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六百年祭
明代以前的贵州,曾有“苗疆”之称。其时的“苗”,泛指黔地土著居民,除了苗族,还有侗族、水族、布依族、仡佬族等等。到了清代雍正年间,云贵总督鄂尔泰开辟“苗疆”,其疆域则专指苗族聚居区,即清水江、都柳江流域的苗族村寨,并在其地设厅治之。因是新设的,又称“新疆”。与黔东南毗邻的湘西苗族聚居区,也称“苗疆”。不过,苗族在黔的支系繁多,除了“苗疆”聚居区之外,全省各地都有分布,在贵州土著中,苗族是人口最多的民族。
然而,苗族作为贵州的土著,在建省六百年中,既是派伕征赋的对象,给官家出力、出粮、出钱之余,反而被诬为叛贼,出兵镇压。阅读明清官修有关贵州的历史典籍,书页上的一个个汉字,恍若苗家的血泪在流淌。
这并不是在给贵州建省抹黑,而是历史的真实。或者说,贵州建省史,其实就是一部黔人的荣辱史。既有光明,又有血斑。光明浸染着血斑。人们往往乐于看到光明,称道“荣”的功绩,而忽视“辱”的存在,不愿或者羞言血斑。
可是,历史是抹不掉的。黔中被“辱”者,首当其冲的就是苗族。苗家人在贵州建省进程中的遭遇,及其身受的流血牺牲,史不绝书。
明以前的贵州无省治,其地分属川、滇及湖广三省管辖。朱元璋在南京称帝时,命征南将军傅友德统兵远征云南,扫除蒙元政权残余,从而统一全国。明军途经贵州,因“行进不利”,遂置“贵州都指挥使司”,属于省一级的军事机构。目的在于缓解明军的“行进不利”。直白地说,就是得有一个“贵州都指挥使司”这样的权威机构,向黔人征集粮草。明军所到之处,向地方索取补给。地方官则横征暴敛,苗民无力负担,遂起而抵制。官军以其行为是对朝廷的反叛,于是用兵镇压,战火连年。
据《明实录》(贵州卷)记载,自明景泰至明万历年间,苗民称王反抗官府暴政者,计有阿同、韦同烈、阿拏、王阿榜、苗金虎以及望烈等多起。景泰元年七月八日(1450年8月15日),官府“擒获赏改寨苗王阿同”,假以“叛贼”罪名,将其“正法”。官方奏文称:“其祸始于频发征伐云南,供米、供役,不胜其苦。又因生、熟苗互争田土,有司受其贿赂,判与不公。亦因边将有司剥削侵凌,激其为变。”明代诸多苗民称王反抗案例,无不是官逼民反。而称王者,及其所率的苗众,最终都被官府剿杀,死于明兵的刀枪之下。
可是,这一切都与朱元璋用儒家之道统一和治理中国的美意相悖。
朱元璋出身贫寒,小时候托钵乞食,受过煎熬。但他在私塾里读过孔孟的书,懂得做人的道理。后来投奔红巾军,恭谨慎行,受到重用而成为一支红巾军的统帅。每到一处,必向儒士讨教,并招为谋士,用其谋略。于是,儒家之道成为朱元璋治军之本。儒家为政以仁。进军前,朱元璋首先严明纪律。并对统军将帅讲明道理:要平定天下必须讲仁义,光靠军事威力是不能取得人民支持的。打仗要用兵,安定民心要用仁。公开宣布:禁止军士剽窃,并规定“严禁官吏下乡”、“民拿害民官吏”等。
其时起义反元的军队有好几支,朱元璋之所以能胜出,除了他自身的勇悍和智谋,儒家思想当是致胜的根本。朱元璋深知得天下靠的是儒家思想,待到他在南京称帝时,遂决定以儒治国,统一天下。
当着明军西征云南,途经贵州之际,朱元璋随即给前线将帅诏谕,要用儒家思想教化蛮夷,让他们“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从而“变其土俗,同于中国”。而贵州军政当中,有些官员的所作所为,却与大明王朝的仁政背道而驰。
由此可见,仁政虽好,若无“仁者”将其付诸实现,不过是一纸空文。
所幸的是,贵州官府不乏其人。时任贵州卫指挥的顾成,就是值得称道的一位“仁者”。
“靖难”之役,燕王朱棣取代建文帝位,顾成随即归顺,得到重用,受封为镇远侯,仍镇守贵州。
朱明王朝对土司实行羁縻政策,剿抚并用。凡愿归附者,仍授以官职,命其为朝廷效力。思南土司田仁智、思州土司田仁厚,在明军入境时,随即表示归附,朝廷仍授以与原来同等的官职,命令他俩仍在原地供职。两位田姓土司,历年都能按例纳贡,受到朝廷的赏赐。
