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在保护与传承中绽放
人类学家特纳认为:“节日是人类发明的最大规模的仪式,节日不仅是对社会需要的回应,更是人类创造意义的行为。”2014年11月18日,由贵州省文物局、黄平县人民政府主办,贵州省文物博物馆学会、贵州省苗学会宣传文化工作委员会、黄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承办为期3天的“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论坛”在黄平县隆重召开,贵州省文化厅原副巡视员、贵州省文物局原副局长吴建伟,贵州省文物局副局长陈华,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巡视员杨贞杰等领导以及黄平县四大班子领导出席本次会议,来自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文物等部门的46位专家学者和《中国文化报》《贵州日报》《贵州民族报》《贵州都市报》等媒体记者参加本次论坛。
节日是人类社会各个族群普遍传承的一种重大的显性文化活动,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征,是最具地方民族特色,蕴含丰富韵味的文化符号。贵州素有“民族节日千节之省”的美誉,18个世居民族的传统节日有1040余个,具有代表性的如苗族“芦笙节”“鼓臧节”,布依族“三月三”“六月六”,水族“端节”,彝族“火把节”,侗族“吃新节”,瑶族“盘古节”等各具地域特色和本民族风格的传统节日,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本次论坛专家学者从多角度多方面论述了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是贵州各族人民的先辈在历史长河中创造并不断传承和丰富的一种农耕文化;是具有农事性、祭祀性、纪念性和社交性等特性,同时孕育了丰富多样的文化形态,涵盖了口述传播和表述社会风俗礼仪、传统手工技能和有关自然界及宇宙知识的实践;是提高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自豪感,增进相互了解,相互尊重,团结和谐的精神纽带。
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已经成为了贵州著名的文化符号和标志,成为贵州发展旅游的重要资源。湖北三峡大学民族学院教授吴正彪在发言中指出:“在不同的民族中,由于民族之间相互交融,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形成了共有的节日文化,也有不同民族继续保持着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文化。每个民族、每个地区的人群,都会享有自己的节日,要用符号学的理论与方法来解释这些浩瀚的节日文化。”
当前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在经济全球化和传媒网络化的社会大环境下,舶来文化和强势文化的不断涌入和冲击,使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逐渐弱化、淡化乃至消失。针对这一现象,贵州省著名侗学家、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侗学研究会副会长吴定国也指出:保护好民族民间节日文化,就是保护文化的多样性;人民群众是节日文化的创造者、保护者、传承和传播者,是民族民间节日的真正主人;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各种节日文化活动中来,与之相关的民族民间文化才能得以广泛的、可靠的、长久和可持续的保护和发展。
通过参加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们深入交流和探讨,统一思想并最终形成了《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黄平共识》。《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黄平共识》强调:要充分认识到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普遍性、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是提升各民族团结和谐相处的凝聚剂,是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资源,是助推贵州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引擎,更是展示宣传“多彩贵州”的重要平台。《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黄平共识》同时呼吁: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和传承好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有序开发与合理利用好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回首往昔,为民族先辈们的智慧和创造力感到骄傲;展望未来,深感责任重大,传统节日文化不仅关系到不同文明、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平等,更关乎贵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的创新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