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刘德福家藏文书
1.民国三年六月十九日黄杨氏立永卖阴地字
编号:Jpws—cg,刘德福—3
立永卖阴地字人黄杨氏。今因家下无钱用度,将先年祖手得买之业,坐落地名地步深湾头土人形吉地一穴,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刘玉伦名下,三面言定青红价钱五千六百文正,其钱即日亲手领足,无欠分文,其有地界横顺四丈。自卖之后,任从刘姓进葬、挖岩、挑土、磊块,杨氏不得异言生支[枝],若有地界不清,业主向前理落,不与刘姓相干。此係二比情愿,并无压逼等情。今欲有凭,立阴地契一纸付与刘姓发达管理为据。
凭中:谭明元、杨昌泽、刘玉占(押)。
代笔:伍尊爵(押)。
天运丙寅年六月十九日杨氏(押)请笔眼仝立。
2.嘉庆五年二月初二日刘熊飞等立品单字
编号:Jpws—cg,刘德福—9
立品单字刘熊飞、有仪,仝侄刘熜。今遵父手命各居,应将父手分受地土品作三股均分。其有木召老宅,以及白菜湾等处田土,并桶口大湾与坝中平土合杨柳平土一股,内除岩屋口平土二块,归桶口二股外,有河溪屯得典之契,尽归有仪面分管理;至上桶口庵堂坡并典与周处之田土基薗,以及得典桑树平之田价,尽归熊飞、刘熜二股耕管。但刘熜怙持[恃]皆失,兼之年幼,分受田土不便耕管,凭众交与熊飞抚养扶持,所以二股田土未曾定界阄分。虽归熊飞耕种,倘有少长缺短,不得遗漏刘熜半各。此係凭众公议品定,愿我弟兄伯侄努力撑持,天地自有默佑,以复前恹。将此品定,如有翻悔,必遭阴[谴],子孙未必昌达。是以画立品单二纸,各执一纸以为子孙永远为据。
合同二纸,各执一纸为据(骑缝)。
凭亲族:张运风(押)、戴万年(押)、张侭臣(押)、张声远(押)、登鳌兄(押)、克声兄(押)、恩荣弟、越千弟、友棘弟(押)、刘燈侄(押)。
代笔:兄维周(押)。
嘉庆五年二月初二日刘熊飞(押)、有仪(押)同侄刘熜立。
3.嘉庆二十三年二月初□日刘有仪立卖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10
立卖契刘有仪。今将分受面分庵边田土一股,寸各在内,凭中出卖与胞侄刘熜名下,议定时值价银八十两,当日领明无欠,载亩一分。自卖之后,任从熜侄耕管,凡我子孙概不得异言,今欲有凭,立卖契与熜侄子孙永远为据。
凭中:刘卓章、刘永全、刘名也(押)。
胞侄:□(押)。
胞兄:熊飞笔。
嘉庆二十三年二月初□日有仪(押)仝男炫(押)、耀(押)仝立。
4.道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杨光宗立当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12
立当契人杨光宗。今将地名地铺小湾山土一股、酿水垱山土一股、庙山后垱土一块、门首大田中一股、半湾田一连两边山土在内,又村司庙田二坵,亦连山土在内数处,内分受己面得当得买之业荒熟一并出当与刘〈刘〉金泽名下,实受价青钱二百六十九千八百文整,其价亲手领明无欠。自当之后,任从刘姓耕种、开挖、砍伐,杨处不得异言,每年干帮差五钱,收不用帖,恐口无凭,立契为据。
凭中:杨光洁、刘光华、杨光才。
代笔:杨通元。
道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杨光宗(押)立。
朱笔外批:刘铣未分之业。
外批:共有门首大田中叚归杨通福承买,先已赎清,以泰笔批。
外批:此契杨昌柱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赎庙后土一块,收价钱九千六百文,金泽笔批。
外批:此契山土归刘光华承买于道光廿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赎清,以泰笔批。
5.同治四年正月二十日刘一之同侄等立转当田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19
