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贵州白族建筑的类型及特征
白族受自然环境、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审美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其建筑文化带有比较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特色。
白族民居是白族建筑的典型代表,类型多样,其标志性建筑是三合院和四合院。在三合院、四合院的基础上又变化组合出两个三合院、两个四合院,一个三合院和一个四合院相结合等形式,空间构成的模式主要有一坊一耳、一坊两耳、三坊一照壁等。
白族因居住分散、支系繁多,所传承的建筑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并与当地的居住习俗和功能要求有密切联系,从村寨的选址到住房的建设,从建材的选择到建筑的结构,从房间的布局到物件的摆放,从功能的安排到使用的禁忌,都表现出独特的白族风情,蕴含着丰富的白族文化。
白族民居多分布在山区半山区,依山傍水,房屋建筑吸收了汉族和周围其他民族的优秀成分,并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多采用木构架承重结构,以土墙或竹篱作为围护结构,由于选用材料的不同而形成经济适用、风貌独特的建筑形式。民居建筑有青棚、茅草房、垛木房、土墙房、瓦房、“一颗印”(又称三坊一照壁)等;宫廷建筑有王宫和土司衙门等;宗教祭祀建筑有本主庙、石虎、图腾柱、风水塔等。其外还有具有特殊用途的碉楼建筑等。从这些建筑类型中,可以看出白族先民的睿智,流露出白族淳厚朴实的性格,饱含着白族“天人合一”的生存理念。
1.青棚建筑。这是白族最为简便的建筑类型。它取材方便,构筑迅速,适应山区白族游牧生活的需要。最小单元由4~6根带叉的树干作为柱子,树杈上搭有横梁,梁上又搭较细的树干和松枝。有平顶,能防止风吹日晒,但无法避雨水,一般是建于旱季的临时建筑。有一边高一边低的斜面顶或中间高两边低的坡顶,可以有效地防止风吹日晒雨淋。青棚一般面积较小,多为单幢建筑,平面多为长方形,以火塘为中心,活动围绕火塘进行。有的利用地势形成自然院坝,将部分功能移至院坝。棚内铺上一层松毛,形成一种与自然亲和的气氛。现在广泛用于驻守农田、祭祀活动、婚丧大事,另外在集镇、集市也广泛采用。
2.茅草房。这是白族民居中构筑最随意、成本最低、存在时间最长的建筑形式。小的茅草房一个工作日就能建好。构筑时,木柱上搭横梁,上用藤系树干,上盖茅草。茅草可长可短,短草多铺几行。实际上,茅草房也就是用水稻稻草或山上野草为材料铺盖房顶的建筑,墙则分为土墙、石墙、木垛墙、篾笆墙、栅栏墙。茅草房三至五年一换。在高山区,用野竹代草盖房,可十年一换,仍称茅草房。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生活在坝区的白族逐渐住进了瓦顶建筑,茅草房逐渐被当作田房、畜圈或厕所等附属建筑物。
3.垛木房。又称木楞房,是在高山上建造的纯木结构房屋。其建筑过程为:将圆木两端砍成勒口,使圆木按房屋大小上下相扣,垒到房屋所需要的高度,再用结实的木杈把木排夹紧,让圆木垒垛成墙,四周用泥巴或牛屎糊严。垛木房的门两边各安放一根木枋塔成门型;土顶、瓦顶、草顶均可作屋顶,以土顶居多,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和抗震能力。垛木房有几大特征:一是功能简单,内部空间一般分堂屋、卧室、贮藏室等功能区,堂屋以火塘为中心,正中壁前供奉祖灵“神主牌”;二是屋墙全部用去皮圆木垛成,缝隙处抹糊泥巴或牛屎,以防风寒;三是墙基多用毛石砌成,以防野兽、虫害侵入;四是外墙一般不开窗,室内光线昏暗;五是屋顶多为坡顶,盖以茅草或瓦片,在屋顶和屋檐之间形成一个空间,用来放置杂物;六是无梁柱,屋顶的重量直接靠堆叠的圆木墙承受,内部空间也较其他民居更为简洁。近年白族地区常见的垛木房多为1949年前后的建筑,多作羊圈,其通风、透气、干燥的特点特别适合饲养黑山羊。
