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翻达连山场杉木主佃分成合同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37字

翻达连山场杉木主佃分成合同

立分合同字人本族姜源淋、文举、秉魁、秉珍、秉干、秉光叔侄等所共有祖遗之山壹块,地名翻达连,界止(址):上凭土垦低(抵)六百山,下凭冲,左凭冲低(抵)三公山,右凭冲低(抵)皆宗之山,四低(抵)分清。此山土股分为五股,源淋占壹股,文举占壹股,秉干、秉魁弟兄等占三股。今日放作中仰客佃种栽杉,日后木植长大伐砍下河,照五股均分,不得错乱。恐后无凭,立有关分合同为据。内添贰字。

源淋存壹张,秉魁存壹张。

立分合同贰张各执一张(半书)

民国己卯年正月十八日秉魁笔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