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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勇衣攸山场佃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327字

皆勇衣攸山场佃契

立佃字人本房姜开胜、遇连二人。今佃到姜凤仪、恩瑞、恩茂叔侄等之山场三块,地名皆勇衣攸 [1] 。此山界限:上凭岩洞与大荣叔侄之山,下凭溪,左右凭岩洞,四至分清。又壹块污堆,界趾(址):上凭岩洞,下凭溪,左凭岩洞,右凭水毫。此山在皆补良故我下边。又对面壹块下边,界限:上凭明高山脚,下凭溪,左凭岩洞,右凭岩洞。此山在皆载足 [2] 。四至分清。开胜、遇连二人今佃种粟栽杉。日后木植长大成林,伍股均分,地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恐有不成,栽手全无股分。地主另拨招与别人栽木。恐后无凭,立此佃字为据。

外批:三处栽手日后出卖之时,先问山主,后问他人。倘不问到山主,决不衣(依)卖。

中笔 姜克顺

光绪二年二月十三日  立


[1] 皆勇衣攸,苗语意为陡岩坎脚。

[2] 皆载足,地名,在加池寨脚半坡。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