可是,永乐十一年(1413),思州宣慰使田琛、思南宣慰使田宗鼎与副使黄禧之间结怨,复因争地互相作战。宗鼎弟被杀害,祖坟被挖,母尸被戮,忍无可忍,便向朝廷告发。成祖朱棣几次下诏,命令田琛、黄禧到朝廷自辩,两人竟拒不从命。朱棣遂派蒋廷瓒前去昭告,并命顾成率五万明兵压境,将田琛、黄禧擒拿归案。顾成遵命,依法将田琛逮捕,械送京师治罪。黄禧以同罪给予惩罚。
田姓土司纷争既已平定,成祖即诏谕户部,指出思州、思南三十九个长官司,要加以抚绥,更可以设置府、州、县,再建布政司,将其统辖起来。“布政司”,即省一级的行政机构。
户部经过商议,拟以思州二十二长官司,分设思州、新化、黎平、石阡四府;思南十七长官司,分设思南、镇远、铜仁、乌罗四府。而于贵州(即宋、元时期的贵州卫所辖地)等处设承宣布政司,以总八府。以蒋廷瓒为右布政使,陈俊明为右参政。
永乐十一年八月,正当贵州建省之议已经商定之际,思州台罗等寨,突然发生叛乱。顾成复受命为总兵官,都督梁福等为副总兵,统帅贵州、湖广二都司,以及武昌三护卫所官兵共三万人,进行平叛。朝廷担心“杀伤过多”,特别告诫:师“至境上,且按兵不动,先遣人斋敕招抚,如不服,然后进军。”顾成本性忠谨,不乱杀人。上既有旨忠告,遂遵旨招抚。然而,叛者不从,于是发兵征讨。于永乐十二年(1414)春,将为首的叛军头目普亮等擒获处斩,叛乱平息。
至此,时机已经成熟,大明朝廷即于永乐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决定,在贵州设承宣布政司,命蒋廷瓒为布政使,从而结束了黔中之地由三省分治的历史。
顾成因为平定思州、思南土司之乱,促成贵州省治的建立,称其为“贵州建省功臣”,应是当之无愧的。
从顾成办理土司案件可以看出,他为政以仁,忠于职守。前一案,遵命将涉案者擒获,械送京师治罪,他自己并未直接施罚;后一案,则严格遵照成祖授命的办案程序,先礼(理)而后兵。只是擒斩为首者,余众一概不究,没有发生流血事件。
《明实录》对顾成有一段评述说,他在黔十余年,“讨平诸苗侗寨数以百计,皆诛其渠魁,抚绥余众,恩信大布,蛮人帖服。”有此两例为证,当是可信的。但不知那些苗民称王的案件,怎么没有落到他的手上?如果由他去办理,不是可以挽救多少苗家人免于丧身么?!这并非不可能。遗憾的是,当他办完思州、思南土司案,黔境得以安定,贵州承宣布政司宣告成立,新任布政使蒋廷瓒到任就职的时候,已届八十五岁高龄,在贵州任所安然辞世,时为永乐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1414年6月12日)。大明朝廷以顾成“直质有胆略,虽至大将,不以贵富骄人。在镇日缮甲兵,申严号令,威信并行”,追封夏国公,赐谥武毅。
但就苗民称王而论,其与土司之间的纷争,以及抗命不从的行为相比,性质完全不同。苗民是因为受到官府的侵凌和压迫,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奋起抗争,是正义的。可是官府无视苗民应有的权益,侵苗之事不断发生。
湘西腊尔山的苗族为反抗明代的暴政,更是风起云涌。朝廷自洪武十四年(1381)至万历四十三年(1615),二百多年间,持续用兵三十多次。苗家人毫不畏惧,英勇抗击,多次打退官军的进剿,夺回被占去的土地和家园。官府无计可施,只得哀叹“湘西多事”。
其时,分守湖北带管辰元兵备道参政蔡复一,向朝廷奏准在腊尔山修筑边墙。耗资四万两,自万历四十三年(1615)至天启二年(1623),历时八年,用工二十万,筑起一道西起贵州铜仁的黄会营,北迄乾州(今吉首市)喜鹊营,全长三百六十里的城墙,因是用来阻隔苗民的,时称“苗长城”。因其建制与秦长城相仿,城堡、墩台、关门、炮台、碉卡和城墙一一皆备,又称“南长城”。
秦长城,是用来阻挡匈奴南下中原,威胁中央王朝的统治。而南长城则是将苗民阻隔在汉民居住区之外,而且订立规矩,明文昭示:“苗人不入汉,汉人不入峒(苗)。”并派兵把守,不分昼夜地沿墙巡逻,严禁越界,如临大敌。
湘西官府不仅不用儒家之道教化苗民,而且筑起高墙阻止他们与汉民交往,反过来,却诬称苗族为“化外之民”敌视之,这究竟是谁之过呢?一个家庭,“子不教,父之过”;一个国家,民不教,岂不就是官之过么?
