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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凶山场杉木主佃分成合同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14字

党凶山场杉木主佃分成合同

立分合同字人党凶龙愿宗。先年佃栽文斗寨主家姜熙年、熙侯、熙仕弟兄等之山壹块,总地名党凶 [1] ,小地名冉见 [2] 。其山言定五股均分,地主占叁股,栽手占贰股。山界:上凭田,下抵通戴山,左凭冲以世太山,右凭岭以宗保山为界,四至分清。今木植长大,二比同心分立合约二纸,各执一纸永远为据。

中笔 熙城

同治九年三月贰拾五分立为据(半书)


[1] 党凶,又称包党兄,苗语意为坡度不大的山坳,在加池江对岸的莲花山上。

[2] 冉见,苗语意为有水枧过的山岭。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