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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样山场佃字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354字

党样山场佃字

立佃山场字人汪射 [1] 宋万和。今因佃到加池寨山场乙块,坐落地名党养,所栽之杉木限在五年成林,日后长大,四股均分,地主姜德相、士周、廷柄三人名下占三股,栽手占乙股。日后发卖,不许卖与别人 [2] 。倘有此情,勿怪地主。今恐无凭,立佃字为据。

内添“下”乙字。

代笔 姜世爵

嘉庆拾柒年九月十五日  立


[1] 汪射,苗语译音,意为两山岭间的大斜坡,在加池西南面4公里处,党样寨附近。旧时新来的佃户不准进寨居住,只能在所佃种的山场间扎棚窝居。佃户所居之处,有的后来形成自然村落,汪射即为这样的村落。

[2] 旧时锦屏等地山主出佃山场招佃户栽种杉木时,大多明确规定,佃户如果要出卖所分得的劳动股份(即栽手),必须优先出卖给山主。其原因:一是为了便于山场杉木的管理,二是刚栽植不久、尚未成林的幼林价格很低,随着杉木逐年长大,其价格越高,所获利益就越多。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