4.土墙房。是具有鲜明白族特色的地方传统民居建筑。土墙房大多建在干旱、坡陡的山区,材料以土为主。搭建时,墙基用石头垒砌,用土夯筑成墙,墙上搭木梁,再搭上木头和柴块,后垫上一层毛草,上面摊一层细泥,最后压一层沙土,夯实捶平即成。土墙房造价低、省工时、易建造,吸热慢,散热也慢,可调节昼夜温差,冬暖夏凉。屋顶的平台,是人们休闲娱乐、纳凉望远的场所,也可晾晒、堆放杂物。各户屋顶相连,形成空中走道。坝区白族,将此建筑类型改进成“瓦檐土墙房”。土墙房解决了防火问题。
土墙房民居建筑堪称民居建筑与建造技术发展史上的“活化石”。
5.瓦房建筑。是白汉文化交融发展的历史见证。白族使用瓦房民居建筑的年代较久远,明代的富户即有瓦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除了与汉族杂居的坝区白族外,山区中仅有少量白族地主及富户改土墙房为瓦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近半个世纪中,白族普遍已改住瓦房。
瓦房以土基、树木为材料建盖,土基墙或土墙用于维护结构,用木构架承重,基本为三开间两层楼,屋顶是人字形坡面,盖瓦。屋脊有的呈曲线,两端翘起;有的呈直线。楼上与楼下之间有坡厦,与顶形成重檐。左右山墙均为土基墙。底层的三开间,用木板隔开,中间开间较大,供家庭聚会、议事、就餐之用,称为“堂屋”;左右为居室和厨房;楼上三间多不分隔,作为堆放粮食和杂物的地方,也可住人。有的正房左侧,或右侧,或前面,或后面配以偏房堆放杂物、农耕工具,并做厨房和饲养家禽之用。有的将厨房、灶台、家禽家畜用房分开设置。院落用附属建筑物竹丛、林木和篱笆连接而成围栏。房前的院子,也常兼作积肥的粪塘,卫生条件较差。这种重檐木构架土基房,是白族地区汉、白、彝、蒙古等民族普遍采用的住房建筑形式,地方特色较浓。 [1]
6.“一颗印”建筑。是白族人民对建筑类型的重要贡献,是白族建筑文化的代表,在云南大理一带被称为“三坊一照壁”。“一颗印”建筑适应地理条件,能大能小、能伸能缩。建筑由土墙房围合封闭的形式与茅草房、垛木房、瓦房的斜面坡顶特点相结合,吸收汉族民居建筑特点而形成。典型的“一颗印”建筑民居,平面呈方形,由正房、厢房和围墙组成。正房三间,左右厢房各两间,俗称“三间四厢”。正房前面再加上高两米左右的围墙,形成了一个布局紧凑、方方如印的围合空间,故称为“一颗印”。正房的地面较厢房高30~40厘米,以显示主次有别。通向二楼的楼梯设在厢房与正房两者间的夹缝中。
“一颗印”建筑的主要特点:
内聚的院落。由正房、厢房及围墙围合而成,可大可小。这样的院落内聚性很强,形成了紧凑、内聚、阴凉、亲切的居住空间。院落地面多用石板铺成,院落与堂屋的高差用石台阶调节,有些还在条石上刻有图腾纹样。
围合的空间。外部形体由正房、厢房的背立面、山墙面和大门正立面组成,外墙闭合,一般只在厢房山墙上开小窗洞。正房屋顶稍高,双坡顶,厢房屋顶有长短坡步对称式,也有双坡对称式。整体外观简朴、紧凑、敦厚,内向立面梁头、檩枋、雀替、格扇的刻意装饰及相互穿插式的层层屋面,表现出重内不重外的设计倾向。
吉祥的门饰。大门是整个建筑外装修的重点。按照“门打凹、坟打高”的规矩,许多民居都将大门偏斜,使之朝向山凹。通常要用红色油漆装饰大门。
有情趣的天井。正房的山尖墙两边和两边厢房的山尖墙后边形成两块空地,用围墙进行围合,就形成左右两个天井。
灵活的组群。可以灵活地依山就势进行组群,各户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及地形大小情况灵活修建,正房和厢房的间数都可多可少,形成“两间一厢”“三间二厢”“五间四厢”及“半颗印”等建筑。两户或多户可以并联组合,形成一系列的平面形式,即“半颗印”“一颗印”、两户并联式“一颗印”、多户联排式“一颗印”等,具有极强的适应性。
7.宫廷式建筑。沿袭大理国时期的王宫建筑,推行土司制度后以缩小的方式呈现。一般坐北朝南,依山而建,规模较大,通常有连续建几个院落,有三、五、七重堂之分。每个院落实际上就是由围合的四幢房屋组成的四合院,中间有宽敞的方形院落。在正房中轴线上开门,将院落与院落之间连接起来,顺山拾级而上,直至最后一个院落。
大门两侧立石虎,门前有一开阔场地,为礼仪场所。在主建筑以外的高峰顶,往往又建有营盘,体现着权势的威严。
[1] 李平凡:《威宁、赫章白族社会历史调查》,载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贵州民族调查》卷四,贵州民族出版社,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