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识别 正本清源 区域自治 团结繁荣
一、基本概况与特点
铜仁地区位于黔东北部,即东经107°45’~109°30’,北纬20°07’~29°51’之间,东接湖南,西邻遵义,南连黔东南,北靠重庆,是一个资源丰富而又边远的贫困山区。铜仁地区总面积18023平方公里,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96.1%,武陵山脉的主峰梵净山就在铜仁地区的中央。截止到1991年底(第四次人口普查)铜仁地区总人口共有3297124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713028人,占总人口的51.95%,辖八县两区,168个乡(镇),设有4个自治县以及56个民族乡(撤区并乡后)。在这块土地上除汉族外还居住着土家、苗、侗、仡佬等20多个少数民族,是一个典型的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地区。早在1956年12月在松桃苗族聚居地区就成立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大部分乡至今还保留着苗族语言、服饰和风俗习惯,在其他各区县大部分地区虽然大部分语言和服饰都消失了。但各少数民族之间,都还保留着许许多多的语言以及服饰中某些装饰特征,如土家族爱穿对襟衣头包白帕子、有崇拜牛王等风俗习惯,特别在心理素质上更有不可磨灭的各自特点。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群众的要求,通过调查核实,群众评议,逐级上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更正了一大批民族成分,又相继建立了玉屏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104个民族乡。落实了民族政策,解决了几十年未能解决的遗留问题,各民族更加团结和谐,齐心协力发展经济和文化,促进共同繁荣。
二、识别依据和方法
铜仁地区民族识别,是从1981年冬开始至1986年告一段落,1987年起转向抓经济文化发展,配合全国第四次普查人口再次进行复查恢复更改民族成分和建立健全民族自治机构;制定自治条例。
问题的提出,是群众有反映,中央有指示。先是玉屏县侗族受湖南怀化一些地区恢复民族成分成立侗族自治县的影响,说:“他们(指湖南)同我们都是同一个祖先,他们都可以改我们为什么不能改呢?”玉屏县各级政府根据群众的要求动手,最早从1981年冬开始到1982年结束上报,国务院批准于1984年11月7日成立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其余各县开展时间不一,大部分县是从1982年开始,在1981年底贵州省人民政府在安顺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后,根据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81]民政字第601号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82]民政第240号文件精神。部署了开展民族识别和恢复民族成分工作,1982年初,鄂西、酉阳、黔江、秀山等地恢复民族成分调查组,相继来沿河、德江、印江等县寻查族源和血缘关系,了解土家族情况,在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当时的地委、行署对此十分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统一了思想,通知各县抽调干部组成民族识别办公室开展工作,一致认为中央有指示,省里有部署,群众有要求,湘鄂川有榜样,势在必行,一定要搞,而且要搞好,这是历史赋予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
广大干部群众为了恢复本来的民族成分,提出了“还我祖先本来面目”的口号,有的自费去外省外县寻找证明,有的找来族谱作证,有的把多年来珍藏的服饰、印章、首饰等文物也拿出来了,纷纷要求恢复原来的民族成分。
