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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
所属图书:《清镇少数民族百科》 出版日期:2016-06-01

基础设施建设

1978年12月,中共清镇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民族工作经费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逐年递增。改革开放以后,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民族经济发展进入飞跃时期。1979~1992年,全县安排使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经费121万元。用于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技术推广的占安排使用民族经费总数的40%。十多年中,新修民族乡、村公路23条,全长130千米,维修清镇至麦格、清镇至百花,流长至马场公路41千米。新架流长至鸭甸河高压线25千米。为腰岩苗族乡新购置东风汽车一辆,购置21英寸电视机6台。新建维修中小型水库4座,灌溉面积730亩。帮助40户少数民族贫困户建房,解决了246人的住房问题。

协调县“日援改水办公室”改水资金2507万元,对马场、中八、龙窝、麦格、王庄民族地区人畜饮水工程进行大型改建。协调无息贷款40万元,在流长苗族乡马陇村建杂交玉米种子基地800亩,解决全县杂交玉米种子紧缺的问题。从贵州海外旅行社引资30万元,新修黑土苗族风情点道路2000米。1993~1995年,用于民族乡、村的基础设施基础资金28万元,占三年民族经费安排使用总额的41%。先后拨款补助维修流长至盖陇、王庄至小坡、王庄至打磨冲乡、村公路45千米,购置变压器4台,改造变压线路3000米,为王庄布依族苗族乡的蚂蝗村、簸涌村解决长期电压不稳的问题。拨款补助麦格苗族布依族乡麦格寨新修串寨路2000米。新开发长岭岗、安迁、芦猫塘、平原哨、虎山彝寨5个风情点,年接待游客1.5万人次。1997年投入少数民族资金31.37万元,新建维修小学校舍9所;投入资金7.3万元,新建中小型总容量548立方米水池5口,投入4万元维修5个村进村道路15千米。

2001年,中共清镇市委、市人民政府规定,民族工作经费在2001年列支22万元的基础上,以后按每年3万元逐年递增。2005年,民族工作经费要按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人均5元以上计算。民族乡的机动金在2001年的基础上上升10%。1996年,全市少数民族危房户和无房户共1432户5728人,2002年,拆除全市少数民族茅草房,新建32500平方米住房,404户1860人住进新房。

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从单一的农业经济转向市场经济,2003~2005年,流长苗族乡、王庄布依族苗族乡、麦格苗族布依族乡三个民族乡年均种烤烟获利万元以上的农户527户。流长苗族乡个体农用运输车辆近百台。流长、王庄、麦格三个民族乡,地方生产总值67255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32783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3690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0782万元。

2005年,投入少数民族地区经费和专款189.9万元,2006年对流长苗族乡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各项投入资金567.85万元,拨专款补助185万元。2007年少数民族补助资金280万元,支持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修改造进村、组道路和新建串户路,协调落实资金300万元,建流长苗族乡207座小密集烤烟房,投入资金3万元,帮助红枫湖镇民联村新院组回族同胞修建清真寺,解决回族同胞长期无宗教活动场所的困难。

1996~2006年,清镇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发展资金910万元。用于民族乡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道路维修改造75处385千米,新修进村路30处150千米;水泥硬化少数民族聚居村寨串寨路6081千米;新修小水窖150口,容水量近2000立方米;购买人畜饮水管道6500米,维修流长、王庄、麦格三个民族乡办公楼4200平方米;维修中小型山塘水库6座,灌溉面积2400亩;帮助少数民族特困户建房175户,建房面积14000平方米,解决700人住房困难,补助少数民族特困户生病住院和生活困难120人(户);新建沼气池100口。在红枫湖镇民联村新院组建立养牛基地、王庄布依族苗族乡高山村建立养猪基地。

1996~2006年的10年中,清镇市民宗局协调清镇市农办项目资金122万元,在流长苗族乡、王庄布依族苗族乡进行坡改梯水土保持建设4400亩,受益人数10199人。对流长苗族乡大岩的大沟投入284万元,改造农田面积2050亩,受益人数4342人。茅草房改造工程投入资金2230万元,新建住房面积47.28万平方米,5537户20607人住进新房;非民族乡镇少数民族居住的茅草房得到优先改造。协调清镇市农业局项目资金40万元,在麦格乡推广中草药种植技术,建立中药材基地;在王庄乡推广果树种植技术,建立万亩水果基地;在流长乡推广肉牛养殖技术、“牛腿南瓜”种植技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科技培训。协调交通部门,对清镇至麦格的市乡公路进行改造硬化,对麦格至龙窝,麦格至大谷佐,流长至腰岩、至马场,老黑山至大红岩,王庄至打磨冲等的乡级公路进行水泥硬化,清镇市移民办对少数民族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进行改善和改造。

2008年,投入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费209.3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开展“抗凝冻、保民生”活动,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灾后重建;另投入750万元建成流长苗族乡流长小学,专项拨款10万元对贫困少数民族的“参合”补助,受益达5000人。

2009年投入181万元建设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其中,44万元用于组织少数民族各项传统文化活动。资助流长民族中学、王庄民族中学、麦格民族中学、卫城中学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基地建设。投入经费108万元,专项用于27个民族聚居村综合楼建设,配合开展2009年“多彩贵州”舞蹈大赛,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原生态舞蹈和民族民间舞蹈的选拔。

2010年,清镇市人民政府安排少数民族工作经费264万元,上级拨付资金177万元,合计441万元。2011年合计投入民族经费443.9万元,重点投入以下项目:流长苗族乡3个村、新店镇1个村的道路水泥硬化;麦格民族中学、麦格小学、王庄布依族苗族乡蚂蝗小学等校园建设及维修;为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喜迎民族体育盛会举办清镇彝族“火把节”大型民族节日活动;为“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召开,印制“民运会”画册;大型户外宣传;聘请“独竹漂”教练员等。

2008~2010年,为流长苗族乡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总投资600万元引进“喀斯特山区幼畜饲养标准化项目”,项目核心区为两个村7个组83户养殖户。项目带动肉牛养殖2540头,实现产值1066万元,建成清镇市首个养殖合作社。

截至2014年,少数民族地区通过新农村建设、民族特色村寨、美丽乡村、打造“五园五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政策的实施,经济得到长足发展,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在72个民族聚居村中,通村、组公路硬化,电网基础设施健全。

2012年,清镇市出台清发[2012]15号文件,加大民族地区财政投入,市级民族经费从2013年起,按少数民族人口人均年6元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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