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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节日律动的文化符号
所属图书:《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保护与发展》 出版日期:2015-05-01 文章字数:4922字

民族传统节日律动的文化符号

民族传统节日的特征往往凸显着对大自然万象的揣摩、祈盼、希望。祖先们以他们无穷的想象和智慧,规划、创意、创造性地开启了传承民族文化沿革的先河,发起并组织形成了众多的民间民俗节日仪式及庆典仪式,将一个个传统节日文化符号,镶嵌在悠久、丰富的民族传统节日的节日氛围里。

这当中,我认为最为璀璨的、也最具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代表性的,当属该民族激情忘我跳动的舞蹈和生命里流淌的天籁旋律。在传统的民族节日、祭祀活动的表现形式中,无论是庆典的狂欢还是祭祀的庄重,人的形体动作状态都能决定这个节日的性质。在很多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中派生出来的原生态土风歌舞都充分印证了这一特点。可以说,民族传统节日得以生存和发展,与其民族民间歌舞文化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一种关系给了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充分的成长环境和条件,形成并固定了多元化的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使其得以渗透到民族最普遍的生活当中,尤其是在节日中那种普遍的情绪渲染,往往伴随着节日的歌唱与舞蹈,并蔓延到该民族更为广泛的社会领域。民族传统节日中律动的歌舞文化,它的形成正如马克思所说:它们不过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

传统节日萌动原始生态舞种的雏形。历史上,作为在蜀、楚文学艺术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如苗族文化,在古代就有着强大的民族民间歌舞艺术,节日文化也由来已久,不同的苗族支系都有着自身传统的节日文化,其丰富的、名目繁多的节日彰显着厚重的文化积淀。

苗族人民是能歌善舞的民族,同其他兄弟民族一样,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通过劳作、狩猎、战争、祭祀、娱乐、婚嫁、丰收等活动,形成了苗族人民自身古老的舞蹈艺术。正如恩克思著名的科学论断:“是劳动创造了人类本身。”劳动本身的律动创造了多彩的、源于生活的舞蹈律动,它作为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历经了原始社会的萌芽、社会活动不断的更新和实践的筛选,才得以沉淀下来,以后又分支出来加以定性,使得苗族舞蹈和其他民族舞蹈在民族节日的广袤舞台得以充分展示。

民族传统节日舞蹈所依托表现的载体,就是民族、民间各种不同主题的仪式和节日,这些节日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反映。而表现节日的手段则以手舞足蹈最具代表性,这也正是当下我们所定义的原生态舞蹈最纯粹的状态。恩克思说:由于劳动的关系“人的手才达到这样高度的完善,在这个基础上它才能仿佛凭着魔力似地产生了拉斐尔的画、托尔瓦德森的雕刻以及帕格尼尼的音乐”。

在这个定论的基础上,我们知道唯有劳动特有的功能本身,造就了古老的舞蹈文化,其动作内涵的指向和它特有的动作律动,无不表现和反映了其生活的真实。因此,劳动作为造化舞蹈的先决条件,它从最原始的雏形状态奠定了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雏形,这同样是一个进化的漫长过程。先民们选择了某个时期为群体汇集庆贺、祭祀、娱乐的活动日,从此,原生态的舞蹈形式在其中显示着它特有的律动功能,形成了一定的古老的社会群体仪式和节日形式,并明确了舞蹈在对不同的事物对象的表达中反映的内容和形式,如表现同大自然搏斗、图腾崇拜、古代神话等等,舞蹈律动的节日功能在节日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苗族传统节日与它的组成部分之一的舞蹈艺术,是在相互影响又相互辅助、相互充实中流传的,它们不断地在发展中相互影响,在辩证中相互渗透,在相互包容和相互尊重的框架下,共同构建了一个个影响更广的、更加体现团结与和谐的节日文化。

人们为节日而来,因节日而聚,为舞蹈而来,因舞蹈而乐。他(她)们既是观众,也是表演的群体,不仅牵动着苗族人民的心,同时也影响和吸引着其他民族的广泛关注和参与的兴趣。这种某个民族传统节日的举行有别的民族参与的现象是普遍的。和别的民族地区一样,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很多的民族节日都有着不同民族的元素参与其间。比如:在苗族一年一度的花坡场上,身着盛装的布依族青年也随处可见;同样是一年一度的布依族赶查白场,身着盛装的苗族青年也随处可见。

