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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所属图书:《贵州民族艺术简史》 出版日期:2014-12-01

第六节 摄影

摄影这种在西方艺术史上产生巨大冲击的新技术手段,于民国时期逐渐流传到地处中国西南边陲的贵州境内,但这种流传还不足以达到普及的程度,仅限于贵州境内的个别县境。总体来看各县开展摄影事业的照相馆数量不多,在照相馆中的摄影术应用的范围比较狭窄,多数限于人像摄影。

20世纪20~30年代,有修文县王蔚五、息烽县曾宪权、正安县黄少扛、黔西县赵国安、毕节县唐继光、六枝特区蔡继川和杨印生、贞丰县曹世明等先后开设有营业性的照相馆,此外还有少数几个四川、湖北、河南人士来贵州境内开设照相馆。开设照相馆数量较多的是遵义和毕节地区,据统计,遵义曾有晓晚轩、晓东(后改名大地)、万利(后改名万珍)、维他丽、真善美、春秋等20多家相馆;毕节则有影霞、晨光、明星、南华、华华、真容、黑白、湘明、卡尔登、灵峰、六春等10多家照相馆。

从保存史料的角度来看,民国时期贵州境内亦曾拍摄有一些比较珍贵的照片。如抗日战争时期,毕节县业余摄影爱好者,使用手持相机拍下的县文庙、灵峰寺和县城全景照片;黔东南锦屏县主持福音堂的德籍传教士都士德拍摄的《教堂礼拜》《锦屏县城》等人物、风景风情题材的黑白照片;黄平县旧州镇乐石录拍摄并保留的红军长征过旧州和民国24年特大洪灾的照片(贵州省博物馆收藏);三穗县请外国摄影师沙吻耶拍摄的4幅《瓦寨三民桥志》照片等。

新中国时期贵州境内的摄影活动展开的范畴比民国时期较宽广,除了一些营业性的照相馆,还有政府的文化宣传、公安政法等部门和一些科研机构出于宣传报道或科学研究的需要而购进照相机,进行图片资料的摄制。随后,境内出现少数摄影爱好者,他们自行购置相机,进行摄影。

新中国成立后的照相馆也经历了私营、公私合营、国营等发展轨迹,当时的照相馆多附设于公私合营、国营饭店,或在饮食服务公司内开设照相馆。其主要业务仍然是进行人像黑白摄影、洗印。从业人员不仅为城镇人民照相,且背相机深入农村区乡为机关、学校及广大农民拍照。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摄影技术的提高,发展了人相双影、叠影、套影等10余项技术,可在黑白人物照片上作水彩、油彩等艺术加工。而后,一些地方性报纸,如《毕节县报》《黎平县报》等创刊,报刊设有专门摄影记者,他们拍摄并在县报刊载的新闻照片达数百至上千幅。

此外,1960年开始,一些县市的宣传、文化部门开始举办摄影学习班,省、地、县各级各部门也举办各种类型的摄影展览,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摄影业的发展。

贵州民族艺术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