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悬衡直 规矩方圆
度量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测量长度、容积、重量的器具,有尺、量、衡和权。其用途不同,计量记数的用具也就不同。凡经商买卖,都要用秤称,用尺量,这样才公平而又规矩。俗话说,国有法度,家有家规。做人讲究规矩,做事要有尺寸,这些都是从古人的度量衡那儿传承下来的文化。
商周的度器。传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商代骨尺和牙尺,是目前中国所见最早的测长工具。尺面分、寸刻线都应用了十进制,分别长16.95、15.78、15.8厘米,可作为商代一尺实际长度之参考。东周铜尺传河南洛阳金村出土,全长23.1厘米,尺面无刻度,只在一侧刻十寸,每一寸处刻十一格,与实测商鞅铜方升所推算的尺长23.2厘米接近。
秦汉魏晋南北朝度器。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以秦旧制为统一的标准,迄今虽未见秦尺出土,而商鞅方升尺可代表秦一尺之标准。汉承秦制,汉尺出土约60多支,长度一般在23~23.7厘米。西汉尺以满城汉墓出土的错银铁尺为最精,长23.2厘米,正、背面各等分十寸,其中一边第三寸内为三等分。东汉尺形制以几何纹、鸟兽纹为代表,以纹饰分割寸格。此外还有鎏金铜尺、彩绘骨尺、龙凤纹铜尺、竹尺、木尺等,其中竹、木尺多出于新疆、甘肃、广西等地。魏、晋时期每尺长增至24.5厘米。南北朝度量衡比较混乱,南朝基本上沿用秦汉旧制,单位量值略有增长,每尺长约25厘米,北朝每尺长29厘米。这其间,尺的形制都比较简朴,多以线纹为分、寸刻度,以圆圈为尺星,很少刻有其他纹饰。
隋唐度器。隋代以北朝旧制统一度量衡。唐承隋制,每尺长约30厘米。唐朝宫廷常以镂刻十分精美的各种牙尺和木画紫檀尺赠送给王公大臣和各国使节,流传至今的以日本正仓院所藏红、绿、白拔镂牙尺为代表。一般铜尺、铁尺也都刻有各式花纹。民间日常所用木、竹尺,十分简陋,仅有刻寸的分度线,不用圆圈为尺量,与魏晋尺形制明显有别。
战国量器。战国时最具代表性的量器为秦商鞅铜方升,器壁刻铭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为一升,以尺度计算容积,堪称为度量衡标准器之鼻祖。1857年山东胶县灵山卫出土了几件齐国量器,即子禾子铜釜、陈纯铜釜。铜釜铭文严格规定了量器的管理制度以及违反者所受的处罚,与两件右里铜量相佐证,可推知齐国容量单位1升约合205.8毫升,1釜合20580毫升。战国时的量器基本已定型,大容量的器具如釜多带双耳,升、斗多有单柄,便于使用。
战国铜权
秦两诏椭量
秦量器多为椭圆形带有单柄,器壁上都刻、印统一度量衡诏书,单位容量为每升合200毫升。
汉量器以新莽所造标准器为代表,流传至今的除新莽嘉量外,还有始建国铜斗、铜升、铜龠、铜撮等,皆制作精美,刻铭详尽。东汉量器以大司农颁发的为标准,有大司农平斛、铜斗、铜合等。这类器物上都有一凸出来的方框,框内可镶“检封”,单位量值每升约为200毫升。
权衡是称量物品轻重的器具,秤杆叫衡,秤砣叫权,犹如现在天平用的砝码。中国历代度量衡标准器上都刻有监制器物的官名、制器工匠的姓名、国别、住地,用以保证器具的权威和信誉。中国研究度量衡,从《汉书·律历志》始,历代的律历志,尤其是《隋书》、《宋史》的律历志,都有记述。另外,如《孙子算经》、刘微《九章算术注》、沈括《梦溪笔谈》及清康熙年间的《数理精蕴》等亦均述及,近代则有吴承洛的《中国度量衡史》、杨宽的《中国历代尺度考》等。
《孙子算经》书影
战国权,器形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环形权,另一种呈半球形,顶端有鼻钮,其中以秦国高奴禾石铜权、三晋司马禾石铜权、楚国木衡、铜环权为代表,经实测推算,每斤重均在250克左右。
秦权。所见秦权有30~40件,以铜质权占大多数,每一件上都铸刻有40字诏书,分别出土于辽宁、吉林、河北、山东、江苏等地,量值基本统一,每斤重约250克。
汉权。西汉以官累权为代表,权上多表明自身重量。西汉权单位量值统一,每斤重约250克。新莽铜权均为环形,出土的铜权多刻有“始建国元年(9年)正月癸酉朔日制”,有的还刻自身的重量,折合每斤在240~250克之间。东汉绝大多数为铁质权,每斤在200~270克之间,单位量值很不统一,已大大超出一般允许误差的范围。单位量值的混乱,当是东汉多数权已从砝码变化为秤砣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