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廉吏双杰高以廉、高以庄
高以廉系高廷瑶的第三子,生于嘉庆十九年(1814年)。在咸同农民起义期间,他奉命筹办贵州省团防事宜。与其胞弟高以庄将家产典当变卖供军需并赈济难民。高以廉与好友共捐谷15450石,纹银1550两,善举空前,时人称“高善人”。全黔安定后,叙功累保至省补用道加布政使衔(布政使:明代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赏戴花翎,赏三代封典,恩奖优异。曾任贵州盐大使、盐运司副使。多有善举,名声远扬。所以,高家后代称高以廉为布政公。光绪四年(1878年)六月去世,享年66岁。
高以庄,(1819—1869年),字秀东,高廷瑶之第四子。官至同知、知州,政声颇著。历任四川云阳知县、合江知县。青年时入痒(公费学生),在贵山书院读书,有才子名声,为清代名儒、贵州巡抚贺长龄所赏识。咸丰四年(1854年),与兄高以廉在贵阳兴办民团,维持地方秩序颇见成效,奖叙训导。咸丰七年(1857年),选授黔西县学博,后奉命调回省城协助守城,有功升知县,并分发四川,遂与州牧唐炯率军征剿,解绵州之围后,仍前往云阳。
不久,石达开率太平军十余万攻下湖北利川,离云阳仅有百里之远。云阳百姓人心大乱。他带领官兵修筑城池,筹备器械,严格保甲制度,要求富人出钱出粮,招募骁勇的贵州籍兵丁,组建一支军队,与四川官军相互策应。石达开知道后,改道前往石柱。
同治元年(1862年),义军进军陕西,途径云阳并攻打县城时,由于高以庄所带领的守城官兵顽强抵抗,义军被迫弃城而走,云阳城内的百姓才免遭战祸,得以安宁。后因他庇护误杀楚勇的团民得罪上司而被解职。后复任云阳县令。他在任云阳县令期间,在云阳设粥厂以赈饥民;兴办学校(重修云安书院等),亲自授课;设医药局防治疫疠。能诗,有《恰恰楼遗稿》印行,贵州省图书馆有藏书。有《高秀东诗集》传世,清代贵州官吏、著名学者黄彭年为之作序。
身为县令的高以庄,公务如此繁忙,还要亲自到书院里为童生授课,实在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