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伊斯兰教的教派及组织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七世纪初,由阿拉伯人穆罕默德创传于今沙特阿拉伯麦加。八世纪初,成为在欧、亚、非三洲广泛传播的世界性宗教。伊斯兰教于唐永徽二年(651)传入中国,南宋宝祐二年即元宪宗四年(1254)传入贵州,明清时得到发展。据抽样调查统计,全省有穆斯林近20万人。 [1]
据有关宗教学专家研究,贵州的伊斯兰教主要有格底木、哲赫林耶、伊赫瓦尼三大教派。 [2]
(一)格底木
格底木,为阿拉伯语的音译,亦译作“格迪目”,意即“老行”“尊古派”等,是传入贵州最早、分布最广、信众最多、影响也较大的伊斯兰教教派,信众主要分布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城县、六枝特区、赫章县,以及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安顺市。格底木尊奉《古兰经》,严格履行念、礼、斋、课、朝“天命五功”;坚信“六大信仰”,信安拉、信天使、信经典、信使者、信后世、信前定;遵守传统礼制,奉行“自行其是”原则,但对教内别的派别、教法学派持宽容态度,与其他宗教和民族也能平等相处。其清真寺实行“三掌教制”,即由主持教务的伊玛目、讲经宣教的海推布、宣礼员穆安津三位教职人员管理清真寺的教务。格底木还首创经堂教育,促进了阿訇、经师的培养,并创立学术研究院,开展“以儒诠经”,为通用汉语的穆斯林学习经典教义创造了条件。
(二)哲赫林耶
哲赫林耶,为阿拉伯语的音译,原表“公开的”“高声的”的意念,引申意为“高声念迪克尔的”,故又习称“高念派”。属中国伊斯兰教苏菲主义四大派别之一。哲赫林耶信奉逊尼派教义和哈乃斐学派教法,主张“敬主赞圣、遵经从训”,教众以戴黑、白六角帽和不留鬓须为明显特征。清道光中期(1840)前后传入贵州西南一带。咸同年间(1851-1874)黔西南“白旗起义”失败后,回族穆斯林逃亡或被强迁至各地,哲赫林耶也随之传播到安顺、镇宁、平坝、清镇、贵阳、黔西等地。哲赫林耶早期反对利用宗教聚敛财富,主张清真寺庄严肃穆,反对彩饰华丽。
(三)伊赫瓦尼
伊赫瓦尼,为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兄弟”,因此俗称“兄弟派”。伊赫瓦尼在中国传播较晚,故派外多以“新兴教”“新兴派”相称。该教派倡导“凭经行教”“尊经革俗”,故又被称为“遵经派”“圣行派”“新行派”。伊赫瓦尼强调“一切回到《古兰经》去”,以《古兰经》和圣训规范穆斯林的宗教礼仪,主张只“认主、顺圣、尊经”,严格履行“念、礼、斋、课、朝”,妇女必须戴盖头,限制妇女参加社交活动,反对妇女缠足等。民国23年(1934),云南回族王少美受聘到云南鲁甸执掌教务,不久又到威宁讲学,伊赫瓦尼始传入威宁中水、牛棚一带。民国28年(1939),威宁回族马学科由云南及西北一带学成归来,先后在威宁和云南昭通的数座清真寺任阿訇,开办经堂教育,宣传伊赫瓦尼主张,得到不少穆斯林的拥护。
[1] 翁家烈主编:《贵州省志·民族志》(下册),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
[2] 贵州省地方志编务委员会编:《贵州省志·宗教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