各级民族识别办公室成立后,首先是学习政策,宣传政策,民族识别的目的是查清历史,正本清源,提高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自觉性,进一步发展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我们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组织大家学习中央文件,学习周总理和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平同志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1982年以沿河县为主,把搜集到的有关历史资料以及54幅图,分为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渊源历史和现实的特征三大部分在沿河各地展出,又到德江、思南、印江、铜仁各地展出,作用很大,效果很好。各县积极搜集资料,编写宣传提纲。据统计资料,共印发宣传资料9570份,翻印国家民委有关资料4862份。江口还编印了500册《民族识别宣传资料》下发到乡村宣传。共出简报145期,专栏391期,图片展56次,图片2050幅,文字说明122500字,参观人数达319500人,各县还利用放电影幻灯片和开会进行广播,组织宣传队赶场天进行宣传,基本做到家喻户晓。印江县田姓把历代相传的族谱、土司印章、土家族过去穿的衣服送到县民族识别办公室请领导识别,江口县杨姓每户出3元请3个人去秀山查找他们搬迁江口的原因。许多地区主动召开家庭会、村寨会,忆家史、族史,找出特点,去与宣传资料对照,确定自己是什么民族。沿河县沙子乡70多岁的田仁新在全寨讨论族源关系时说:“过去是大族压小族,我们祖先是要命不要族,现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我们既要命也要族。”石阡县城关一个姓张的群众说:“我们本是苗族,原因是曾祖有训,我们要在石阡县城站住脚,向仕途发展就得隐苗报汉,从此我们就成了汉族了。”思南县胡家湾乡在申报民族成分时全寨大部分姓田的都报土家族,有个梁老汉要求报苗族,大家劝他说:“我们大家都是土家族,你一家人不如跟我们报土家族好点”。梁老汉想了想说:“我得考虑考虑再说。”事隔三天后他又来找干部说:“我还是报苗族,因为祖先是苗族我不能出卖祖先。”这些都说明群众在民族识别过程中是非常认真的。
经过调查取得了许多历史资料,共组织205人,分别到湘西、酉阳、秀山、彭水、涪陵等地考察,又查阅了《贵州通志》、《贵州古代史》、《黔记》、《铜仁府志》、《二十四史》、《沿河县志》、《德江县志》、《思南县志》、《印江县志》、《铜仁县志》、《石阡县志》等和潘光旦先生有关土家族的论述,摘抄或复印有关资料20656篇,246万字;拍摄了有关土家族、苗族、侗族、仡佬族等历史地理习俗等照片11312张,说明各民族的特征特点。《黔记》载:“贵州本为夷地,一路诸城外,四路皆苗夷,而种类不同,自贵阳而东者,苗为伙,而铜苗九股为捍,其次曰仡佬……曰八子,曰土人,曰冉家蛮,曰杨保,皆黔东夷属也。”《思南府志》载:“在荒郊之外,蛮夷杂居,言语各异……郡西北,若水德蛮夷,若务川、沿河号曰土人土蛮。”《石阡府志》载:“苗民曰仡佬,其性勇而详,婚姻以牛马为礼,死丧用猪狗,击鼓而歌,今习尚在改……”《铜仁府志》载:“郡居辰溪常德上游,各土司中汉苗杂处,人多性巫而好鬼,贤豪亦所不免。颇有楚风……苗夷种类不一,习俗各殊……”《贵州通志》、《明史》、《清史》等记载,从元代到清代,在沿河、思南、印江、江口、德江等县都推行土司制度,先后任土司官的有田、张、杨、安、李、汪、覃等姓,世袭达500余年,直到道光二十年(1840)才结束。《贵州通志·土司志》载:“今之土司即昔之酋长,今之蛮苗即昔之夷民。”在铜仁地区境内还有古庸州、务州、思州、汉复县、洪松县、城宗县遗址可辨。《军门禁约碑》(沿河洪渡乡)的“禁止汉人入夷,夷人入汉”,把先民称为蛮子、土蛮子、苗子、土苗子、土巴佬等等。到处建有土王庙、山王庙,地名有苗王坡、仡佬寨、仡佬坝、土家湾、侗寨、苗寨、苗坡、苗坡头、土家沟、冉家坝、田家坝、罗家坝等,这都与民族分居有关。在风俗习惯上,土家族很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过赶年,据调查在沿河、德江、印江、江口、碧江等区县不同地方一直坚持,从未间断,现在还崇拜祖先,祭祀土王牛王,信奉土老师。唱山歌、情歌,跳摆手舞等也处处可见。在服饰上思南、德江、沿河、印江等县男穿对襟衣、女包白帕子比比皆是,不少群众一直珍藏,在民族识别中主动献出交到各区县的就有500多件。
又如苗族,除松桃县有黔东北苗族的标准语言、服饰祭祀等明显特征外,石阡、思南、江口等县苗族地区,也还保留残缺的语言、服饰,过节祭祀祖先等。印江县罗姓祖先在赶苗夺业时怕子孙以后忘记了互不认识,就编写了八句诗:“平地干戈闹如蛙,皇兵赶散各天涯;马福太子麒麟保,远保麒麟攀贵花。一户分成千万户,百家分成万万家;逃难记得诗八句,是吾儿孙永不差。”再如侗族在玉屏、万山、铜仁等县市一些地方还保留着不少侗族语言、服饰、鼓楼、风雨桥、山歌、情歌等,铜仁、石阡、江口、思南等县不少地方有打标(水标、田标、路标、山标、特标、鱼标、猎标)等,锥牛祭祖,过“冬至”年。思南乌江两岸保存有悬棺、岩洞穴、生基坟等特点。还有些地方,出嫁女第一次回娘家不准上楼、扫地以及丧葬时点地灯、天灯等等风俗习惯都可以证明黔东北是各种少数民族的杂居之地。
