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伟包山场佃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60字

伟包山场佃契

立佃字人本寨姜凤文、姜凤凰、天贵、宗连、永职、恩荣、恩厚、吉祖、凤璋九人。今佃到姜凤仪、姜凤章、姜凤元、恩瑞、恩厚、显国弟兄、作干弟兄,格翁范之伟,扒洞姜国栋等所共之山壹块,地名伟包,界址:上凭秉忠、显国等之山,下凭河,左凭小冲以下大冲,右凭瑶光姜姓之山为界,四至分清。今佃与之后,恁凭种粟栽杉,限于五年木植成林,不许荒误(芜)。如不成林荒误(芜)者,栽手并无股分。日后木植长大成林,伍股均分,地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恐后无凭,立此佃字为据。

外批:其有格翁、扒洞之股在外另佃。

中笔 姜克顺

光绪十九年九月十四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