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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显则杉木主佃分成合同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62字

培显则杉木主佃分成合同

立分合同栽手字人姜纯经、根保、锡琩、盛富、坤宏五人。先年佃到姜元瀚叔侄、盛荣弟兄叔侄、姜家财等之共山壹块,地名培显则,界址:上凭红路,下凭大河,左凭上截栽岩与坤荣、文斗之共山,下截凭大冲,右上截凭元秀弟叔侄之山,下截凭坤荣与文斗之共山,四抵分清。此山土栽分为伍股,土占叁股,栽占贰股,又分为五小股,姜纯经占乙小股,根保占乙小股,锡琩占乙小(股),盛富占乙小股,坤宏占乙小股,股数分清。恐口无凭,立此合同为据。

凭中 姜文相

民国三十九年正月廿日元瀚笔分立

立分木栽手合同陆纸各执一纸(三分书)

招贴存在纯经手收。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