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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告山场佃栽杉木分成合同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93字

冉告山场佃栽杉木分成合同

□佃分合同清单字人姜凤凰弟兄、凤岐叔侄、凤沼叔侄、凤元、源淋叔公孙、开连、德喜、元秀七家等。所有共皆□□保罴爷之山乙块,地名冉告,界:上凭梦熊之油山,下凭土埂,左凭杉山,右凭梦兰大田角为界,四至分清。今付与凤沼栽杉,日后杉木长大,贰股均分,地主占乙股,栽手占乙股。言定五年成林,若不成林,栽手并无系分。恐后无凭,立此佃分清单是实。

外批:此山分为七股,凤凰弟兄占乙股,凤岐叔侄占乙股,凤沼弟兄、恩宽弟兄叔侄等共占乙股,凤元叔侄、源淋弟兄共占乙股,开连占乙股,元秀占乙股,德喜占乙股,七股分清。

清单三纸,凤凰执乙纸,源淋执乙纸,凤沼执乙纸。

民国九年六月十四日凤德笔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