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世俊父子皆绞理借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约人本寨姜世俊父子,为因缺少银用,无处所出,自己将到地名皆绞理借田乙丘,约谷十担,上凭坡,下凭油山,左凭领(岭),右凭领(岭),四至分明。今将出卖与姜宗保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拾贰两五钱,亲手收回应用。其田自卖之后,任凭买主耕种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有不清,卖主理落,不关买主之事。口说无凭,立此断卖字存照。
外批:此田无粮 [1] 。
(注: 代笔 姜兆祥
凭中 姜光朝
姜开仕)
道光二十九年六月十九日 立
[1] 指该田新开垦尚未报经官府丈量登记。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