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池塘杉木主佃分成合同
立分合同字人姜老凤。先年佃到文斗寨姜廷魁、金关、廷元,龙廷彩、廷拨,姜士荣、宗胆,吴文相八人之山,地名加池唐(塘),栽杉种粟,至今成林长大,二比书立合同。此木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二股。日后砍伐照股均分,二比不得异言。今恐人姓难凭,立合同二纸各执一纸为据。
代笔 主家龙廷拨
有先年佃字一纸付与金关存。合同二纸,通明收存一纸,栽手存一纸。
合同为据(半书)
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