立转当契刘一之同侄步元、冠英、侄孙玉白。今将父手得当杨姓村司庙田二坵,价钱八十八千文,凭中出转典族弟致彬弟兄名下,其价仍照老契领清无欠。自转之后,任从上田耕种,我叔侄不得异言,其有帮差亦依老契上纳,日后收赎与老契同回,恐口无凭,立转典契为据。
凭中:潘大经、瞿洪春。
同治四年正月二十日一之、步元、冠英笔、玉白仝立。
6.同治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刘一之立当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20
立当契刘一之,今将地名地铺屋后湾土一股荒熟在内,凭中出当与杨秀华名下,青红钱九千六百文整,其钱领清无欠,自当之后,任从杨姓耕种,业主不得异言,每年干帮差钱四十四文,日后收赎,价到业回,恐口无凭,立此为据。
凭中:致纶兄、致宗弟。
代笔:冠英侄。
同治四年十一月廿六日一之立。
7.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刘洪氏同男玉白立当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21
立当契刘洪氏同男玉白。今将分受己面地铺□垱土一股,荒熟在内,又酿水垱土大小三屯(坉),凭中出□刘致彬致宗名下青红钱二十千文整,其钱□□□欠,自当之后,任叔耕种,氏母子不得异言,每年帮□□钱二十四文,日后收赎,价到契回。恐口无凭,立契为据。
凭中:洪星益、香斋弟、泽元弟。
代笔:冠英弟。
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刘洪氏立。
8.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刘洪氏同男玉白立加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23
立加契刘洪氏同男玉白。今加到地铺半湾田□,凭中加到族叔致彬弟兄名下青红钱六千八百文整,其价领明无欠,日后收赎,与老契同回。恐口无凭,立加契为据。
凭中:洪星益、香斋弟、泽元弟。
代笔:冠英弟。
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刘洪氏立。
9.光绪元年三月十四日刘聪执照
编号:Jpws—cg,刘德福—25
思州府正堂 严,据茅坡里五甲
册户刘聪。完纳同治十三年分
地丁:亩五分 厘 毫。
应纳实上银:两 钱 分一 厘 毫。
光绪元年三月十四日给。
破上楊永照二□。
红批:丁粮收清。
□同治十三年□□ □□不准□□□□。
府字第三阡[千]零八二号。
10.光绪十四年正月十六日杨昌俊等立卖田土山荒文契
编号:jpws—cg1,刘德福—32
立卖田土山荒文契人杨昌俊、杨昌银仝侄开凤、开龙、开汙、开春、开才、开成叔侄。今将先年祖父首[手]得买千山村司庙族房杨光宗田土一契,寸角不留,凭族亲出卖与刘致彬父子名下承为业,三面议定买典价青红钱九十千文正,其买价钱卖主叔侄亲领,并无后欠。其当价钱任从买主收赎,不管卖主相干。自卖之后,任从刘姓永远耕种,杨姓叔侄不得异言,其田在垦亩一亩,任从刘致彬在杨昌勳柱内拨册、税照、上纳、充当,不管杨姓相干,两相情愿,并无压迫等情。今恐人心不古,立卖契一纸与刘姓永远为业执照。
凭中:刘成元、杨开魁(押)、刘安元。
光绪十四年正月十六日杨昌俊(押)、杨昌银(押)、开凤(押)、开龙(押)、开汙(押)、开春(押)、开才(押)、开成(押)仝立。
11.光绪十四年二月十七日杨昌俊等立领清字
编号:jpws—cg1,刘德福—33
立领清字人杨昌俊、杨昌银仝侄开凤、开龙、开汙、开春、开才、开成叔侄等。今因领到千山村司庙田土一契买典钱九十千文正,先年光宗所当价八十八千文。二共价钱叔侄凭中领到刘致彬名下,叔侄清[亲]手领明,并无后欠。自领之后,任从致彬耕种,杨姓不得异言,今恐无凭,立清白领字为据。
