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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力度 促进印江城镇经济和文化旅游经济发展
所属图书:《土家族研究》 出版日期:2015-09-01 文章字数:4795字

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力度 促进印江城镇经济和文化旅游经济发展

近几年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印江自治县)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发展城镇经济、文化旅游经济的发展战略,要求在城镇经济发展上要“强化城镇规划,凸显城市特色,提升人气指数,努力实现特色城镇建设新跨越”,体现“建设特色、特色建设”;在文化旅游经济上要“依托梵净佛山,突出土家风情,彰显地域文化,努力实现文化旅游经济新跨越”,实施“精品战略、特色战略和文化战略”。现就如何保护和开发利用文物古建筑,促进印江自治县城镇经济和文化旅游经济发展,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文物古建筑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

(一)印江自治县特别是县城的文物资源丰富,品位高、价值大,提升了印江的文化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文物以其独特的内涵,反映着一个地方的文化积淀,反映着一个地方的文化优势。印江自治县目前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大部分文物集中分布在县城、木黄镇、梵净山三大区域,其中文物古建筑主要集中在县城。印江自治县从2008年7月至10月,用4个月的时间,对县城的文物古建筑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实地调查,除了已经列为保护单位的以外,发现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文物古建筑68处。城区古建筑类型齐全,有衙署、寺庙、名人故居、封火桶子和宗祠建筑等。文物普查工作才刚刚开始,就已发现了这么多珍贵的文物古建筑,充分说明县城的文物古建筑资源十分丰富,保留了印江的文化个性。这些文化遗产充分显现了印江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实力,提升了印江的文化品位,丰富了印江的人文景观,彰显了印江的文化魅力,提升了印江的文化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文物古建筑对提取土家族文化元素,打造民族特色县城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印江历史悠久,县城保存的土家族古建筑极多,主要是衙署、寺观、庙坛、民居、古塔、封火桶子、宗祠、吊脚楼等,以及依附于这些古建筑的石刻、雕塑、壁画等艺术构件,几乎遍布全县。这些古建筑充分地体现了土家族的民族特色,为我们研究印江建筑史、建筑美学、建筑结构、宗教艺术、风土人情以及印江历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

(三)文化遗产拓宽了房地产业的升值空间,能有力拉动城镇经济发展

作为城镇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房地产业,如何继续刺激经济增长,是国内外共同关注的问题。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研究表明,文化遗产对地价增值有着较大的影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带动了周边环境的改造,所营造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得周边的地价不断提升,带动人居环境改善,民众越来越愿意住在文化遗产点附近。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查,文化遗产对房地产业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文化遗产的景观效应、形象效应、环境效应使得民众在选择居住地时越来越多地考虑文化遗产因素,由此带动附近地价增值并导致附近的房价上扬。

(四)文物古建筑是体现印江旅游文化内涵的重要载体

旅游与文化是密不可分的,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经济发展的最高境界乃是与文化的交融。旅游活动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文化活动。无论是旅游消费活动还是旅游经营活动都具有强烈的文化性。文化是旅游的根和魂。旅游要结缘文化才有“魂”。没有文化的旅游没有魅力,没有旅游的文化则缺少活力。发展旅游业是把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重要突破口。印江县城保存的古建筑以及依附于这些古建筑的石刻、雕塑、壁画等,蕴涵了深厚的宗教艺术、风土人情等文化内涵。要充分凭借旅游业文化含量高、文化渗透力强、宣传辐射面大、社会关联广等特点,加强文化与旅游的互动与合作,努力挖掘、提升文化旅游内涵,打造具有印江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

二、印江自治县文物古建筑保护和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印江自治县共接待游客44.8万人次,实现收入2.9亿元,2009年达70.7万人次,收入5.1亿元,2010年106万人次,收入达7.6亿元。但文物古建筑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大,没有为印江自治县文化旅游经济发展发挥明显作用。这说明我们加大保护和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力度,促进城镇经济和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的空间还很大,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在保护和开发利用文化遗产促进城镇经济和文化旅游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有关部门和绝大部分干部群众对文物资源不了解,文物保护意识不强,部分文物已经或正在遭到破坏,大量传世文物流失。

打造文化旅游经济品牌,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县城,人人都是文化宣传员。如果连生在这片土地、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都不了解其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又怎么向外人宣传推介我们的文化旅游资源,又怎么来打造我们的文化旅游品牌?

二是文物保护经费没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文物保护资金不足。有限的投入仅能保证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则基本没有经费,使大部分文物得不到保护维修,许多文物散落民间。

三是文物普查工作进度较慢,跟不上形势发展和文物保护工作需要。2007年10月至2011年12月印江自治县开展了第三次文物普查。由于普查经费不足,组建的普查队伍只有文物管理所的人员,没有抽调相关人员增强力量,开展的普查培训对象只是各乡镇的文广站站长和分管领导,而且很多乡镇文广站对如何传承、保护和发展文化不够重视,所以只有文管所的5个人在野外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按这样的情况,要完成全县境内文物实地调查工作非常困难。

