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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民间
所属图书:《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保护与发展》 出版日期:2015-05-01 文章字数:3876字

回归民间

侗族人民认为在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一切农耕事务完毕的秋后,便是劳作的一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到来的时候。在旧岁已去、新年到来、禾谷满仓、禽畜满圈之时,家家杀猪宰羊庆贺,年复一年而沿袭成侗族的新年吉庆——侗年。侗年习俗主要分布在贵州榕江乐里七十二寨一带的侗寨,从江、黎平、锦屏的部分侗寨,以及广西三江、湖南通道的侗族村寨,是侗族人民隆重的传统佳节。但随着现代化转型、农村高速城镇化、社会人口流动加剧、社会分层加快,侗年文化模式内部的凝聚力出现变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节日内容的改变、形式的改变甚至精神的丧失,节日习俗的淡化和削弱已成为不争的现实问题。传统节日习俗作为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民众的美好愿望,而且更多的是一种文化同源、文化同根的归属感,在民族凝聚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传统的侗年习俗如何传承和弘扬,特别是各地政府把开展旅游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积极寻找可资利用的旅游资源时,侗年习俗的传承与弘扬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论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这对促进侗乡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助推侗族地区小康社会的早日建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正确认识侗年的性质,保护传统习俗的本土特点

侗年是在侗族特有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是由侗族社会民众集体创造、约定俗成,并靠民众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传承和延续的,是侗族的综合与终极价值观的载体,是侗族精神最鲜明和集中的表现,也是一个侗族集体的文化创造。2011年侗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受到国家保护的传统节日。这是侗族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不仅体现了文化理念的转换,给予一向只在民间流传、只为民间认同的传统节日以合法地位,也反映了政府的文化政策与老百姓的心理诉求逐渐契合的历史趋向。中国以农业立国,漫长的耕稼时代与耕稼方式及其相关的血缘家族制度与人伦社会思想,在中国传统节日的形成上起着重要的作用。侗年是一个包含有诸多文化内容的复合型节日,丰富的文化内涵使侗年传统习俗展现出独特的风采,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中独树一帜,是侗族文化的一朵奇葩。维护侗年传统习俗文化的固有特点应该成为我们的责任。

二、挖掘侗年文化内涵,提升侗族的文化自觉

侗年是侗族人民隆重的传统佳节,其文化内涵是节日所表现的祭祀、祈祷、驱邪、禁忌与喜庆等内容。一方面缅怀先祖,祭祀祖宗,体现了血脉认同与文化寻根取向,反映了侗族生生不息的精神源泉;另一方面侗家人通过解除灾患、村寨平安的祈祷,寄托了侗家人的美好愿景,同时也体现了侗族人民的科学时令观与休闲观,体现了对季节时令转换与身心健康愉悦的科学认识。在旧岁已去、新年到来、禾谷满仓、禽畜满圈之时,家家杀猪宰羊庆贺,村村互动往来,互叙丰年、歌舞娱乐、拜贺父母、吃团圆饭、迎接新年、宴请亲友等等。侗年活动彰显了丰富的文化内涵,而且还凸显了其历史的悠久性、文化性格的复合性、文化形式的多彩性、活动时间的延长性、活动区域的宽广性等鲜明的文化特征。 [1] 面对全球化、现代化的大环境,面对强势文化、主流文化的挤压,我们有责任充分展示、深入发掘和阐释侗年的文化内涵,采取措施,让一些已经被遗忘了的、消失了的,或已弱化了的侗年文化内涵,重新为侗族民众所认识与掌握,使侗族民众自觉地认同本民族文化,共同关注、共同守护侗年习俗最本质的功能和最重要的文化内涵,提高文化自觉,自愿为文化的传承保持原有的习俗,防止传统侗年习俗的异化、空洞化,让侗族民众能够真正享受到传统节日文化的魅力,对本土文化的价值和意义有新的感知和认识,自觉参与,并乐在其中。

三、政府不必包办,回归“民间事情民间办”的传统

我国的传统民族民俗节日活动,一般是由民众自发举办、自愿参加、自己管理的群体性民间文化活动,基本是“民间事情民间办”的传统,政府一般不用管理。但现在传统节日往往由地方政府来主持,并将其纳入到政府发展地方经济的范畴内,被当成发展地方经济和提高地方知名度的招牌。具有丰富内涵的侗年习俗也不例外成了当地政府关注的对象。这样做,可能一定程度保留了民间行为的外在形式,但其实际效果有可能会破坏传统节日的原真性,淡化了节日的传统性与民族性,有可能存在“物化”“异化”“空洞化”等现象,传统节日所蕴含的美好价值不能充分展示。“民间事情民间办”,这是中华民间文化的一个优良传统,良好的传统需要继承和接受,想让传统节日重焕光彩,必须回归民间,让百姓重拾传统节日的美好信仰。 [2] 不要什么都由政府包办,政府包办了,群众的虔诚性和积极性会受到挫伤和束缚,同时也会造成对政府的依赖性。应改变目前政府包办过节的格局,回归到“民间事情民间办”的传统上来,这已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之事。政府应加以引导,突出侗族民众在侗年活动中的文化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侗族民众的侗年文化权利和意愿,增进侗族民众对侗年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肯定侗民族的侗年价值取向,对有益于侗年的民俗活动以及这种民俗的民间传承与组织,给予引导与扶持,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激发其传承侗年传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对侗年文化加以正确引导和利用。