在民族识别的方法上,采取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展开。1982年9月,抽调干部配合沿河县在官舟乡搞试点,这里是一个大乡,王、冉、杨土著大姓、土司土民的后裔,通过宣传政策,解除顾虑,统一思想,摸清情况,搜集反映,寻找依据,自愿申报,核实查对,张榜公布,汇总上报,然后召开会议推广经验,在各区县再搞试点全面推开。这样,有领导班子,有骨干力量,有试点经验。据统计参加搞试点的干部210人,在全面开展时,各级党和政府的一二把手亲自参加,亲自过问,所抽干部分片包干,集中时间,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民族成分申报中,坚持四条原则:一是本人自愿(18岁以上的必须本人到场自愿申报,18岁以下的由父母协商后申报),亲自书写申报,不能写的当场口头申报。当时各区县民族识别办公室收到的书面申请就有140802份。二是群众评议,开会征求意见然后大家评议通过,按各民族的特征特点落实民族成分,当时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共有3637人。三是张榜公布,将群众讨论通过的名单由村寨张榜公布,广泛争取意见。四是层层把关,经过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后,由村党支部审查,上报乡党委、区委审查,当时经过三级审查共查出不符合恢复民族成分的53748人,最后县民族识别办公室复审又有不符合恢复民族成分的58690人。这些人大多数是族源不明、关系不清、没有特征、依据不充分。有的是为了小孩上学“能得到照顾”而申报的。最后由县政府行文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再由民委(民族识别办公室撤销后)正式下发通知,有的县发民族成分“本本”到户,才算民族成分更改完成,至此恢复民族成分的工作才算结束。
三、精心工作结硕果
在恢复和更改民族成分的工作中,得到了地区和各县区乡党委的重视,各级政府领导亲自抓,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日程。早在1981年5月地区统战部副部长周化臣同志参加了全省民族识别工作会议,回来向地委汇报了会议精神,接着地委就派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孙振华带领干部和玉屏县统战部姚本林部长去参加全省7月份在安顺召开的民族识别工作座谈会。回来向地委行署汇报后就决定玉屏县首先开展民族识别和恢复民族成分工作。1982年3月,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张尔驹带领中央民族学院一批师生和湘西有关干部来铜仁地区沿河等县了解土家族情况,地委派田宏鹄、舒世庸参加,并到沿河洪渡乡进行调查,实地察看了蛮子洞,取得了汉代时土著人木石雕刻、刺绣、服饰以及民间文学艺术等资料。1983年1月3日地委常委听取了全省1982年11月在凯里召开的全省民族识别工作会议的精神后,提出了民族识别工作很重要,是一项科学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搞好这项工作对促进民族团结和四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鉴于铜仁地区民族识别工作量大,为开展好这项工作,会议决定地县都成立民族识别办公室,抽人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地委会后由常委行署副专员孙振华同志分管这项工作,亲自抽人组织工作组到沿河、德江、思南、印江、江口了解情况开展工作。1983年5月30日,地委常委听取汇报后,一致认为“铜仁地区苗、侗、土家、仡佬等少数民族聚居”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受残酷的民族压迫,使一些本来是少数民族的人,不敢承认自己的民族成分,但民族意识,特点一直存在,对这项工作很重要,一定要抓好,地委书记张清田同志多次讲,“恢复民族成分工作,一是要根据历史和现实表现的科学依据,二是要正确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不要过多的宣传什么‘照顾’,避免把群众引向不正确的方向。三是要坚持自愿申报,干部不能包办。要实事求是有多少是多少。”
