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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女婿不赡养岳丈
所属图书:《中国·从江岜沙》 出版日期:2016-07-01 文章字数:0字

第六节 女儿女婿不赡养岳丈

女儿女婿不赡养岳丈——“这里有一个奇怪的习俗,就是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可以下田做活路,但不能在娘家做‘锅灶’;女婿下田干活还不能接近田里的‘鱼窝’。据说是从前有一位女婿到岳父家来,帮着在鱼窝附近的田里割糯谷,他顺便捞起鱼窝里的鱼回家熬了一鼎罐粥孝敬岳丈,岳丈叫他一道吃,他当面推辞怎么也不下箸。而夜里,他却把鱼粥连鼎罐都一道席卷而去。由这个不孝女婿的不义之举而派生的传说,竟主宰了一方民风,导致岜沙人的女儿女婿不能赡养老人。这种习俗,至今没有人敢打破。” [1]

上面这一则传说故事,作为岜沙人女儿女婿不赡养岳丈老的缘由是不充分的。但它已是“约定俗成”,成了千年不变的古风。女儿女婿不赡养岳丈老的事,不只岜沙这里的苗族是这样,整个黔东南大部分的苗族地区也如此,这是千年来未解之谜。就民族学家和民俗学家们来解读,都很难得到正确答案。

与苗族比,汉族人的思想是“女婿是半个崽”。而有些汉族人不爱跟儿子和媳妇居住,反而爱跟女婿和姑娘居住。而苗族人如果你去跟姑娘和女婿居住久了,就会遭到社会舆论指责,最多在姑娘女婿家住半个月,顶多两三个月就回来了。如果没有儿子养老,就由哥哥弟弟的儿子、侄儿来负责生养死葬。那么,其家产(房屋、田地、杉木等)全部归侄儿所继承,女儿女婿没有继承权。而汉族如果岳丈老家没有儿子继承了,那么女婿家完全可以继承遗产。如果岳丈家还有儿子,那么女婿也可以同岳丈儿子共分其遗产。苗族和汉族在赡养其岳丈老人和分遗产问题上形成明显的反差。所以苗族地区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严重,导致岜沙寨搞计划生育也是一个棘手的地方。


[1] 《千年古风——岜沙苗寨记事》P.86—87页。

中国·从江岜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