清代初期,由于康熙对边疆的政策宽严有度,贵州没有发生大的动荡。黔人度过了一段相对安静的日子。可是,到了雍正年代,苗族的命运急转直下,始作俑者是云贵总督鄂尔泰。他向清世宗雍正奏请开辟苗疆。实则因为大清王朝鞭长莫及,失去了苗疆这片王土,奏文声称:“欲百年无事,非改土归流不可,欲改土归流,非大用兵不可。宜悉令献土纳贡,违者剿。”
苗族社会,长期自选头领,自定约法,从来不受官府的制约。要将其收归版图,作为中央政权,统一边疆,是其所当为,但其所使用的“武力征服”失策。
朝中大臣对鄂尔泰的用兵之议非常惊讶,议论纷纭。而雍正帝却“大悦”欣然嘉纳。更因其“奇才”(鄂尔泰)格外高兴,随即授以贵州、云南、广西三省总督。信笔朱批鼓励“要建从古未有之奇勋”,“唯重兵弹压为要,不可惜费省事”。
鄂尔泰得令,遂派张广泗统领剿苗军,由八寨进入,一路剿洗,甚至“掳其子女,分其田土”。并在其所占领的地区设立厅治,派驻流官。厅治遍及苗疆,共计六厅,即清江厅、古州厅、台拱厅、都江厅、八寨厅、丹江厅,本来是苗族自治的政权,遂为流官取代。
为求流官治苗的稳固,又在治所高筑城墙,设立屯军,以为护卫。流官身在衙门,便依照鄂尔泰的治省方策,对苗寨“编户纳粮”,伸手索取。苗家人无力负担,奋起反抗。自雍正至同治,历经四个朝代的一百五十年间,苗疆民众掀起了三次大的起义,武装对抗清王朝的暴力统治。义军烽火遍及黔中及湘西苗寨。由于苗族处于弱势,经不住大清王朝的血腥镇压,终被剿灭。苗族村寨被血洗,起义军被杀戮。
仅自雍正六年,清军进剿至乾隆初期,官方的奏报,(一)官军临阵斩杀,割有首级、耳记验实者,共一万七千六百七十名;(二)临阵生擒并顺苗擒献赎罪者共二万五千二百二十余名;(三)内审系妄称名号或伪署官职首恶要犯,应解省直审结案者共四百余名,审明实系拒敌官兵,烧劫村寨,法无可贷,即在军营枭示者,共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余名;(四)所获逆苗家口,审有稍可矜疑者,即行释放安插外,实系疑犯家属,例应充当为奴者,共一万三千六百名;(五)临阵斩杀,枪炮中毙,未及割取首级,围寨焚烧,投崖自尽,以及饿毙山林者,实不下数万。
经此一役,被剿洗的苗寨户口人丁,实去十之五六。
咸同年间,台拱地方发生水旱虫灾,颗粒无收,厅治同知张礼度以无粮可交,而“勒折生银,提押追征”。凡不交者,便抓去关押,以致“狱为之满”。有的苗民身无分文,逼得无奈,便去挖开祖坟,取出先人口中的买水银,含着眼泪上交官府。更有屯军,因无地可屯,便去侵夺苗田。苗民遭灾之后复失去田土,雪上加霜,痛不欲生,而又投诉无门,遂以歌代诉,伤心唱道:“清水江畔好良田,黄金稻谷收不完;官府税,屯田租,苗家身上两重山”。
为了搬去苗家身上的两重山,苗家汉子张秀眉率领苗众起义,义军累积连年受压的积恨,烈火熊熊,捣毁厅城,冲出苗岭,足迹遍及黔中大地,加上太平军起义,危及大清王朝,清朝帝王惊慌失措,紧急调集黔桂湘清军,进行围剿,终被剿灭。最为惨烈的是,起义军首领张秀眉被俘后,被押解湖南长沙,官府将他的头颅剖开,点上天灯示众,以宣泄对苗族之恨。
经过此役的剿洗,苗家人户仅存十分之三,有的厅城和村寨被洗劫一空,死者尸身无人安葬。有碑为证。
都江厅城《城乡义冢坟墓》碑,同治十二年七月(1873),由黎平营参府果勇巴图鲁张(果)署名立。都江分府王治文撰文称,他们来到这里“见地荒芜,人烟萧索,不觉喟然之叹……复查地方兵燹以来,十有余载,戎马蹂躏,生灵涂炭,枯骨枕野,惨不堪言。唯是董绅等收殓失城枯骨,约数十担,瘞南门外……”
