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经济概况
在古代,贵州深山老林里居住的岜沙苗族,对于外界的事一无所知。只要猎取一些野生动物肉食或采集野生果子果腹,能生存下来就是万幸。他们只知道汉族为大,至于什么人当天子皇帝,他们不知道,也从来不过问,过着“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与世无争的桃源生活。
在民国以前,岜沙苗民没有耕种土地,多倚靠打山取猎过日子,身缺衣覆,寝无床被,炊缺锅釜,家无隔夜之粮。到了民国初期才由游猎过渡到农耕生活,其经济来源,主要靠卖炭薪来换取油盐和铁制农具,生活很苦。
图七十一 旧时的岜沙服饰
岜沙苗寨长期以来的经济来源,以种植业为主,养殖业为辅。在新中国成立前,种植业以水稻为主。水稻有粘谷和糯谷之分。还兼种玉米、小米、红薯、木薯、花生、水芋和棉花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辅。那时种水稻都是一些老品种,平均亩产在300—400市斤,大部分人家都是田无丘地无角,都是佃耕地主田地,在风调雨顺之年份,除开交租外,也还能勉强够半年多的粮食,还有几个月就靠吃玉米、小米、荞子、木薯等杂粮来度日。如果遇到久旱无雨的年份,他们除交租给地主外,剩下的粮食无几,就举家到外面乞讨或帮工度日,这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常看到的情况。
养殖业,以养牛、猪、羊和鸡、鸭为主,利用山塘稻田养鱼等为辅。但养殖家畜家禽完全是为了逢年过节招待客人朋友自用,没有形成商品经济,上市很少,所以经济非常困难。为了弥补经济困境,几乎长年累月,举寨男女老少挑柴到从江街上来卖,以换取日常生活生产所需的盐巴、火柴和铁制农具。
岜沙苗寨被大融坡山脉和宰戈坡紧紧环抱。这两座山脉在新中国成立前,杉木遮天蔽日,大者合抱如围,小者密之如栉。岜沙苗族人民在解放前虽然没有读书点文断字的人,但凭长期的劳动经验,他们在明清时期,已掌握了栽杉、育苗、抚林、护林的一套技术。大融坡和宰戈坡的山,大部分是他们挖的,杉树是他们栽的。他们有的户已被山主雇用为山丁,这么多的杉树,山主发了财。但岜沙苗族的人一棵杉树都没有,他们被束缚在山主的土地上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岜沙苗族群体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完全建立在简陋而笨重的劳动手工基础之上。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上认为他们只需要购买他们无法生产的食盐和铁制的生产工具外,其他方面所需要的完全靠自己自力更生。因此,岜沙苗族所使用的劳动生产工具,是千百年历史沿袭下来的手工工具。这些工具主要有:挖地农具(板锄、挖锄)、耕地农具(木犁、木耙),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有铁犁、铁耙,收割农具(镰刀、摘禾刀);脱粒工具(有木挞斗、碓窝)、运输工具(扁担、箩筐)、加工工具(风车、碓窝)砍伐工具(斧头、柴刀)、灌溉工具(木枧、竹枧)等。这些铁质与木质工具,其式样和构造,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他们全凭这些代代相传的生产工具,同自然打交道,周而复始地创造自己的物质生活资料。就粗放的以稻作为中心的农业生产而言,这种劳动工具是完全适应的。况且它们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这无异于神灵的赐给一般。岜沙苗族生产是为了满足自身家庭消费需要,没有作为商品交换而进行生产的意识。岜沙人只是为了购买他们不能自己制造的铁制生产工具和生活用盐,才把剩余农副产品拿到市场出售,很少用于交换而扩大生产。所以他们的衣、食、住、用等各种物质生活资料,基本上不需要与外界社会进行物质与劳动的交换。但是,他们为了获得必要的铁制农具和生活上必须用的盐,而不得不将价值数倍乃数十倍的山货与奸商交换,且几乎都是直接以物易物,无形中受到商人的盘剥,他们也没有觉察。
图七十二 木耙
岜沙地处亚热带气候,既无夏天的酷暑,又无冬天的严寒。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林茂草丰,牛羊成群。但在新中国成立前和成立初期,还看到他们用木犁木耙犁耙田,男人在前面替牛背犁耙,女人在后扶犁耙的情况。后访问他们,他们回答:“拿牛耙田犁田可怜牛。”但为什么不可怜人呢?这个问题就是民族学者和人类学专家也无法解释的现象。所以,岜沙苗族在新中国成立前很长的一段时期,仍处于刀耕火种或以射猎为业,尚未实现牛耕的封建社会农业生产,还处在封闭半封闭式的原始农业经济阶段。岜沙定为从江县的旅游景点后,曾有苗族学者吴志彪等一些专家文人到岜沙来考察。他们总结岜沙苗族在新中国成立前的传统生产方式中,有轮歇式刀耕火种;有半水半旱式的锄耕农业;也有由游耕生产发展而来的定耕稻田农业,这就是岜沙的农业生产模式。
农业的最基本生产资料是什么呢?是土地、山林、农具和大牲畜。在新中国成立前岜沙苗族有哪些农业生产资料呢?访问了岜沙寨老——现任岜沙村的党支部书记贾元两,贾说:“在解放前(指新中国成立前),滚家找打麻雀的一块泥巴都没有,岜沙猫鼻子岭成片的大杉树,大的几人合围,小的如栉,全部是丙梅寨山主梁家的。”滚家在岜沙是大姓,人口最多,且到岜沙定居是最早的苗族之一。既然滚姓家是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那么,其他姓的苗族也就“不言而喻”了。也就是说在新中国成立前,岜沙苗族几乎是帮地主打帮工或佃耕富人家土地为生。或者跟山主人家挖坡栽杉种树造林护林度日,他们有部分人家也变成山主的山丁了。
1950年,从江县土匪暴乱猖獗,后经剿匪、清匪、反霸,到1952年夏天全县土地改革。岜沙苗寨只有一户大概在清朝末年,由湖南来到岜沙卖桐油点灯的刘培基家汉族发了财划为地主成分,还有一户也是由湖南迁来的易笃培家汉族划为小土地出租外。其余200多户、1000多人口的苗族全部是贫雇农。可见,这支岜沙苗族同胞,既没有文化,又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在他们苗族内部没有贫富贵贱等级之分。
1950—1953年,在全县镇压反革命和清匪反霸的政治运动中,全县被杀、关管的匪首、土匪、恶霸、敌特等其他民族都有成百上千的人。可是岜沙苗寨找不到一个当土匪的人,没有一个被关管的人。在民国时期,岜沙曾经被划为龙江乡第七保,甲长是由岜沙人轮流当,保长是由上级政府指定,可是岜沙也没有人当过保长,也没有人去当国民党的兵,更找不到一个打家劫舍的草寇。他们不是生长在真空里,也不是世外桃源的村庄,他们是生长生活在大千世界,在从江县政府鼻梁下生活的人群。可见,岜沙这支苗族是一支特殊的苗族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