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拱:舞龙“嘘花”之乡
台拱镇是台江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坐落于翁你河畔。明时为“台拱寨”(泛指台江地区,相当于县治),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置台拱厅,后改称台拱县,民国30年(1941年)6月改称台江县,1982年改称台拱镇。源于历史原因,台拱成了台江的代名词。
每年元宵节,台拱要举行盛大的舞龙“嘘花”活动。这个节日,被称为“勇敢者的节日”。
关于台拱每年的舞龙“嘘花”活动,曾有一个古老的传说。传说在久远的年代,苗族和龙是同胞兄弟,都是Mais Bangx Mais Lief(妹榜妹留)生的12个蛋孵出来的,共同生活在水中。后来,龙帮助苗族爬上岸,变成了人类。大家为了纪念龙的恩惠,就在每年的元宵节举行舞龙“嘘花”活动,以求得风调雨顺。
苗族自古就把龙作为崇拜对象。每年元宵节不仅舞龙,还舞灯。龙有草把龙、节节龙和硬颈龙,灯也有狮灯和花灯之别,俗称“三龙两灯”。三龙中,小孩舞的草把龙是最大的龙,是真龙;大人舞的是节节龙、硬颈龙、狮灯和花灯。每条龙都有三个宝,即引路宝(五色宝)、绿宝和红宝(龙头宝)。引路宝是带路的,它走到哪里,龙就跟到哪里。龙骨架是用铁丝与竹片捆扎而成的,外边糊有龙鳞甲形的红纸条,龙腹中置油灯或蓄电明珠,每隔两米左右捆扎有支撑的木棒,以便舞龙人扛走或舞动。在上百支舞龙队中有的龙队中还有一两头狮子伴随。每支舞龙队均有锣鼓和捆扎的鱼、虾、蟹、花等簇拥随行。锣鼓由班锣、钵和木鼓组成,敲法有过街调、几百次、水波浪等。锣鼓只能跟在龙的后面,不能抢在龙的前面。
民间习俗,每年舞龙前,必须要先举行祭龙、请龙出水等仪式。仪式由龙头主持,时间为除夕后的单日如初五、初七、初九等,不能选用双日。祭龙地点在靠水的清净地,如河岸、溪边或井旁,因为人们相信龙是生活在水里,没有水的地方是请不出龙神来的。
农历正月十四和十五之夜,各村寨的舞龙队都汇集到县城的丁字路口和大灯塔(大十字)。那时节,大街小巷人头攒动、锣鼓喧天,妇女和孩子也扛着草把龙东奔西跑,翻腾雀跃。大人舞的硬颈龙、节节龙翻江倒海、腾云驾雾。这天夜里,大部分舞龙人都脱光了衣服,只穿一条裤衩,穿梭在火海烈焰的喷射之中,口中还不断地呼喊着“花来哟!花来哟!”。那些爱好“嘘花”的人,也事先准备了若干用火药、芒硝、铁屑做成的花筒,等候在恰当的路段向龙“嘘花”。待龙灯靠近时,他们就点燃花筒,将呼啸声声、长长的烈焰喷洒在龙身上,龙与火相互交织,场面煞是惊人。点燃的花筒,还时不时爆出“嘭、嘭”的爆炸声,令人胆战心惊,但却有惊无险。面对来势汹涌的花筒烈焰,舞龙队并不逃之夭夭,而是冒着龙灯可能被烧毁的危险,左突右窜,用各种方法巧妙地避开了长长的火舌。任你花筒嘘个够,尽显舞龙者的勇气和胆识,让观众大饱眼福。整个夜晚,不管哪里,都是彩灯飞扬、龙腾狮跃、火树银花、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到了农历正月十七,就要举行“烧龙”仪式,即送龙神下水。送走龙神,每支舞龙队均要杀猪宰鸡鸭邀请父老乡亲喝团圆酒,也叫“吃龙肉,喝龙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