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开文父子皆党升田典契
立典田字人本房姜开文父子。为因缺用,自愿将到皆党升上截禾田壹丘,约禾六把,此田上凭沛清之田,下凭吉昌之田,左凭克贞之田,右凭开周得典典主之田,四至分明。父子今将出典与姜开周名下承典耕种。当日凭中议定典价银贰拾两整,亲手领回应用。自典之后,恁凭艮(银)主下田耕种,典主父子不得异言。限满三年赎回。恐后无凭,立此典字为据。
凭中 沛清
代笔 克顺
外批:典年典主耕种未算,后艮(银)主耕种三年,恁凭典主赎回。
同治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