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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出嫁别样情
所属图书:《火影石灵:毛南族》 出版日期:2014-06-01

男人出嫁别样情

贵州毛南族广泛存在的“招郎入赘”婚俗是一道亮丽风景,有其独特的形态、原因和现实的价值。

在毛南族聚居的平塘县卡蒲毛南族乡、者密镇的六硐、甲青等地,“招郎入赘”婚俗是普遍存在的。女方家中有女无儿,或缺少劳动力、家族势力弱,或父母认为自己女儿特别貌美乖巧孝顺,因此不愿意女儿出嫁,就招郎上门。或家中有男孩,能力和孝心不及女孩,因此把男孩“嫁”出去,留下女儿招郎上门,等等。而男方家由于男孩多,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环境条件差等原因,甘愿送子去当上门女婿。“招郎入赘”既保证家族的传承延续,又利于后代的健康和人口的均衡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毛南族“招郎入赘”婚俗由来已久,其历史可以上溯到清代。卡蒲毛南族乡甲坝村甲翁组一户石姓人家有一本保存完好的家族记事本,用毛笔字记载了该家族的婚丧嫁娶、起房造屋、买牛卖马、债务往来等家族大事,也记载了家庭日常开支,包括买盐、买酒等小事。记事本中就有清宣统年间招郎上门的记载。具体是一份因招郎上门归还田业、山场的“契约”和一份“招约”。

“契约”内容为:

“招约”内容为:

关于“招郎入赘”,在卡蒲一带,还流传这样的故事。

不知在哪个年代,一户石姓人家只生了一个女孩,而一户刘姓人家生的都是男孩。经说合,石、刘两家联姻。两姓族老议定:刘姓拿一个男孩到石家入赘,随女方改姓石,并按女方在家族中的排行拥有相应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享有石姓男孩的一切权利、待遇,尽石姓男孩的一切义务,所生子女后代永远姓石,不得改姓还宗。后来,这一对夫妻生活得十分幸福,生儿育女,侍奉老人,一家人其乐融融,受到大家的称赞。此后,“招郎上门”被毛南族人家纷纷仿效,相沿成俗,成为贵州毛南族较为普遍的婚俗延续下来。

毛南族的“招郎入赘”实质上是“招儿上门”,被招上门的男孩进了女方家之后要随女方改姓换名,享受当儿子的一切权利,恪尽当儿子的一切义务和责任,所生子女均随妻姓,不得随父改姓归宗。如果妻子亡故,可以再娶,其权利和义务保持不变。

毛南族“招郎上门”有这样几种形态:有女无儿的人家招女婿上门;有儿有女的人家,父母更喜欢女儿,情愿把儿子“嫁”出去当上门女婿,把女儿留在家中找意中人招郎上门;有儿有女的人家,儿子娶媳妇后自立门户,盖房另居,女儿留在身边,招郎入赘后与父母同住,尽儿子的责任;有儿人家,先娶媳妇,后嫁儿子,多因儿子娶的是独生女,不忍心让岳父母独居,在举行了嫁娶仪式后不久让儿子上门与岳父母同住,成为上门女婿。

选择上门女婿的方式有:男女双方家长相互选择,并征得子女同意后定下亲事;由乡亲们从中说合,家长、子女同意后定下亲事;男女青年互相接触交往后情投意合,征得双方父母同意后定下婚事。

毛南族人“招郎入赘”婚礼十分隆重。结婚当天,男方由亲朋相送,到女方家成亲。结婚当晚,家中大放灯烛,请族中寨老、族长饮酒围桌商议,按本族姓氏、女儿的字辈和在同辈中的排行,给上门女婿改姓换名。女儿排为老几,女婿也排为老几,从此就成了女方家的“儿子”,同辈和他称兄道弟。即使他的年纪大于兄长,兄长也只能称之为弟,绝对禁止称“姐夫”、“妹夫”。以后,所生子女一律随母姓,永远不得随父改姓归宗。通过“招郎入赘”这种婚姻形式,实现了由女婿到儿子的角色转换,女婿既是女儿的“郎”,又是岳父母的“儿”,顺利地解决了传宗接代、养老送终和财产继承等问题。毛南族人家的男孩到其他姓氏、民族的女方家入赘,如果已改成女方家姓氏名字,毛南族人家族中就不再排行他的名字了。现在,因为户籍管理规定,成人不能随意改变姓名,所以其他姓氏的男孩到毛南族人家入赘,可以不改自己身份证上的姓名,但必须按女方姓氏和辈分另起一个名字,在家族内部使用,所生子女仍要随母姓。

“入赘”的男子,不论在家庭中或在社会上,都受人们的敬重。有能力有威信的,群众可以推选他为村寨干部,享有和本地男子同等的地位。婚后如妻子过早去世,其本人有家产的继承权,并且家人必须给他另娶媳妇。毛南族的这种风俗,打破了“重男轻女”的旧习。凡在盛行“入赘”的地方,人们不论生男育女,都能视为传宗接代的继承者和养老送终人。

毛南族“招郎入赘”婚姻强化了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观念,有利于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的养老问题,促进了毛南族地区的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习俗有良俗、陋俗之分,毛南族“招郎入赘”婚姻习俗应是良俗,“入赘婚”既是古老的婚姻习俗,又是毛南族现行的婚姻习俗,从根本上解决人口性别比例失衡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如今“入赘婚”模式仍然存在,并焕发新的活力,服务于毛南族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意义巨大。

火影石灵:毛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