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榕江苗族节日文化与旅游开发
一
节日是民俗文化最为集中的体现,是人民群众在改造自然并改造自我的过程中积淀下来的生产生活经验与民俗活动得以传承的文化载体。著名的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认为,岁时节日是指“与天时、物候的周期性转换相适应,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是约定俗成的,具有某种风俗活动内容的特定时节。不同的节日,有不同的民俗活动,且以年度为周期,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因此,在特定的节日里,人们都喜欢举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一方面,祭祀祖先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祈求祖先保佑四季平安,另一方面,在劳动之余,开展节日文化活动,寄托美好的生活愿望,达到陶冶情操的目的。在节日活动过程中,总伴随着大量的物质消费,这为现代市场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商机,可见,节日成为现代社会中的特殊经济现象,是一种创造消费的符号资源。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地政府加大对节日文化的挖掘、抢救和整理,开展大量的节日活动,促进民族旅游业的发展,节日已经从民俗文化走向消费文化,并日益成为巨大经济价值的符号。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已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节日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植根于秀美的自然环境与悠久的社会历史之中,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一朵奇葩。而这些独具特色的民族节日文化正在成为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资源优势。因此,我们要高度注重对民族节日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在发展旅游业与传承、保护民族节日文化旅游资源之间找到平衡点和契合点,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以推动民族地区旅游业健康稳定的发展,达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
榕江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地跨珠江、长江流域,东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黎平、从江两县相连,南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荔波县接壤,西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雷山县,北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剑河县毗邻。榕江旧称古州,为江南八百州之一,历史文化悠久,民族文化底蕴深厚,民族风情古朴,文物古迹保存完好,旅游资源丰富多彩,享有“风情浓郁、璞玉浑金、无迹不古、山水独秀”的美称。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苗族先民创造了多姿多彩的苗族历史与文化,尤其是节日文化繁多,主要节日有:农历一月春节;农历二月二日架桥节;农历二月或三月招龙节;农历二月至四月茅人节;农历三月下种节、粑节、清明节;农历四月开秧门节;农历五月粽粑节;农历六月或七月吃新节;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农历九月九重阳节;农历十月苗年;十三年一次的祭鼓节,等等。这些苗族节日将成为榕江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业的重要文化资源,而这些苗族节日真正的魅力在于为庆祝过节而开展的各种节事活动,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些节事活动是苗族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精神生活的载体。在榕江苗族地区,不仅节日繁多,而且节日活动丰富,可以说,在今天旅游经济背景下,正是榕江具有丰富的苗族节日活动,成为一种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获得旅游开发的价值所在。
三
节日文化作为最富特色的旅游资源,已被政府、企业和学界高度重视。苗族节日文化旅游是以苗族地区节日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承受能力为基础,以符合苗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和社会道德规范为标准,实现旅游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经济借文化发展,文化借经济传播”,往往是许多民族地区发展旅游的初衷,这也表明民族旅游活动的开展能促使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旅游目的地的经济收入,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基本途径。
苗族节日文化旅游活动的开展,能为榕江苗族地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其他行业的协调发展。节日文化旅游业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许多工作都需提供大量的服务,因而需要大量劳动力,由于这些工作并不需要很高的科技含量。节日文化旅游业又是就业层次比较丰富的产业,能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条件,节日文化旅游业是关联带动性极强的产业,有极大的辐射作用,它的发展必能带动国民经济相关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比如能促进民族地区多种经营的发展和促进农副产品的生产,以及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使榕江整体发展融于良性循环之中。
苗族节日文化旅游活动的开展,有效地增加榕江地方财政收入,助推苗族节日文化旅游的发展。苗族节日文化旅游活动,伴有大量消费行为的发生,这些消费对榕江经济来说则构成一种外来的“经济注入”,可增加榕江的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苗族节日文化旅游业,推动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苗族节日文化旅游活动的开展,可以改善榕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和群众基础设施改善。出于吸引旅游者的考虑,旅游接待地必须重视环保工作,从而使榕江的旅游资源得以保护,并使卫生状况得以改观,进而不断改善榕江苗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
苗族节日文化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是一项发展潜力巨大的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榕江苗族节日文化产业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的文化系统工程,将苗族节日文化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榕江经济发展优势,让保护、传承苗族节日文化的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找准保护与开发的切入点,让苗族人民在节日文化旅游中获得更大的效益,已成为当前我们必须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
