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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经济显变化
所属图书:《锣钹响四方:白族》 出版日期:2014-06-01

农牧经济显变化

历史上,贵州白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因长期受自然环境和周边民族的影响,与云南大理等地的白族存在着日渐扩大的差距而显得相对落后,各地白族经济存在着区域性差异,发展不平衡。

汉时,中原通往西南夷地区的驿道,从今宜宾而来,经朱提到益州,史称“僰道”。清溪路“古道”经邛都(今西昌)达益州,亦经朱提境。两路沿线的白族的经济发展已有相当水平,部分路段则直接影响当时在黔西北活动的其他民族的先民。黔西北地处滇、黔、川要道,系古代民族迁徙和经济往来的大走廊,经济上早已与中原地区有往来。蜀郡从越巂、朱提、滇,经过清溪路、爨僰道,输入牲畜马、牦牛和僰僮,滇、朱提从蜀输入铁、丝织品等战争、生产及生活用品。《史记·货殖列传》载,巴蜀“南御滇僰,西近邛筰,栈道千里,无所不通”。由此可知,汉时今黔西北和巴蜀早已甚为密切,并非闭塞。

自东汉以后,封建王朝在西南的统治日衰,夷帅及南中大姓势力日益膨胀,农田、矿产、牧场等皆被白族等先民夷帅、大姓所占。从晋代到隋代的三至七世纪,是以两爨分立为标志的白族、彝族奴隶主分散割据时期。诸葛亮“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使白族地区的劳动力大为减少,同时出现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的不平衡。这一时期的社会生产出现了停滞现象。总的状况是,西爨白蛮地区,经济发展快,东爨乌蛮地区经济发展慢。隋唐之际,因大姓势力的逐渐统一和南诏国的崛起,包括今天黔西北在内的白蛮、乌蛮地区的牧业经济得到稳定发展。

到宋代,罗殿国、罗氏鬼国、乌撒部白族广泛与其他民族交流生产技术,定居的农业经济迅速得到发展。同时,畜牧业也得到发展,今威宁、水城、盘县和滇东北地区的白族等参与了以罗殿为中心的宋王朝在广西“市马”的活动,赶马下水城,经六枝转罗殿,南达广西,马成为向外交易的主要媒介,《桂海虞衡志·蛮志》云:

闻名全国的贵州水西马,体小力健,善于在山区负重奔驰,至今为白族民间的辅助交通工具

当时用于交易的马,数量相当可观,仅邕州一个市马区,据绍兴七年(1137年)记,“岁中市马两千四百匹”。

元代,黔西北的屯田是由镇戍军担任的,其中有畏兀儿军、新附军、汉军、“爨僰军”等,其数量多少,无明文记载。又据《元史·兵志》载,乌撒(今威宁)由“爨僰军”自备“己业田”经营。当时的屯田,最初无家属,以军营为家,后均成家立业,成为军户,到元亡以后,转为民户。军屯,使外地的生产经验和生产技术进一步传到水西、乌撒、于矢部,促进了白族地区农业的发展。同时,土司制兴起。