从这个意义上讲,各民族传统的节日文化也在相互借鉴、相互吸引、相互学习中发展,在不失该民族最本质的风格特征的基础上,去接受其他民族节日文化的民俗形式。就像苗族在“踩花坡”的节日里,除了吹奏口弦,也有吹木叶的青年。在传统的概念里,节日里吹木叶更多是来自布依族的习俗。这说明任何一种民族的文化都不可能是呈单一的线条延续的,没有渗透、没有借鉴、没有纵向与横向的取长补短,也不可能更好地得到发展。

比如,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安龙新桥镇底西苗寨,每逢农历正月的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都要在村旁的一座山上,连续3天举行盛大的苗族传统节日盛会踩花坡(也称跳花坡、踩花节)。年年都有成千上万的苗族青年从各地来到这里,他(她)们聚集在底西苗寨一个叫“老屋基”的花坡场上,在花坡场的中央位置,用一棵松树作为“花杆”(也叫“神树”),并在树上系上新砍来的3棵金竹,挂上3支火枪和3把弩。然后,由一位德高望重的寨老领着芦笙队、唢呐队、舞狮队,在一阵鞭炮和鼓乐声中走进花坡场,在3声炮响后,踩花坡正式开始。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的苗族村寨,每年农历正月初八举行的跳花节,同样竖起一棵“花杆”和鸣放鞭炮,苗族同胞跳着芦笙舞、吹着唢呐,载歌载舞欢度自己的节日。又如,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境内位于西南与盘县的交界处,就有一座山叫做采花山,在采花山上还有一个洞被称为采花洞。每年农历正月从初一开始,当地的苗族同胞们就在这采花山上竖起青枝绿叶的“花树”,被当地的苗族人民称为跳花场的节日活动要一直延续到农历正月十五日。

苗族人民喜欢的踩花坡,其节日正值春季。满坡是翠绿的青松,春光里争艳着朵朵怒放的山花,花丛中有人,人丛中有花。身着艳丽的苗家盛装服饰的姑娘们,和前来感受节日喜悦的其他民族的姑娘们一样,在树林中穿行,在花丛中行走,好似一群群恋花的蝴蝶在花丛间飞舞。

苗族踩花坡的歌舞坪不仅是苗家节日歌舞的场地,也非常欢迎别的民族参与,任你借此机会显露民族歌舞的才华,一展风采。和别的民族一样,苗族人民是非常好客的,他们在节日中,以苗家纯朴、热情的传统的方式,欢迎来自远方的民族兄弟姐妹,最高兴你与他们共享节日的快乐。她们拉手跳花坡,象征着民族团结、友好、和睦,在节日中相互尊重民族的习俗,体现了民族传统节日中朴实的歌舞活动不仅具有娱乐性,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融合性。

遵照哲学的观点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任何事物都不可能脱离了客观世界而孤立地、片面地存在,事物的发展应是主观、客观辩证的结合。保持和发扬传统的民族民间歌舞艺术,与保持和发扬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是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

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是各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就仿佛自然的气候与季节那样,只有到了某种气候才宜于某种植物的生长。以此比喻民族传统节日和节日中展示出来的舞蹈本身是比较客观的,节日就好比季节中的土壤和气候,而舞蹈就好比在这环境下生长的植物。只有在节日的浓厚氛围里,民族民间舞蹈在动作上流露的情感和思想才是最真实的。当然,在这方面专业团体的舞蹈表演是例外的。

节日是相互交流、观摩、学习的大好机会,这种节日文化的交流也推动着节日舞蹈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变迁,各族人民对自己的节日文化中所表现出的原生态舞蹈有了新的认识,在尊重传统节日风俗与传统舞蹈关系的基础上,更好地把握了节日舞蹈除功能以外的审美尺度。

不容忽视的是,民族舞蹈从劳动中来,它的发展、流传、继承脱离不了人类社会活动的实践,包罗着有宗教意识的图腾崇拜、祭祀祖先、缅怀英雄、庆贺丰登、史诗般浩大的迁徙以及忠贞的爱情传说等等。

可以说,任何一个传统民族舞蹈,从雏形到一定的套路格式舞段,无不与该民族的节日文化、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民族传统的节日、仪式作为社会现象之一,反映了每个民族的传统节日文化意识,以及随之产生的其他文化意识。没有不反映该民族社会活动的舞蹈,也没有缺少或脱离该民族舞蹈还是音乐的传统节日,更没有无任何传统节日、习俗的底蕴而独立存在的舞蹈活动。不同民族的舞蹈形成了多种有节日衬底、有文化注入的民族舞种。比如,在千姿百态、色彩斑斓、技艺绝伦、风格各异的苗族舞蹈百花园中,无不打上苗族人民各类习俗风情的传统节日文化的烙印。

