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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粟山场佃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47字

培粟山场佃契

立佃字人堂养村杨先明。自愿上门问到地名培粟之共山乙块,界止(址):上凭土埂与宋姓之山,下凭溪,左凭溪与老秧田为界,四抵分明。今日山友姜源淋、文举、梦鳌,杨维森等所共之山,分为六股。自愿佃作种粟栽杉。日后木植长大成林,五股均分,地主占叁股,栽手占二股,二比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佃字为据存照。内涂三字。

外批:此共之山分为六股,杨维森弟兄占乙股,姜源淋、梦鳌、文举占五股。日后木植伐卖,照合同招佃字分股存照。

凭中 龙有政

代笔 杨德桢

立合同佃招二张,各执一张(半书)

民国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