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同过一个“年”
汉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民族,向来以“农桑为本”,农耕为业,很早就形成“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创造了以“二十四节气”为特征的农历,传统节日大都与农事有关,以岁时节令为主。沿着“春耕夏种,秋收冬藏”这条主线,按时序形成许多节日,从正月元旦到腊月除夕,几乎每月、每季都有节令民俗活动,例如,正月元旦、元宵,二月龙抬头、春社,三月寒食、清明,四月立夏,五月端午,六月伏日,七月秋社、七夕、中元节,八月中秋,九月重阳,十月为下元,十一月冬至,十二月腊祭、送灶、除夕。后来逐渐演变,有些归并,有些淡化,而那些与人生贴近的节时节令活动固定下来,成为广泛的群体活动,世代传承,如元旦、元宵、清明、端午、七月半、中秋、送灶、除夕等节日。
“过年”是辞岁迎新的年节,是汉族最为盛大、隆重、热闹的节庆。“年”是一年之始,古称“元旦”、“元日”、“元辰”、“元朔”,“元”即新一年的第一天,“旦”即是早晨,也就是说,从第一天的清晨开始进入新的一年,故民间习称“新年”、“年初一”或“大年初一”。
年节处在前后两年的交接点上,涉及头年的岁末及次年的年初,所以,传统的“过年”实际上是把腊月、正月的岁时节令活动连成一个系列,元旦与除夕密切而不可分,称腊月二十三送灶为“小年”,以正月十五的元宵为“过年”结束。“过年”的习俗始于“腊祭”,十二月称为“腊月”即源于此。腊祭是古代最隆重的祭祀活动,人们终岁勤于稼穑,难得在“腊祭”之日欢聚一堂,于是喜笑颜开,互相祝贺,载歌载舞,举杯庆贺,“一国之人皆若狂”。十二月初八的“腊日”是最早的“过年”,大约在南北朝以后才将这些习俗移到岁末的除夕,而留下吃“腊八粥”的遗风。
腊月二十三是送灶王爷上天的日子。灶王是炎帝的化身,使人间有了烟火,主宰一家人的衣食,而且有监督人们的行为、掌握吉凶祸福的职责,是“东厨司命主”、“人间监察神”和“一家之主”,普遍受人崇敬。腊月二十三,灶王爷升天,向玉皇大帝报告这一家人的善行或恶行,行善者将大吉大利,行恶者必将受惩罚,所以,在送他上天时用糖敬他,希望他“多说好话,少说坏话”。人们燃香点烛,围火叩拜,期望来年吉利。次日“打扬尘”,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并开始预备年货,准备迎接新年,以此而称“小年”。
点爆竹
除夕是一年中最后一天的夜晚,即腊月三十晚上,故又称“除夜”,俗称“大年三十”或“三十夜”。传说远古时有一种被称为“年”的怪兽,在岁末最后一天要出来吃人,大批大批的吃,人们很害怕,就躲进屋子里,把许多肉食放在野外,“年”便尽情地吃肉,饱餐一顿之后,心满意足地走了,人们出来相互庆贺躲过了“年”吃人这一劫,这便是“过年”。传说当然不足为信,却反映“腊祭”驱鬼逐疫的古风,反映了人们祈求人寿年丰的愿望。除夕这天,家家户户燃香点烛,放鞭炮,以一个煮熟的猪头“谢年”,祭拜天地、灶神,还在门窗、谷仓、米柜、水缸、树木上贴红纸条。也许是因为回家躲避的缘故,后来演变为吃年夜饭时,外出的人都赶回来,全家一起吃团圆饭,供奉祖先,称为“别岁”,也就是告别旧的一年。当晚全家围炉而坐,通宵达旦,谓之“守岁”,俗呼“熬年”,所以“三十夜的火”特别重要。长者用红线穿起一串制钱,放在小孩的床头,称为“压岁钱”,小孩得钱,欢喜若狂,故诗云:“百十钱穿彩线长,分来角枕自收藏。尚量爆竹钖(糖)箫价,添得娇儿一夜忙。”到了当夜子时(凌晨一点)便进入新的一年。
