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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丢山场佃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09字

培丢山场佃契

立佃字人本寨龙癸太。为因缺少粮食,无处所出,自愿上门问到山主姜恩瑞名下山场壹块,地名培丢,界趾(址):上抵油山,下抵显国之山,左抵岭与山主之山,右抵培刚之山。此山分为贰大股,龙姓佃种壹大股,种粟栽杉。日后成林,伍股均分,地主占三股,栽手占贰股。恐后栽手出卖,先问地主,后问他人。亦要分合同,方□有系分。口说无凭,立此佃字是实。

凭笔 姜元英

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初八日 立

培九佃字,栽手山契 [1]


[1] 此行字为另外贴红纸条所批。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