不同的民族对于自己的传统节日文化之一的舞蹈文化,能发展到如今这样具有一定规模、规范与独特性,并融美学价值、社会功能为一体的宝贵财富,在当初虽暂不能上升到理论系统的概念,然而,对于自己本民族传统的艺术、文化,却早已具备了潜在的审美意识。正如普列汉若夫在《艺术与社会生活》中说的那样:“劳动先于艺术。总之,人们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是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上来看待他们。”

正是从本民族不同的传统节日中欣赏到他们所熟悉的生活与舞蹈,也正是通过这些反映了本民族真实生活的舞蹈的律动,启发和引导了他们的审美情趣,使他们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进一步创造了舞蹈的灵性,并在节日中得到升华。何种舞蹈适合于在何种节气表现,他们在实践中去发现,在确定中去分类和加以定性。

有舞蹈,必然有与之相配的传统节日作为表达的背景氛围,智慧的创造与传承并进,传统的民族舞蹈得以在传统的节日文化中沿袭、存在。节日里,当人的情感仅用语言不足以表达时,自然会借助于形体动作去达到所要表达的情感目的,无论是喜怒哀乐,都有其通过动作表现的形体状态。

贵州的民族歌舞素有“侗歌苗舞”之称。无疑苗族舞蹈最具典型,其中又当首推苗族的《踩鼓舞》《锦鸡舞》《反排木鼓舞》等等,不是说它的内容形式是唯一的,而是它的动作特征、风格、动律,颇具普遍性和代表性。

苗族人民大多生活居住在山区,她们的服饰,尤其是裙子,在下山时随步子的快慢有规律地左右摆动,双臂略在身旁分开,也随行走自然摆动,步子、裙子、手臂组合成了协调的习惯动作。只要你熟习她们的生活并观察她们的行走姿态,就不难从中发现她们行走的特征本身就是天然的“踩鼓”动律,尤其在节日期间就更显出这行走的美感。姑娘们各有一套专为节日准备的盛装,再配上银饰的耳环、项圈、手镯,都是为了在节日中一展风采。赶赴节日舞坪的步子也格外轻盈,银饰物品相撞发出清脆而有节奏的声响,伴着一路的欢歌也伴着一路的“踩鼓”。苗家这些散发着泥土芳香、弥漫着古朴风情的传统节日就像“反排木鼓舞”律动那样的奔放,这就是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不同凡响的气场。

西南民族民间表现节日的歌舞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唐朝时就很盛行,尤其在苗族、壮族、土家族中最为流行。唐代诗人刘禹锡的《踏歌竹枝词》写道:“见联歌竹枝,吹短笛,击鼓以赴节,歌者扬睢舞,以曲多为贤。”形象地描写了古代西南少数民族在节日中对歌赛舞的场面。

我们再看民族传统节日中饮酒助兴的习俗,它同属节日文化里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各民族都有属于自身民族传统的酒歌酒舞,是即兴,也是壮胆,趁酒性让舞蹈动作在即兴中去发挥,同时也是对那些跳动中乱了步子的舞者采取的一种有趣的罚喝酒方式。比如,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屯脚的鲤鱼坝村苗族传统的节日“二月二”跳板凳舞就是这样,她们的舞蹈动作如没有节气的熏染,没有酒趣的作用,没有罚酒的环节,用她们自己的话来说:这个板凳舞跳起来也就无滋无味了。再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青山的苗族传统节日舞蹈“芦笙棍舞”,要想跳出韵味,他们的习惯是必须先喝点酒,这样一来,舞者的动作非常大方自如,特别是芦笙舞的动律就像中国古典舞所讲究的“立元”风格,的确很有韵味。

人们喜欢自己的节日,更喜欢节日中的酒和舞,就是醉了也要把舞跳好,今年是摇摇晃晃,明年也许就能轻松自如。传统的节日酿造出醇香的米酒,它飘香在动听的酒歌里,回味在吹响的芦笙里,陶醉在跳动的舞姿里,年年有人醉,也年年都有人要醉。这也是传统节日中民族特有的个性。

法国雕塑家罗丹说:“美对于我们的眼睛并不缺少,而是缺少发现。”总之,民族传统节日文化、节日舞蹈在节日文化中的律动符号,以及两者间的相互关系,有待更多的学者、专家精辟的见地,本文仅作一孔之见,希望得到指点和赐教,为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研究提供更加科学、充实的理论依据。

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