建立机构抽调热心于这项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参加,是搞好工作的保证。各县市特区都建立了民族识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全区建立领导小组57个成员486人,设办公室52个有专职干部269人,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或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宣传、统战、人事、民政部门负责人参加。当时各县都很重视,如玉屏县委书记黄家千同志亲自抓民族识别恢复民族成分工作,沿河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景汉同志、印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梁化政同志,江口县县长黎世高同志,人大副主任韩振隆同志,在一段时间里他们都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民族识别工作上,如印江县民族识别政策宣传后申报更改民族成分的人一下超过了总人口的一半,领导小组认为量太大,就向县委汇报,县委书记罗正铭同志决定利用暑假又抽调60多名老师配合民族识别办的同志通过短期培训后组成七个工作组到各区进行复查,通过复查确认按条件确实有这么多,就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联合上报。按统一标准有多少上报多少。没有人数和比例的限制。抽调到民族识别办公室的同志更是辛苦,他们没有星期天,夜以继日的忘我工作,如印江县副县长张朝仙同志亲自下乡到湘鄂边境地区考察搜集土家族有关资料。思南县民委卢朝栋、秦朝智同志为了一家人的民族成分曾五进五出前去调查,通过民族识别恢复民族成分工作,各县都培养锻炼出一批热爱民族事业,愿做民族团结带头人的优秀干部,为后来各县成立民族事务委员会选拔干部打下了基础。
上级支持,各单位配合,1982年5月,原贵州省民委副主任陈永康到沿河了解土家族的情况,他说:“你们要把恢复土家族民族成分工作搞好,给铜仁地区其他各县带好头。你们不完成好这份工作,我们向中央交不了差。”地委在1985年3月一个月内。两次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讲全区民族识别工作。1982年9月和1983年4月,省民委副主任刘广洛两次带领工作组到沿河、松桃、铜仁、江口、思南、印江、德江等县指导工作,他每到一处都讲,如何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划分政策界限和方法步骤。使大家更加明确了方向和做法。全区各县在县委的领导下,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以及民政宣传统战,公安等各级部门,经过学习,认识一致,行动一致,都把民族识别恢复民族成分的工作,当作自己部门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如宣传部门主动编写宣传提纲,又搜集整理民间传说故事,民间歌谣,为民族识别办公室提供资料,他们还把各地姓氏族源历史现时特征,绘成图片,摄影放大在村寨展出宣传,文工团把几个主体民族的特点编成剧本公开演出。沿河文化馆干部王纯孙,思南文化馆干部汪育江,印江政协李登礼等同志主动下乡搜集整理土家族、苗族、侗族、仡佬族的民歌,民间传说故事写成20多万字的材料,为民族识别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群众要求恢复民族成分由来已久,早在1957年1月3日中央统战部根据各地群众去信要求用电报以[加急]统发电570号发湖南、湖北、贵州、四川省省委统战部并报中央“关于‘土家’为一个少数民族成分问题,我们同意湖南省委意见,可以确定‘土家’为一个少数民族,至于‘土家族’的名称和在湖南省土家族地区如何实行区域自治的问题,请湖南省委考虑提出意见报告中央,居住在湖北、四川、贵州、三省边境地区的‘土家族’有什么问题,请三省的统战部了解和研究并将情况告诉我们”。当时我区不少群众也有反映,如思南在1956年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人民代表李慎芝、肖海源等提出思南要恢复少数民族成分的议案,原地委农工部干事彭正帮在20世纪50年代也提出恢复自己是少数民族成分的要求,后来因“右”和“左”路线的干扰,识别和恢复民族成分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全国政协副主席民族学家费孝通老先生1984年来贵阳做学术报告,在召开民族识别座谈会时说:“可惜五十年代我没有去铜仁,没有把党的民族政策送到那里去,要那时去了问题可能就解决了。”这说明中央对民族识别工作早就有安排的,现在搞是顺理成章的事。