1.要加强对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开发机制
民族节日文化旅游是现代旅游的主潮流之一,由于在开发的过程中,涉及的部门、行业及门类较多,发展路径繁多,产业链条复杂,因此,榕江县政府必须强化政府的宏观引导及调控,结合苗族节日文化的特点,本着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的开发机制,实现对苗族节日文化旅游资源的合理保护和科学开发,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面对少数民族地区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文化趋同现象,榕江县政府作为管理者,可以利用其职能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发挥经济的杠杆作用,引导苗族节日文化向正态发展,使榕江苗族地区群众重新认识本民族文化的价值,激发他们的民族文化自豪感,促使他们自觉地去维护本民族的文化传统。政府还应在“利益均衡”的原则下,注重开发商与苗族群众的利益分配问题,使苗族群众能通过开展苗族节日文化旅游,达到提高生活质量的目标。同时还应该注重既得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分配问题,返还部分旅游收益用于苗族地区文化建设,实现榕江苗族地区节日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2.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榕江是一个经济比较落后的县,地方财政比较紧张,对民族文化节日旅游业的投入是有限的,资金缺乏制约了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因此,榕江在苗族节日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在积极争取国家各种专项建设资金扶持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同时,应加大力度引进外资和国内发达地区的资金。如成立旅游股份公司,发行债券和股票,进一步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加大开放力度,以资源优势吸引外资和外商投资、赞助,做好联合开发,共同受益。另外,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于榕江苗族地区受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历史等诸多因素制约,基础设施比较落后,许多具有潜力的旅游景点因基础设施条件落后而无人前往参观旅游。因此,应加强对苗族地区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使旅游资源的潜力及其连带性效益能有效地发挥出来,促进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
3.加强苗族文化节日旅游理论研究,促进榕江苗族节日文化的保护工作
对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需要科学的理论、知识和行之有效的手段,需要依靠各学科的专家学者,特别是苗学专家学者,借助学科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站在时代的高度和历史发展需要,对榕江苗族节日文化进行全方位的再认识,深入探究其内涵,推动苗族节日文化创新。同时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不注意保护就会枯竭乃至消失。一方面,要树立和采取保护苗族节日文化资源的意识和手段,使苗族群众能辩证地对待自身的传统生活方式,防止苗族节日文化被同化和庸俗化。另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苗族传统文化精神,对于一些即将消失的、非常重要的苗族节日文化,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拯救措施,制定苗族节日文化环境保护规划,把苗族节日文化环境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协调起来,在开发的同时又对其实施有效的保护,防止过度的商业化和伪民俗的出现。
4.加大苗族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质量和品位
提高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质量和品位,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尤其是民族学、民俗学、人类学、文化学、经济学及规划设计的人才。为此,必须加强苗族人才的培育力度,必须从培养创新人才的战略抓起,大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榕江苗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开发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大力培养造就一支热爱苗族节日文化保护的工作专业队伍;在规划建设中,要吸收苗族文化的特点,做到民族特色与现代化建筑的完美结合,建设具有独特苗族文化特色和民族风光环境优美的旅游民族文化园、民族文化村寨,这样,才能引来大量的国内外游客。
5.处理好苗族节日文化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苗族节日文化可持续发展
对苗族节日文化资源必须既开发利用又充分保护,保护不是冻结,而是更有效的开发。我们在开发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时,必须尊重苗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如果只以旅游发展的需要为目的,以优势文化的习惯整理、加工、包装苗族节日文化,使苗族节日文化变成程序化,甚至庸俗化,对苗族文化进行的掠夺性开发,这样做既破坏了苗族节日文化的变迁轨道,又不利于榕江苗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处理榕江苗族节日文化的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时,应该充分尊重当地苗族对如何继承发展自己文化传统的意愿,特别是充分理解苗族节日文化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自我意识和自主意识,让苗族人民自己决定本民族文化保护、继承和发展的工作思路。在榕江苗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要考虑苗族节日文化的传承性和环境的承载力,避免造成旅游地吸引力降低等负面影响,必须遵循经济、社会、环境三方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最终实现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6.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促进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文化旅游产业是一项朝阳产业,同时属于一项高消费的产业,如果不进行大量的宣传推介,文化旅游资源很难走出大山,被外人所知晓,达不到消费的目的。因此,榕江县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苗族节日文化旅游的宣传理念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推介,把宣传促销与苗族节日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设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手段,尤其是公共媒介和电脑网络的手段,加大对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的宣传,树立苗族文化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榕江苗族节日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