨大作,苗家儿女终于得到了自己种庄稼所急需的春雨。此后,一遇春旱,苗王便率领大家杀鱼诱雨,久而久之,便形成了清水河花苗杀鱼节。苗族先民在杀鱼时能兼顾环保,实属难能可贵。
清水河花苗杀鱼节是远古渔猎生活向农耕社会过渡时期的仪式性记忆,已列为第三排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于大花水电站已把苗族杀鱼节的杀鱼河段占为库区,世界上唯一仅存的苗族杀鱼节早已无法开展,已濒临失传。
此外,清水河花苗的重要节日还有开阳农历六月二十四花苗芦笙节、贵阳花苗“四月八”、乌当花苗芦笙节及福泉花苗二郎歌节等,大多已先后列入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 (唐)樊绰.蛮书[M].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92.
[2] (明)谢东山,张道.贵州通志[M]//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一九三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
[3] (明)郭子章.黔记[M/CD]//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2-3.成都:巴蜀书社,2006.
[4] (清)卫既齐,薛载德.贵州通志:影印本[M/CD]//西南稀见方志文献:第三十九卷.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
[5] (清)爱必达,罗绕典.黔南识略·黔南职方志略[M].杜文铎,点校.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
[6] 参见开阳平寨村蒲窝寨乾隆二十六年(1760年)所立《蓝秧总碑》。
[7] (清)卫既齐,薛载德.贵州通志:影印本[M/CD]//西南稀见方志文献:第三十九卷.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
[8] (明)沈庠,赵瓒.贵州图经新志[M/CD]//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①.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6.
[9] (清)爱必达,罗绕典.黔南识略·黔南职方志略[M].杜文铎,点校.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