在全区民族识别恢复民族成分工作中,各级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具体参加的同志认真负责,他们为了不出差错,除一切按规定程序办外,领导还经常下去抽查,组织互相检查,一次又一次的自我复查,按标准特征恢复的有多少算多少,不该恢复的一户一个都不能恢复,省民委抓得紧,如1983年10月,派副主任张仁位、陈永康和龙明跃、覃华儒、田家乐、张普兵专程到沿河考察一个礼拜,1984年4月11日至5月6日省民委政法处处长张普兵带队又到印江、思南、德江、石阡、江口5个县11个乡15个自然村寨个别访问召开座谈会进行核查,地区民委成立后,1985年春,全区共抽调255个干部,组成53个工作组,逐乡逐村的进行复查验收。纠正错报的五千多人,1984年7月8日至20日,省民委主任熊天贵受省委委托,带领贵州省民族识别办公室龙明跃(侗族)、张清民(汉族)、余宏模(彝族)、伍文义(布依族)等专家来铜仁对沿河、德江、思南、印江、松桃、江口等六县进行考察听取回报,察看资料,访问当事人进行对证,并跑到湘西、涪陵、黔江去考察土家族的特征特点与铜仁地区各县申报改土家族的特征特点进行对照。得出结论是“土家族这个民族确实分布在铜仁地区的大部分县,其言语残存和很多土家族的特征特点,足以证明情况属实。对仡佬族和苗族、侗族,凡是过去错了的都应该一律恢复改正过来”。
1985年3月初,省人大民族委员会派出干部随同省顾委常委,82岁高龄的龙贤昭同志又来铜仁到各县了解工作情况,听汇报、看材料,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他临走时对民委同志说:“你们恢复民族成分工作做得认真扎实,从历史到现实依据充分,群众要求意识很强,符合要求,希望你们抓紧时间整理材料由县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正式审批。”1985年6月~7月地区民委由罗正铭、邹立顺、田宏鹄三个领导,带人到石阡、铜仁、江口对前段复查不落实的乡镇,再次进行了复查。至于各县自行组织复查的有一次、二次、三次的地方更是不少。总之,通过复查证明我区民族识别和恢复民族成分工作,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实事求是纠错不漏,大家更放心了,把工作建立在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科学依据上,符合国家民委[1982]240号文件的精神。
经各县上报省人民政府1986年6月全部批复为准,全区改正民族成分的情况是:土家族666448人,原有1129人,合计667577人;苗族185302人,原有153287人,合计338589人;侗族220513人,原有1750人,合计222263人;仡佬族59628人,原有147人,合计59775人;蒙古族3045人,原有41人,合计3086人;瑶族3058人,原有15人,合计3073人;回族1534人,原有390人,合计1924人;布依族524人,原有330人,合计854人;羌族813人,原有1人,合计814人;壮族613人,原有196人,合计809人;彝族55人,原有474人,合计529人;满族202人,原有108人,合计310人;水族9人,原有45人,合计54人;白族12人,原有25人,合计37人;京族1人,原有30人,合计31人;黎族2人,原有20人,合计22人;傣族9人,原有11人,合计20人;藏族3人,原有7人,合计10人;畲族1人,原有1人,合计2人;土族原有6人,维吾尔族原有6人,纳西族原有5人,傈僳族原有6人,朝鲜族原有4人,布朗族原有3人,仫佬族原有2人,佤族原有2人,高山族原有1人,普米族原有1人,哈尼族原有1人,待识别民族21人,共计恢复少数民族1141772人,原有少数民族158067人,合计少数民族人口1299839人,占全区总人口1986年数307万人的42.75%。上述民族成分省政府1986年6月底前分别下文批准。标志着恢复和更改民族成分工作胜利结束。
四、区域自治促进繁荣
随着民族识别工作开展,民族成分的恢复更改落实完成,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精神,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当时中央领导同志讲:“一般不再成立自治州,少成立自治县,多成立民族乡。”本着这个原则,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玉屏侗族自治县,1986年国务院又先后批准,建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7年已正式成立。1987~1989年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先后有德江、思南、江口、石阡、铜仁、万山等县市(特区)共建立了104个民族乡。经地区行署和各县人民政府批准,共建立了民族中学10所、民族小学30所、民族中医院8所,还建立了许多民族工厂、民族商店、民族公司等等。对发展少数民族特色经济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从1987年以后,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完成民族识别及恢复民族成分,县乡区域自治组织建设以后,主要工作就转向到配合各有关部门,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上。