凭中:开魁。
光绪十四年二月十七日杨昌俊(押)、杨昌银(押)、开春(押)、开汙(押)、开凤(押)、开龙(押)、开才(押)、开成(押)仝立。
12.光绪十四年正月初四日刘玉琨立当田土文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34
立当田土文契人族侄刘玉琨。今将分受己面之业,坐落地名涧山大湾大田一坵,又大田坎上土二块,中湾土一股,湾头上土二股,凭中照阄出当,荒熟寸各在内,当与族祖刘致彬名下,三面议定青红价钱八十千文整,其价当日亲手领清,分文无欠。自当之后,任从族祖下田土耕种,侄孙不得异言,每年那上粮六分,日后收赎,价到契回。今恐无凭,立当契为据。
外批:大田之水仍照老沟。
凭中:陈保顺、刘庚元、刘文元叔、玉漳弟。
光绪十四年正月初四日玉琨亲笔(押)立。
13.光绪十五年十月初九日刘玉琨立加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36
立加契人刘玉琨。今将先年当涧山大湾之大田土一契凭中加到叔公刘致彬名下青红钱二十千文正。日后收赎,加契老契亦齐同回,今口无凭,立加契为据。
凭中:刘成元、瞿炳亨、刘安元、刘景元。
光绪十五年十月初九日玉琨亲笔立。
14.光绪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刘玉坤立加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37
立加契人刘玉坤。今将先年所当涧山大湾大田又大湾土一契,今凭中加到叔公刘致彬名下,承加青红钱二十千文正。其钱领亲无欠,日后收赎之日,加契老契亦齐同回,今口无凭,立加契为据。
凭中代笔:叔刘景元。
光绪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玉坤立。
15.光绪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刘玉琨立当竹山契
编号:jpws—cg1,刘德福—40
立当竹山契人族弟刘玉琨。今将分受己面竹山一股,地名涧山屋垱上由薗角齐路直上抵当主为界,凭中出当与族兄刘玉清名下,三面议定青红价钱二千八百文正,其钱即日领清无欠。自当之后,任兄蓄禁坎伐,弟不能阻止,每年干帮差钱十六文,不限远近收赎,恐口无凭,立当契为据。
凭中:族叔刘庚元。
光绪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玉琨亲笔立。
16.民国元年十一月初二日杨殷氏立分関合约字
编号:jpws—cg,刘德福—65
立分関合约字人杨殷氏。生育三人,长子国珍、次子国胜、三子国振。教读婚娶,俱以成立。氏今年近六旬,难以料理,请凭族戚等,遂将祖遗関分之业田土、山场、基薗、竹木、荒熟、什物、器皿、牲畜、屋宇等件品撘三股均分。所有潮子湾又代龙塘老业之田二股,又萧家门口三角田一坵,又马头上又瓦窑田一共五处当价老业不分,以作长男国珍心苦之资。此係至公至平,并无谁强谁弱,颁天地人号阄定订関。以上所分未除氏膳费之用,只得弟兄商议,各□净谷三石、桐子五斗以为氏日用之需,倘日后终年,衣棺斋事弟兄公买公办,不得推诿,阳得安荣,阴获超升,此谓孝也。自分之后,各管各业,切勿争长兢[竞]短,以伤手足之情,创业维艰,当思守成不易,大振祖宗之基。今恐无凭,立此一样三纸,各执一纸为据。
原笔批老业二字。
凭族亲:杨开魁(押)、杨开榜(押)、杨开福(押)、瞿炳亨(押)、周有照(押)。
代笔:王化行(押)。
计开天字号拈得庙背后田一共四坵;又盘木树田二坵;又凸上田一共十二坵;又下坝田二坵;又屋背后松树田一坵;又小湾山场一股,上抵岭,下抵沟;又大塝山场荒田一股,上抵坡顶,下抵沟;又花山屋基田秧地田一连二坵、堰沟田一连二坵;又八挑谷子田一坵;又井门口田一连二坵;又小岭沟田一共四坵;又大田里坎田一连二坵;又硐湾大湾坵田一坵;又地步三角大土一块;又碑边三角小土一块;又井坎上沙土一块;井里边土一块;又团田对门路里边山场一股;又井坎上田下一〈截〉;又坝尾田四坵;又扇子田坎下田一坵零半节;又代[带]花山桐子山场一股,上抵堰沟坎下为界,左抵沟为界,下抵坡脚为界,右齐路园上大田角为界;又代[带]雷〈墢〉塘田里边桐子山一股;又代[带]垱土坟边一半。田土分明,再无翻悔,今恐无凭立为据。
