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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光姜□□等诉培笼杨□□词稿(一)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637字

瑶光姜□□等诉培笼 [1] 杨□□词稿(一)

为“越界偷葬,生死攸关,续恳律究”事。缘团 [2] 等以“盗葬后龙”控杨□□在案,已蒙票遣书差绘图呈阅,理□□□□□多渎。惟是团等后龙山一带名翁故山,又名为瑶光山,约有□□□□□,前此有中林司 [3] (吴秀卿)欲将界上开垦进葬,被团等先人□□,苗吼 [4] 龙姓公诉于官。蒙前县主责斥吴姓,赏给团等执照,只准瑶光、苗吼二寨之人永远禁止管业,不许外奸霸占等情。今团等查实,杨□□原系司属之人,寄居培陇坡未过三代,虽有田园庐基,仅得买未久,又未入苗吼保甲,公山六地并无其分,现有团长龙朝贵等可凭。且培陇在翁姑背后旁边,距瑶光卅余里,其间尚隔有九丢、苗吼、培尾三寨。乃胆敢焚他父亲尸骨,黑夜踰三寨之界、越卅余里之遥盗葬团等后龙咽喉之地,其居心实属狼毒至极,愚顽至极。今幸得书差协仝苗吼乡团绘图呈阅,种种情形难逃冰鉴。如团等所呈稍涉虚谬,自当坐欺诳之罪。为此,续恳大老爷台前作主,赏准严究,施行。合村沾感不朽。 [5]


[1] 培笼,今锦屏县河口乡培陇村,地处青山界半腰,距瑶光寨约15公里。

[2] 团,指村寨、地方。清咸丰年间,为抵抗农民起义军,黎平府札饬府属各地组织团练以自保,各地以宗法关系为纽带,纷纷组团建营。这里的团是以瑶光寨为中心,包括河口、党艾、培尾等周边子寨。

[3] 中林司,即中林验洞长官司。此司始建于元代后期,治所原设在今锦屏县彦洞乡彦洞村,明代初期迁至今锦屏县钟灵乡钟灵村。

[4] 苗吼,今河口乡裕和村,距瑶光约15公里。民国初期村人嫌“苗吼”之名不雅,遂改今名。

[5] 此份词稿书写时间当在清光绪中期。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