1986年4月23日,在贵州省委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省委常委办公会议上决定:“鉴于铜仁地区少数民族总人口比例较大,经济文化基础比较薄弱,为加快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决定财政经济方面将铜仁地区与民族地区同等对待。”国务院1963年批准国家民委、财政部《关于改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体制的报告和关于改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的规定》。每年按照上年的经济建设事业费,社会文化教育事业费,行政管理费及其他事业费(不包括基本建设拨款和流动资金)的支出决算数,另加5%的机动金,同时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预备费比一般地区的预备费高2%计算。作为州县的民族经费,专款专用。
铜仁地区在1985年以前只有松桃和玉屏两个自治县享受5%的机动金和2%的预备费,其他各县主要靠贵州省民委、省财政厅临时补助。从1986年开始全区按照民族地区财政待遇执行(后因财政体制改变各县未完全兑现)。据民委当时记载,从1981年至1990年十年数字统计,享受民族经费3364万元,国家民委和省民委切块下达专项经费800万元,合计民族经费为4163万元。这些经费用于经济建设1806万元占46.4%(其中用于农业871万元占用于经济建设的31.7%,乡镇工矿企业的561万元占用于经济建设的31.1%交通水电635万元占用于经济建设的35.2%用于乡土人才培训的37万元,占用于经济建设2%),用于文教卫生体育事业的1212万元占31.27%(文化教育379万元占31.27%,卫生事业239万元占19.7%),用于帮助少数民族无房户建房的155万元占4%,用于其他(包括民族识别建县、建乡、民委自身建设等)718万元占18.47%。
从1986年起,据不完全统计,五年中投放的民族经费,虽然数量不多,但起到了抛砖引玉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效果,帮助民族地区贫困户购得良种40223公斤、化肥1071吨、农药650公斤受益面积304741亩,1968年调查每亩净增产125.5公斤,新增经济林木17.55万亩,引进四川苍溪雪梨十多万株到思南、石阡安家落户。购耕牛400头,猪羊9490余只,用于水利电力建设368万元,帮助安装输电线路207公里,解决了316000人的照明和发展乡镇企业用电难的问题,新建维修小水电站292千瓦,修建水渠45.21公里。灌溉面积35000平方米。同时,解决142100人和11051头牲畜饮水难问题。添置变压器9台,新修乡村公路420.26公里。修人行天桥2113.87米(199座)解决80多万人过河难的问题。培养乡土人才16416人(次)。帮助新建维修区乡小学校舍39258平方米,购置各种教具仪器设施664件,补助贫困生6194人,新建维修区乡医院13611平方米,购置各种医疗设备685件。新建电视差转台22个,帮助无房户建房1392户,计6332人建房,总面积达109422平方米,户均达80.16平方米,总造价为457.3万元。在方法上采取国家补助一点,发动群众集体帮助一点,个人努力自筹一点的三点政策。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帮助一些乡镇工矿企业发展民族特色企业,如沿河砂子油脂加工厂、桐籽基地、右溪花炮厂、凉席厂、和平镇蜂窝煤厂。德江桑蚕、天麻、柑橘基地,中医院中做中成药加工,水井坡煤厂、汪家坝煤厂、楠杆乡食品加工厂、宁坪乡全面扶贫,石阡县烤烟、黄花、雪梨,民族织品厂、杂交制种基地、印江的芒秆、柑橘、杂交制种基地、民族花炮厂、民族纸厂、白皮纸厂、板溪煤厂、玉窖煤厂等,江口县猕猴桃生产基地,民族毛巾厂等,铜仁市漾头电站,商品粮基地。松桃的牛郎鞭炮厂、纸箱厂、建材厂、民族特需用品厂、廖皋镇花炮厂、玉屏大板栗生产基地、箫笛厂原材料基地、民族服装厂、万山特区杜仲基地,思南民族中医院,引进苍溪雪梨等,通过发展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增强了各民族团结,促进了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