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头:祭桥节与芦笙节共时之地
寨头村位于三穗县南部,东与良上乡接壤、南与剑河县岑松镇相连、西与镇远县报京乡、金堡乡比邻,距县城20公里,距台烈镇政府3公里,距凯里80公里,320国道、沪昆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是历史上的军事要地之一,素有“千里苗疆门户”“黔东要塞”之称。
寨头村原名千家寨,苗语叫Xes Diux(偕岛),意思是居住在千里苗疆东大门的头一个苗寨。《贵州通志》载:“寨头者,苗疆之门户也。”
清咸丰五年至同治八年(1855年~1868年)苗族起义军将领万官保牛带领义军抗击清军13年,钉耙塘是他抗击清军的主战场,于1982年被三穗县人民政府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寨头苗族文化浓郁,保留完整,主要体现在服饰文化、芦笙文化、桥文化等可见的物质文化上。寨头苗族服饰独具特色。妇女的衣服无衣领,肩部和衣袖上的细长布条,表示黄河和长江,刻印着苗族先民的迁徙历程,记录了五千年前,炎帝、黄帝两部落联合打败“九黎”集团首领蚩尤后,苗族先民从黄河下游一带,迁徙到黄河以南,定居于长江中下游一带的历史。
蚩尤庙是寨头苗族一处重要祭祀场所,源于上寨杨保耶修庙得子的故事。杨保耶婚后无子,其妻便去“看香”(苗族的一种占卜仪式),巫师跟她说只要修建庙宇,就会多子多孙。于是杨保耶依巫师所说修建庙宇,用一块石头做蚩尤像,杀猪宰羊杀鸡,烧香化纸敬祭,第二年秋果真如愿添了一个胖娃娃。保耶建庙得子消息传出,轰动全寨,于是大家都来祭拜,也就成了全寨12房族共祭的庙宇。从此每年农历七月十四和除夕日,家家户户都去敬祭,沿袭至今。
“二月二”是寨头的祭桥节暨芦笙节,节日从农历二月初二开始,初五、六才结束,四乡八寨前来参加的人多达上万。芦笙场上,英俊的后生在中间吹奏芦笙,身着银饰艳服的姑娘围着吹芦笙的后生在转动,形成了一二十层圆圈。她们舞步整齐一致,落落大方。后生按着曲调有节奏地吹着、跳着,姑娘跟随着曲调,面带笑容地轻移脚步,时而向左转,时而向右旋,有如蝴蝶翩翩起舞。姑娘佩戴的银饰,在暖暖的阳光下散发出耀眼夺目的光泽,宛如银波洄流,蔚为壮观。后生吹了一曲又一曲,换了一批又一批,让大家纷纷沉浸在这无比欢乐的节日气氛中……
寨头苗族原来是居住在也雾山,位于寨头东北面。一天,寨子的几位后生进山打猎,为追一头野兽来到寨头,发现寨头地方平坦宽敞、山清水秀、土地肥沃,适合居住,并告诉了寨老。几个寨老商定,决定搬到寨头居住。到寨头居住后,发子发孙,发财发富,有吃有穿,成了将近上千户的苗寨。
大家认为也雾山是寨头的发源地,应当把也雾山龙脉接到寨头来。经全寨12房族长老协商,决定修一座桥,每个房族各修一孔,最后修成一座有12孔的桥,苗语叫Jux Hsenk Vongx,意为“接龙桥”。桥修成的当年农历二月初二那天,全寨12房族各抬一头猪,提着鸭或鸡拿到桥上去杀,把鲜血淋在桥上,将猪头、刀头肉、酒、醮粑等物品摆在桥面上,烧香化纸,燃放鞭炮,以示接龙。后来这习俗沿袭下来,成了寨头苗族重要的节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