四是文物古建筑开发利用率很低,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矛盾十分突出,造成许多破坏。全县现有文物古建筑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的,只有木黄会师纪念碑、会师纪念馆和严氏宗祠,但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大,没有为印江自治县发展文化旅游经济发挥明显作用。目前全县有许多文物古建筑遭到破坏。一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很多文物古建筑被拆除或遮挡,如惜字塔的一部分已被农户扩建房屋时遮盖;二是在维修过程中,没有相应的规划设计方案,改变了原来的建筑建构和建筑工艺;三是在维修中改变了原有的风貌,使其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大大降低。如依仁书院在维修中被改变原貌。走进依仁书院,已经感受不到印江文风昌盛的气息,不再是印江文化、教育史上的殿堂,没有了历史的厚重感,看到的只是印江民族中学的发展史和印江民族中学近几年来的成就展,大大降低了这座书院在印江自治县文化史、教育史上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教育意义。

三、工作建议

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六个新跨越”的发展目标,围绕“强化城镇规划,凸显城市特色,提升人气指数,努力实现特色城镇建设的新跨越”和“依托梵净佛山,突出土家风情,彰显地域文化,努力实现文化旅游经济的新跨越”,挖掘印江土家族的文化特色和建筑特色,提炼独具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土家族文化元素,实施文化旅游经济“精品战略、特色战略和文化战略”的目标,为此建议:

第一,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文物抢救和保护的紧迫感,加大全县文物资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文物古建筑是珍贵的乡土建筑文化遗产。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媒体报道、图片展等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全县的历史文物遗产,增强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以此推动乡土建筑等农村地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1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顺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针对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确定了各项原则和规定。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科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文物工作的重点,并纳入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

第二,进一步加大对文物所涉及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加大对印江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宣传力度。目前发现的文物,特别是文物古建筑,大多是明清以来各个时期印江在外做官者告老还乡后修建的府邸、富商的宅院、各大姓氏的宗祠、寺庙和一些与民族宗教图腾、民族风俗、教育等有关的文物,属于乡村文物古建筑。这些建筑,不仅造型优美,具有很高的艺术审美价值,而且结合各自的地形环境,依山傍水,因地就势,非常实用,是审美和实用有机结合的典范。特别是大部分文物古建筑的背后,都有一些特殊历史背景。这些文物古建筑就像凝固的音符,客观真实地记录了印江自治县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史,内容丰富,很有教育意义,是研究土家族历史渊源、民族文化、宗法制度不可或缺的宝贵史料。急需组织一定的人力物力,尽快加以挖掘整理研究,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文化内涵。

第三,认真清理文物产权,根据产权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文物古建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属于国家、集体和私人,都将面临拆毁、倒塌和改建。因此,建议在城镇建设规划中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对原划归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资产文物古建筑立即冻结房产交易,划归文物部门管理,便于文物部门申报维修经费,及时进行抢救维修。如县公安局使用的涂家祠堂、邓公馆,县供销社使用的魏经略故居(魏宇平旧居),县政府办公室使用的关帝庙。对集体和私人所有的文物古建筑,进行挂牌保护,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政府给予适当补贴,鼓励个人和集体进行抢救维修。

第四,认真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文物主管部门要深入挖掘、整理一批原貌保留好、品位高、价值大的文物古建筑的资料,特别是研究诸如文昌阁、严氏宗祠、依仁书院、惜字塔、戴氏宗祠、刘氏宗祠之间的历史渊源及关联性,精心准备资料,打捆包装,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五,筹备甲山历史文化村(街区)申报规划工作。20世纪90年代,在申报民族、民俗文化村时,我县申报的是合水镇杨家寨,但因其缺少民族文物古建筑等人文景观而被淘汰。而同期申报的雷山县郎德民族文化村却成为贵州省著名的旅游景区。甲山村是我县现存文物古建筑数量最多、分布最集中、品位极高、价值极大、形制齐全的村庄,具备申报历史文化村的硬件条件。印江的历史文化名人绝大多数都是峨岭镇人,其中最集中的又要数甲山村,如明代河南治水县驿丞、修造穿城大堰的陈友儒;清光绪年间留学日本学采矿冶金专业,后出任国民政府贵州省矿务厅厅长等职的张少伯;清光绪年间参与公车上书的举人,后任安徽芜湖县知县的柳元翘;同盟会会员,后被袁世凯杀害于北京的民主革命家陈天星;印江妇女教育的创始人徐玉琳等。这些名人的故居都还保留着。甲山村现存保护基本完好的文物古建筑有40多处,基本囊括了我县民族建筑的所有类型,是不可多得的宝贵人文资源,虽然有的已遭到损坏,但可以进行抢救维修,开发利用。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着手筹备甲山历史文化村(街区)的申报工作,如能申报成功,那么甲山今后就可以作为我县打造文化旅游产业的一个重要景区进行保护和包装建设。

第六,及时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印江自治县公布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公布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后的20多年没有再增加文物保护单位。已公布的两批文物保护单位,没有把私人民居纳入保护范围,这与现阶段的文物保护工作形势不相适应。因此建议及时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对新发现的文物进行保护。

第七,制定抢救维修重点文物古建筑的规划。配合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大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分轻重缓急,逐步进行抢救维修,实现在保护中利用,以利用促保护的目标。对重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内的文物,政府应投入经费进行维修,使其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第八,认真研究、提炼土家族建筑的特色元素,为建设优秀旅游县城服务。立足现有的文物古建筑特征,特别是一些固有的建筑风格、表现手法、建筑理念,从中研究提炼出土家族建筑的特色元素,为建设特色城市建筑找到科学依据,使现代城镇建筑与文物古建筑协调搭配,有机结合。

土家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