应该说,死于咸同之役的尸体,并不只是苗族义军,还有参与其事的清军官兵,说明双方都损失惨重。而应对战争负责的,当是首先发难的大清王朝。
历史上对清代苗疆“改土归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一是歌功颂德。战后一些官绅,将清军收剿得来的起义军兵器铸成铁柱二根,立于贵阳甲秀楼,以表彰剿苗者(前任总督鄂尔泰和后任总督勒保)的功绩,并盗用“贵州通省士庶民苗”之名。而深知底里者,如瞿翁则在其所著的《铁柱篇》中,毫不隐讳地揭穿其秘说:“似云此铁非似铁,仍是千人万人血。铸为钱镈力可住,官吏扰民愁苦深。亷威所被群苗服,我愿铸为良史心。”依“良史”之言,“双柱”实为清王朝治苗的耻辱柱。
二是,曾经参与剿苗的都匀知府罗应旒,战后在丹江雄脚“万人坟”碑铭中记其事云:清廷在苗疆设立的六厅,“守弁、文武苛敛于上,上司通事、屯军、汉民剥取于下,故乙卯(咸丰五年)之乱,官兵汉民死几尽”。也就是说发生在咸丰年间的苗民起义抗清“之乱”完全是被官府的苛敛和汉民的剥取给逼出来的。其后,即辛未(同治十年),罗氏曾受命率一旅会各军讨伐,“破其巢,焚其粟”;癸酉(同治十二年)守都匀时,“复会各军讨平之,拒者诛,顺者抚”致使起义军被“劫杀”。战后似有所悔悟,碑铭复云“予即正叛军之罪,而又悲苗之叛非其志也”。于是“复往黄茅岭(丹江),聚其众(死难)者殓于此,合瘗为大冢”(万人坟),“故书其大略以告来者”。
罗应旒知府为“布政使衔”,身份相当于省一级的朝廷命官,其言可以代表一个省的军政要员,对苗疆事变总的认识和论定。
新中国建立后,共产党领导的主流意识形态贯彻历史唯物史观,强调以人民为主体,过去被封建统治阶级颠倒的历史被重新颠倒过来,苗疆人民深受欺压的苦难史得到了正面的揭示和控诉,苗族大众前仆后继的反抗起义被首次写进历史。《中国通史》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网页设立专节和专页,对苗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予以描述和肯定:
鸦片战争以后,咸同年间,黔东南等地又爆发了以张秀眉为首的苗民大起义。各路起义军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几乎攻占了整个黔东南地区,他们与各地以汉族为主的“教军”、“号军”相互配合,和侗族、水族、布依族、瑶族等农民起义军密切联系,协同作战,后来还与太平天国石达开的部队取得了联系,直接或间接地打击了清朝的统治。起义先后坚持了18年(1855~1873)之久,是苗族历史上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一次斗争。
而今,苗疆腹地台江县树起了一尊高大的张秀眉塑像,再现了苗族起义军首领的勇悍英姿。这既有赞颂苗族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之意,同时又是对清王朝长期用兵征讨苗疆的无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