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碑刻与建筑
一、碑刻
(1)鼎山城门石刻。离桐梓县城十里的鼎山城,在宋代时为播州的重要城镇,后废,但鼎山城门至今尚存,石榜刻有“宝祐戊午”四字。“宝祐戊午”是南宗理宋宝祐六年,即公元1258年,从中可以追寻桐梓县城的变迁。
(2)诸葛洞石壁诗。锦屏龙池诸葛岩洞,有张汉英书诗:“罗细龙池傍密蛮,恃其岩洞呈凶顽。蛮烟才与狼烟净,噍类无遗骨满山。招降讨叛得其宜,蛮蜑闻风畏我师。丁米官资安谕了,从今用夏变诸夷。赫赫王师下九天,风除电扫净蛮烟。这回招讨成功了,谭(谈)笑封侯则易然。”此首石刻诗写于景定辛酉年,即公元1261年。
二、建筑桥梁
(1)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遗址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今都司路上。元朝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置八番罗甸宣慰司,至元十九年(公元1282)又设顺元等路军民宣慰司。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合八番、顺元两宣慰司为一,改称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设治于顺元城,以罗思为都元帅,辖万户府一、安抚司十。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废除。
(2)省溪司土司衙门遗址。在江口县城北5公里莲花乡镇江村省溪村民组。史籍记载,省溪在宋淳熙八年(公元1181)就开辟,至今已800余年。省溪土司从元代开始设置,光绪九年(公元1883)铜仁县移至江口为止,推行土司制度600多年。土司衙门在民国初年烧毁,城墙、城门和衙门遗址尚存。大理石砌的西门和城内上、中、下后4条主要街道,用鹅卵石铺的人字形路面依然存在,土司衙门前、土主庙旁树围8.7米的古楠木树,原在城门前立有“大小官员到此下马”石碑,土司衙烧毁后门前楠木树边立的两块大石碑被用来修曾瓦电站水沟。省溪司原有建筑遗址已被开垦为耕地,仅能从沿袭至今的地名可见,如“楼场坝”“学堂园”“衙门坝”“放哨董”“三道卡门”“前街”“后街”“中街”等。1985年5月江口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中和山观音阁。位于思南县城西中和山顶,大岩关山麓。始建于宋代,原名华严寺,曾为宣慰使祝寿之所,面积为8835平方米,四周山色秀丽,翠柏繁茂,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气候宜人,享有“中和下绿”盛名,为县城八景之一。
自中和山麓沿石级而上,山腰立木质牌坊一座,上有明大学士吕大器题“黔南明刹花梵连云”匾额。往上,道左有巨石一方。明嘉靖云南左参政、理学家李渭书“中和”二字,镌刻其上。旁有石碑,为清雍正翰林江南监察御史礼部郎中郭石渠所写《中和山记》。
寺门外石台高砌,宽约8米,供游人休憩。寺门题有“云封门”三字。入内,右为三殿准提殿,左为玉皇楼,楼外有厅。上为文昌宫,寺门内于明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有僧人冯静通及魏洪建大士阁,内壁光洁,供观音大士于中,庄严肃穆,由是乃称观音阁。明万历十年(公元1582)李渭撰有《观音阁记》镶于阁前右壁,阁左右建廊房六间。阁后,万历十九年(公元1591)建有藏经楼,贵州巡抚郭子璋曾书“宝藏”二字匾额,并于壁上题诗追怀李渭。明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云南按察使李延谦撰有《重修观音阁记》镶于阁前左壁,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建一乘楼于右,建安乐窝于左。清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696)重修文昌宫。乾隆五十年(公元1788),知府王雨溥重修正殿。乾隆五十六年重修一乘楼。现中和山的百级石梯、“中和”摩崖及观音阁左右壁上的碑刻幸存,其他建筑多已倒塌或拆毁。1981年7月,“中和山观音阁”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众思堂。位于铜仁市城西半里,宋湖北常平使章谆建,苏轼有记。现已毁。
(5)普安路治所。始建于元世祖十四年(公元1227)。初为招讨使司治所。十六年改招讨使司为宣抚司后,为宣抚司治所。二十年后,宣抚司改为普安路,遂为普安路治所,历经百年。后又改为普安卫、普安府、普安军民府的官衙所在地。明洪武二十年(公元1338年),治所毁于兵火。洪武二十五年建普安卫城后,卫所移驻,原治所废弃。现遗址在今旧普乡政府驻地南侧500余米处,距县城15公里。
(6)迎宾桥。现在六盘水钟山区(水城)城东约13公里的朱昌河下游,元及明初曾以藤条做桥,故早名“软桥”,明代中期曾以石改造。今桥建于清道光二十四年(公元1844年),1956年洪水将基座冲毁一处,由县政府拨款修好。桥为东西走向的连拱桥,四墩三孔,全长30米,高10余米,中孔跨径8.2米,两边孔跨径各6.4米,桥面宽4米。桥两端各立有单门单檐歇山顶石牌坊一座,高约7米方形柱,有附耳夹包。两坊横坊正反面各阴刻“波含丰洞”、“日丽朝阳”几字,落款表明两石坊均建于道光二十四年。1954年,西面石坊匾额被炸石击中,“波”“阳”二字遂为洞穿。今二坊尚存。
(7)忠烈宫。俗称黑神庙,位于今贵州贵阳南明区中华南路达德学校旧址。忠烈宫初名南霁云祠,始建于元代。
(8)穆德八层衙遗址。位于大方县城东75公里的长石果瓦。元代古穆德衙,原在柿树母都,清道光十五年(公元1835)彝族土司穆德官杨风山迁建于此。衙院按彝制建八层,早圮,现仅残存层层递进的八层衙院台基和衙前的灯杆石及上下马石。第一层台基左边有苍绿成璧,亭亭如盖的古银杏树一株;第三层台基前有民族图案雕花垂带踏跺;第四层台基前有雕花抱鼓垂带踏跺;其余层已无法分辨。衙院后沟有拱桥一座,桥边有石碑两方,一方为阴镌正楷“穆德迁都于此筹资修建拱桥”,一方记彝族安纯仁率子天健于清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建桥的经过。1981年大方县人民政府公布穆德八层衙遗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