肉役兼用的乌撒黄牛至今在白族地区广泛牧养

明初设卫所,进行军屯,发展农业。“南京人”带来先进生产技术,他们跟“龙家”联合以后,一起在土司管辖的大片荒野上“插标为界,请照管业”,还可以任意种植。于是就选择地势低洼、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雨量充足、物产丰富的地方兴修水利,将土改田。相继开垦出黔西县的花溪、内庄,大方县的白水河、响水河畔,纳雍县的东关、建新河,赫章县的窝奔,威宁的羊街、大小湾,金沙的陇纪,毕节的镇西、蔡关屯、双华、三道水、岔河、小河等田坝区。“龙家”(“南京人”)谱书有这样的记载:“凡黔江上游之田,俱吾先相水开壤,而名誉益新……吾先世俱于土地平坦、水源多、土润泽者辟为生,至今吾先世子孙俱处田坝……”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龙家”有一些较好的田地,劳动产品分配也比较合理,除向统治者服役、交纳门户银、送礼、送杂项外,地租很轻,每户一年只上石把或几斗粮,这又进一步促进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龙家”居住的地方,生产不断发展,人民收入逐年有所增加。彝族古歌《凯额》记载:“不俄白丸戈(大方城),汉人坐铺子,彝人做买卖,阿武普(“南京人”)卖粮,阿武哪(蔡家)卖柴。”自给自足,休养生息。据嘉靖《贵州通志》载,明代的乌撒屯田,仅军屯开垦的耕地就有5602.8公顷,乌撒每年交粮2万石,毡衫1500领,同时规定用茶、麻等交换的马匹数目为6500匹。嘉靖《四川通志》载,芒部、乌撒“子日贸易,夷人街子相遇于此贸易”。威宁受云南影响,称赶场为赶街子,至今沿袭此称呼。定期集市的出现,是农牧经济发展的结果。交换成为生产与消费的中间媒介,又促进了农牧经济的发展。明末清初时期,因战乱不断,经济受到了很大的破坏。清雍正年间,黔西北实行“改土归流”,继而实行招徕垦种之办法。《乌蒙纪年》载,“无论汉、回、夷、苗、僰,概为招抚,共得数万户,给以耕牛谷种,俾各安业。”封建领主经济逐渐转为地主经济,土地买卖开始盛行。至民国,白族地区的地主经济普遍确立,产生了一批新兴的地主富农,领主制的经济仅残存而已。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确立,白族社会出现了部分地主、乡绅、官吏,如毕节县双华的赵礼凡,任过黔西、大定、毕节、威宁、水城等县清乡大队长、大定府议员、区长等职,是有名的大地主。大定县响水区大地主谢洪发家每年收租1000多石,他家粮食如不上街,市上粮食就要涨价。理化区大地主谢廷恩家,当地人称为谢二百万或霸王家。赫章兴发的钱步武是有名的大地主,曾任兴发、妈姑区长。威宁二塘谢芳曾任二塘乡长。贵州白族地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生产力水平基本处在自然经济状态,只有自然分工而没有社会分工,即以农为根本,经营畜牧业和家庭小手工业,没有专业商品生产。极个别的男劳动力在果熟季节背水果卖或不定时地从事牧畜低买高卖的商品活动来谋取货币,以补家庭经济开支。过去因社会分工不发达,白族地区的商品是传统农牧产品,即牛、马、羊、猪、鸡等畜禽和各种农作物。这种生产不是以交换为目的,而是当家庭经济拮据才将劳动产品出售,与这种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交换是以物易物为主,以货币作媒介为次的形式出现的。集巿是一种以十二属相日命名并以此为赶集日的乡村野坝场。威宁白族地区的羊街、蛇街、猴场、龙场,织金县猫场、鸡场,大方县的龙场、鸡场,纳雍县的兔场、羊场均属这类。虽有场,但市场萧条,商品经济难于发展,或被汉商挤垮。如织金八区绮陌乡团总谢云九,庚子年间开了一个场,收税较轻,赶场的人很多,后来被城里的汉商包去,税收加重了一半,引起官司,搞垮了市场。纳雍东兴场原为白族赵占魁所兴,后被汉族地主团总龙儒生霸占。

牛马混牧

威宁白族地区高山农作物交错栽种,构成一幅美丽的图画

放养猪

村巷中的白族男性老人

地租

实物地租:地主把土地租给少地无地的白、彝、汉等民族的穷苦农民,一年一次或三五年定一次租额。一般租额按亩产收成收五成上下。货币地租:粮食连年丰收,白族地主租粮过剩时,常收取货币地租。劳役地租:为种自己所耕的土地时,劳役地租是常有的地租形式。每年服役天数则视劳力多寡而定。