四、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弘扬侗年文化

强调“民间事情民间办”,强调社区民众为重要的传承主体,这是对传统习俗文化传承原真性的保证。但在现有人文生态环境中,仅仅依靠社区民众力量应该是有限的,侗年习俗的传承与弘扬,需要来自当地政府、民俗专家、企业、大众媒体等社会力量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力量,共同传承与弘扬侗族文化。如当地政府只承担协调动员的职能,负责组织指导侗年节庆活动,对侗年活动项目规划、活动参与接待、活动宣传,提供资金保障、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搭建企业交流洽谈平台、修建节庆相关硬件设施等。而专家学者则是侗年活动中不可缺少的智囊团。侗年以展示文化内涵为核心,需要专业知识的支撑,需要学术力量的参与来协助活动的开展。因此,学术界的专家应深入对侗年的民俗学研究,包括对侗年吸引力的资源组合研究、侗年凝聚力的社会结构研究、侗年价值取向的过程性研究、侗年观念的主体无形深嵌研究、侗年历史传承的社会认同研究等,并注意遵循侗年文化特有的规律和特点,对侗年文化进行创造性的尝试,注重挖掘与重建节日的文化内涵,并不断融进新的文化元素,赋予其时代内涵,充实新的节日文化体系,使传统的侗年文化与时代融合。企业的介入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可以激发活力,增强文化竞争力,使侗年文化的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使有效保护与传承能够成为可能。另外,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巨大冲击之时,也需要媒体的积极参与。媒体调动起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主动地参与到侗年文化的保护中来,使保护侗年文化成为社区民众的自觉行动,在侗年期间大力营造节日氛围,对节日中一些新生的文化现象与细节给予关注和传播。通过社会力量的相互间的协调,形成多元传承与保护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促进侗年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五、构建侗年文化空间的方式和策略

侗年文化空间的构建,应注意该节日与人们生活的结合形态,重视从观念到形式的全面创新,在尊重民族文化传承的内在脉络和规律的基础上,顺应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和人们的需求。

(1)构造具有核心象征意义的侗年节日文化代表性项目。有核心象征意义的文化空间应区别于一般的文化空间,它具有集中体现价值的符号,并被成员所认知,是共同体的集体意识的基础。这种具有核心象征意义的代表物在节日文化空间中的表现,如侗年的打年粑、唱侗歌、吹笙踩堂、斗牛赛马、演唱侗戏、展示服饰、对歌谈情、举办婚礼、舂布技艺表演、坐夜歌习俗、讨瘪米习俗、爬窗探妹等展演,体现了侗年文化性格的复合多样性习俗等,在活动中体现为代表性景观,既是侗年活动的代表内容,同时又成为新时代构建节日文化空间的代表内容。这种具有渊源性核心象征意义的节日代表物的塑造,对于侗年文化空间的构建来说,往往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它可以为侗族民众传递一种明晰的节日讯号,打造一种浓厚的节日氛围,从而使相关传统节日在民众生活中留下崭新的文化记忆烙印,并传播久远。无疑,这种具有核心象征意义的节日代表物将是传统节日活态传承的关键内容之一。

(2)需要对传统侗年习俗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和革新。随着时代的演进,侗年习俗应该不断融进新的文化元素,也就是说必须赋予其时代内涵,发展与时代内涵相交融的文化元素,不断充实新的节日文化体系。一方面,在活动的具体策划上需要对节日事象的形式有所变异。从传统节日习俗中找资源,在传统的形式基础上根据环境有所变异。另一方面,保护侗年习俗模式要与保护侗年的文化意蕴相结合。保护侗年习俗不仅仅等于保护传统的节日形式,在节日习俗实践中更需要注意结合当下社会节日的存在形态和演变脉络。在民俗活动的策划中,昔日的民俗传统并不作为约束,而是我们自由选择与之发生关联。在营造侗年节日文化空间时,不能固守形式,而要根据民众的需求和节日的状态,探寻传统文化与时代交融的过节理念和过节方式。


[1] 陆景川.侗年文化解读与保护开发[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3(3).

[2] 蒋培玲.回归民间重拾传统节日美好信仰[N].农民日报,2013-03-02(5).

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