中华民国元年十一月初二日杨国珍(押)、杨国胜(押)、杨国振(押)亲眼仝立。
17.民国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刘聪纳税凭单
编号:jpws—cg,刘德福—71
贵州国税厅筹备处为掣付纳税凭单事。今据思州府
某区:茅坡里。
花户姓名:刘聪。
年应纳癸丑原数:一亩三分一厘一毫。垦六分,纳钱五百零四文。
连加收规费:应纳银数:平除 九十五文。规费 一百七十六文。
票费:钱五十文。
实完纳银数:现银。
银元、
银两票、
银元票。
已于 月 日收讫。
收入官 李安鼎印。
中华民国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州字第五千六百五十三号。
18.民国四年三月初九日刘玉壶等立众议合同字
编号:jpws—cg,刘德福—75
立出众议合同字大房玉壶、玉生,二房保元、玉和,三房梅元、玉泽,晚房星奎、翼元等。为因族中人众,所居有远有近,其人有老有少,况后世子孙更加繁衍。然口有相合,恐心有大谬不同。是以众等约至木召庵,凭佛祖商议,情为源祖坟茔被胡之瀚开沟之事,经官三载,案难了息。今我族等议定,将沟封堵,总要族人同心协力,勿得那[哪]人推前让后、贪生怕死;所捐钱物,勿得那[哪]人推委抗敖,若有那[哪]人抗敖,必遭祖人阴遣[谴],定遭天地诛灭,又或遭其众人遗恨。今恐人心不一,特立众议合同四纸,各房一纸,永远执照。
一议:兴讼人大房仁元、玉生,二房万元、玉悬,三房子元、玉泽,晚房星奎、召南出身抵挡,每日薪水众人给出,屋的众人招扶。
一议:钱件已前派定,不得那[哪]人推委,若有那[哪]人推委,众人牵他猪牛发卖,若有不遵,中[众]人攻之。
一议:各房首人所用钱件,或出或必要存计数目。不得那人侵失分文,若有侵失分文,遭其祖人阴[谴]。
合同四纸各房一纸永远存照(骑缝)。
民国四年三月初九日众等仝立。
19.民国九年正月初八日刘玉开立当田契
编号:jpws—cg,刘德福—101
立当田契人刘玉开。今因先年得买之业,地名地步半湾田二坵,凭中出当与姚小满名下,三面异定青红钱三十四千文整,其钱当日领清无欠。自当之后,任从姚姓下田耕种,业主不得异言,其有每年干邦差钱一百四十文,恐口无凭,立当契为据。
内添五可[颗],源[原]笔添。
凭中:龙清法。
民国九年正月初八日男世均笔立。
20.民国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姚小满立转当田字
编号:jpws—cg,刘德福—113
立传[转]当田字人姚小满。先年得当刘玉开之田半湾田二坵,姚姓无钱用度,亲自上门传[转]到刘玉伦名下,三面言定清[青]红价钱三十四千文正,其钱姚姓清[亲]手领名[明],无欠分文。自传[转]之后,任从刘姓下田耕重[种],姚姓不得议[异]言,其有差钱召[照]老器[契]充当,姚姓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传[转]当器[契]为据。
内天[添]三字一可[颗]、价字一可[颗],元[原]笔天[添]。
凭中:黎远平、吴老全。
代笔:黎祖钓。
民国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姚小满请立。
21.民国丙寅年二月十二日刘世均立掉约合同字
编号:jpws—cg,刘德福—130
立掉约合同字人刘世均。今将己面之业,坐落地名地步半湾田二坵;又代[带]杨姓田以[里]边荒山一股土一湾,上抵坡堧,下抵杨姓,左抵黄姓,右抵杨姓,四至抵清,今凭中人掉约与刘世孝名下为业,其有田土相掉,二家各取方园,其有掉田土荒山不掉粮,日后各当各柱。今恐无凭,特立掉约二纸,各执一纸,永远存照为据。