冬季狩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白族居住地区的交通运输主要是人背马驮。

据查有关资料,1950年进行土地改革时,赫章县有白族(南龙人)208户1196人,其中地主14户77人,占地69.4公顷,年产粮61170公斤,有耕牛18头,人均占地0.9公顷,人均有粮794公斤,户均有牛1.5头;富农5户29人,占地6.14公顷,年产粮7510公斤,有耕牛12头,人均有地0.21公顷,人均有粮179公斤,户均有牛2头;中、贫农178户736人,占地60.8公顷,年产粮66090公斤,有耕牛81头,人均有地0.08公顷,人均有粮90公斤,户均有牛不到半头;雇农3户9人,无地、无耕牛,更无大农具。黔西县中坝区花溪大队土地改革时,有白族(“龙家”)115户451人,占地84公顷,其中地主5户19人,占地达27.3公顷,年产粮82000公斤,人均有地近1.5公顷,人均有粮4315.5公斤。但白族(南龙人)的地主富农经济剥削仍次于当地汉族地主,如安顺市跳灯乡讨兑寨白族(“龙家”)地主谢槐安每年收入150多石,同寨汉族地主张士民每年地租就有300余石。威宁羊街白族地主张国真,年收100余石地租。从其统治区的生产关系看,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期,威宁、赫章、水城等地的白族社会,存在着封建地主同时有奴隶制残余。

赶场

白族地区的稻作农业

大方、黔西、毕节的白族(南龙人)社会,“地主很富裕,富农有多余,中农能自给,贫农欠三春”。毕节朱昌区双华乡大寨村,土地改革时共有109户354人,耕地面积38.9公顷。其中地主7户24人,富农1户3人,地富占耕地32.7公顷,中农7户28人,占耕地约6.2公顷。贫雇农94户299人,无耕地,全为地主的佃户。鸭池区保河乡小河村有地主4户26人,富农3户11人,中农23户109人,贫农52户157人,雇农8户11人。全村耕地27.8公顷,被地主富农占去的竟达27.2公顷。从以上两地人口与耕地的占有率,可知白族地主剥削雇农的程度。

稻作收割

地主剥削农民的方式主要有地租、高利贷和各种无偿劳役,以地租为主,租率占收成的三至五成。在威宁、赫章两县,由于受其他民族社会的影响,除实物地租外,还有牛租、马租、鸡租等,名目繁多。以变相劳役的兵役最为残酷,威宁七姓民梁子一带,几乎每家都有一人长年累月在本族或他族地主家充当家丁,世代相承。独子或无兵役能力者,则服无偿劳役,每年要抽一个人用三分之一左右的时间为地主做季节性的苦活。

租佃关系,分为实物地租、货币地租和劳役地租三种形式。雇佣关系,有长、短工之分,长工叫“当长年”,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若是当“兵工”,则日期更长;短工叫“帮忙”,即遇有红白事和农忙时为地主服无偿劳役。

经过土地改革,白族人民按人口分到土地,成为主人,大量垦荒,耕地渐增,粮食生产大发展。白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与同区域的各民族同步进行。威宁、赫章等地,酌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生产关系的考虑,采取发动群众,实行和平协商和直接办合作社相结合,向社会主义过渡。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和完善,极大地解放了白族地区的生产力,社会经济有了更大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中期,农牧经济稳定发展,1958年后,因受自然灾害和“大跃进”的影响,出现过粮食紧缺的现象。20世纪60年代中期后,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土地分为“集体经济”,“种一坡,收一锅”,吃粮靠供应,用钱靠救济。

1978年后,土地承包到户,农牧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从抽样调查推断,80%左右的白族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约有20%还未越过温饱线,不少白族农户逐渐成为农牧专业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白族地区工农业生产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盘县构成了贵州新兴工业城市的组成部分,焦煤运往省内外,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能源。大方、纳雍、赫章、盘县地区,乡镇企业星罗棋布。大方、黔西、毕节、金沙等县已成为毕节市先进的农产区。

目前的白族地区从过去长期所处的封闭型的社会环境中解脱出来,成为云贵川三省的交通要道,跨省区域与外地交往,基本上实现了乡乡通公路的运输网。工农业基础的奠定使多少世纪以来无法改变的农村产业结构在新的生产方式下发生了变动,越来越多的白族地区的剩余农业劳力逐渐脱离半脱离长期从事的农业经济,转入第二、三产业,逐步成为白族地区初级工业化的生力军。

锣钹响四方:白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