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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荣多山场佃栽杉木分成合同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50字

皆荣多山场佃栽杉木分成合同

立分合同字人瑶光寨姜培周、加池寨姜兆璠。因先年加池寨姜兆璠佃栽到瑶光寨姜培周名下之山一块,在加池地方地名皆荣多 [1] ,界限:上凭开周之山,下凭佃主之山,左凭岭,右凭兆瑞之山,四抵分清。土栽分为五股,姜培周占土股三股,姜兆璠占栽手二股。今栽木植成林,立分合同二纸,土主、栽手各执一纸,以好管业。自分合同以后,栽手姜兆璠勤俭修理蓄禁,不得荒误(芜)寸土。恐口无凭,立此合同为据。

凭中 姜佑乔

立合同二纸,各执一纸存照(半书)

光绪八年十月初十日兆璠之子显德笔  立


[1] 皆荣多,苗语译音,岩洞脚之意。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