掉约□〈各〉存照(骑缝)。
凭中:刘玉光。
代笔:吴培恩。
民国丙寅年二月十二日刘世均(押)请立。
22.民国丙寅年冬月二十八日黄门杨氏立领清白价钱字
编号:jpws—cg1,刘德福—132
立领清白价钱字人黄门杨氏。今将己面之业,座[坐]落地名地步湾上坝大田一坵,又代[带]碑边四方田一坵,请凭中人出卖与刘玉伦名〈下〉为业,三面言定除先年当价四十千文正,另补找价钱二十千文正,合共卖价六十千文正,其有黄门杨氏价钱一并领清,并无下欠分文。自领之后,任从买主永远管理,卖主不得异言。今恐无凭,立领字为据。
凭中:邱长生、谭家职、杨昌泽。
代笔:吴培恩。
民国丙寅年冬月二十八日黄门杨氏(押)请立。
23.民国十五年冬月二十六日刘玉伦立均分屋宇品单抄白
编号:jpws—cg,刘德福—135
均分屋宇品单。刘玉伦拈得天字号,分得现住坐正屋左边二间半,其有板片、瓦角、磉磴、天地楼板、窓格、门扇、板壁,寸角在内,大门半间,亦在其内。
凭中:谭荣光、杨岩乔、沈开有、刘世钧。
代笔:沈开甲。
民国十五年中历冬月二十六日刘玉伦请立。
24.民国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刘聪纳税凭单
编号:jpws—cg,刘德福—144
贵州财政厅为掣付纳税凭单事。今据 县
区:地步。
花户姓名:刘聪。
丙寅年应纳:原数 两 正一亩九分四厘一毛。石:垦六分。
连耗及加收规费共纳银数:一 两 五钱 五分二厘。
实完纳银两数:库平银:两 五钱八分,中合大洋 □八角七□。
税单费银:钱二分五厘。滞纳银:两 钱 分 厘。
右列各款业已照数收讫,合行掣付凭单为据。
收入官。
中华民国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州字第□□□□九号。
实共收□□□□□。
25.民国十七年阴历二月二十四日杨国明叔侄立断卖加补字
编号:jpws—cg,刘德福—153
立断卖加补字人杨国明叔侄等。今因先年亲房杨国桢弟兄父子等所卖己面之业,座[坐]落地名地步坎屋门首之田土基薗荒山竹木,寸埆[角]载[在]内。至今杨姓不悦,请凭族亲言定加补刘玉伦父子名下青红价钱二十一千文整,其钱杨姓凭族亲亲手领明,无欠分文。至加之后,杨姓亲屋无得议论生枝,不得再行加补,此系二比情愿,并无压迫勒写等情。恐口无凭,立加补字永远为据。
凭族亲:杨国恩(押)、杨国元(押)、杨国锡(押)、谭家职(押)、陈郡光(押)、沈开祁(押)、刘世均(押)。
代笔:沈大纪(押)。
民国十七年阴历二月廿四日杨国明(押)仝侄亲眼请立。
26.民国二十五年五月十二日刘世科弟兄立养老字
编号:jpws—cg,刘德福—174
立出养老字人刘世科弟兄等。请凭族亲议定,自愿将祖遗之业採出五十挑以作养老咨活,其有柴木,各应负五日无误。计开田业地名开列于后:
地名地步湾门首下坳田四坵,计谷七挑;又代[带]中坳田二坵半,计谷六挑;又代[带]半边田坎上田一坵,计谷五挑;又代[带]井边田半坵,计谷二挑;又代[带]井坎上大乾田一连三坵,计谷三十挑。
族:刘世均。
凭中:刘开银。
亲:丁四芬。
民国廿五年五月十二日世科弟兄请立。
27.民国三十二年十月初五日瞿文声立借砱止字
编号:jpws—cg,刘德福—178
立砱止字人瞿文〈声〉。情因开碾房,无有砱止,凭中上门借到刘世科弟兄名下,承一月退还,若不退还,每月干任白米一斗四升不误,其有砱止一尺寸大损失、打破,由文声倍还,不得异言,口说无凭,立借字为据。
外有铁□一十二斤。
凭中:瞿理堂。
笔:庹贵仟。
民国卅二年十月初五日文声请立。
28.刘玉伦立均分屋宇品单抄白(时间不详)
编号:jpws—cg,刘德福—186
均分屋宇品单。刘玉伦拈得天地。其有现坐老屋基一个,右边金竹山一幅未分。前抵高埂,后抵岩埂,左抵高埂,右抵沟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