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成山草堂
民国《贵州通志·古迹志》载:“成山草堂,在府城东北四十五里蔡家寨,道光二年(1822年),唐树义葬其父于成山,遂于墓附近筑室曰‘成山草堂’。同治初毁于寇乱,光绪中其子炯重修。”
大门上的“一品当朝 禄位高升”
唐家大院
门柱石墩
成山草堂,民间俗称“唐家大院”,位于今乌当区水田镇竹林村蔡家寨。原占地十亩规模,由正房、东、西厢房、祠堂、门楼组成一四合院,现存正房、门楼及东厢房,约700平方米。正房坐北向南,为穿斗式木结构悬山顶建筑,青瓦覆盖,二层楼,上、下有廊,五开间,正厅对开四扇大门上,分别有“一品”“当朝”“禄位”“高陞”字样镌刻于花门中。连接品读内容即“一品当朝”“禄位高升”。2014年10月20日,该建筑被乌当区人民政府列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9月6日,成山草堂被贵阳市人民政府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