正月初一为元旦,即新年的第一个早晨。王安石在《元日》诗中写道:“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古时的所谓“爆竹”,就是燃烧竹子,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驱走鬼怪,后来演变为鞭炮。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新的一年到来了,人们喜气洋洋,开怀畅饮,门前换上新的桃符。原来,古时人们为了辟邪,把两块桃木做的符咒挂在门前,上面写着“神荼”、“郁垒”二神的名字,称为“桃符”,后来演变为“门神”和“春联”。最初的门神是人们想象中的“神荼”和“郁垒”两位镇邪之神,唐代改为秦叔宝和尉迟恭两员武将,宋代改为一文一武,后来演变成了财神。五代时,后蜀的宫廷开始在桃符上题写联语“新年纳余庆,佳节号长春”,以后家家户户在元旦都贴上春联,取代了古老的桃符,书写许多吉祥的话语。新年第一天开门放鞭炮,希望一炮打响,迎来美好的一年,谓之“开门迎神”。开门后,全家在堂屋中焚香点烛,“向太公、太婆拜年”。天亮后,人们穿着新衣,到亲戚、朋友和邻居家拜年,拱手作揖,恭贺新禧,初一各寺庙都有庙会,男女老少到庙中拜佛、购物、娱乐,欢度新春,一片欢乐景象。过年吃年糕以示“一年更比一年高”,吃青菜、白菜表示“一年清清白白”,还有许多禁忌,如不准动刀剪、不准扫地、不准挑水、不准说不吉利的话。
门神
财神
古时过年并非元日即止,而是从初一到十五都有节日活动,如初二敬财神,初五“破五”(破除禁忌),初九“燃天烛”祭天,十三“出灯”,十五为元宵节。正月十五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的日子,称为“上元”,又因在这天晚上年就过完了而称“元宵”。
“过年”的习俗,自明代大规模移民以来,在贵州盛行起来。明万历《贵州通志》记载:“郡人多自中州迁来,服食器用,节序礼仪,一如中土。”对“岁时”习俗多有记载,腊日“以五辛五牲煮羹,合大小食之”,祀灶“俗谓是月二十五日灶神朝天,先于二十四日祭送之,至次年元日具礼以迎”,除夕“是夕具牲礼,扎草舡,列纸马,陈火炬,家长督之,遍各房室,驱呼吼怒斥度遣状,谓之逐疫,古傩意也”,元日“五鼓时,洁衣冠具香褚于庭,拜告上下神祇,以祝灵贶。毕,即拜先人遗像,集尊卑于堂,男女以大小序拜,称觞祝庆。后,出拜亲友”,上元“户各灯悬设宴,赏放烟花”。贵州的汉族是不同时期从不同地方迁来,虽离乡已久,故乡在千里、万里之外,但“过年”的习俗依旧,大家同过一个“年”。杨慎在《元日新添喜晴》诗中写道:“离心似芳草,处处逐春生。”谢东山在《元旦次葵山韵》中写道:“处处红梅点缀花,满城歌舞竞繁华。葵心转日天边影,草色连江梦里家。”虽在“异乡作异客”,家在万里犹同风。
安顺屯堡人家过年时贴春联
习俗因环境不同而有变异,汉族“过年”的习俗在多民族的贵州也受当地风土人情的影响而有“小异”。譬如年节的食品,在北方吃饺子、年糕,在江南吃年糕、馄饨,而贵州则以糯食为主,吃糍粑、饵块、甜酒、糯米饭,而在腊月做腊肉、香肠、干豆腐、血豆腐。与此同时,汉族“过年”的习俗也渐渐传到少数民族地区。原先,贵州的许多少数民族都使用“但候草木以记时岁”的“自然历法”,以谷熟时为岁首,因各地气候不同而有早晚,如苗族、布依族“岁首以冬三月,各尚其一”,有的年节在十月,有的年节在冬月,有的年节在腊月,过年的时间先后不一。随着农历在贵州的推广普及,渐渐都改为以正月为岁首,同汉族一样,在正月初一过年,而将原来的年节作为“小年”。过年的习俗互相交融,既保留本民族的若干习俗,又仿照汉族“过年”的习俗,久而久之,各民族都同过一个“年”,送灶、除夕、元旦、元宵等节令基本一致,而“过年”的形式各有不同。
元宵灯会
“过年”是汉族共同的节日,集中表现了汉族的文化习俗和心理状态,无论是来自北方、江南,还是两湖、两广的汉族,虽家隔千里、万里,都同过一个“年”。因表达方式不同,使得“过年”更加丰富多彩。“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五湖四海皆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