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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有香婆媳皆包库田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74字

姜有香婆媳皆包库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约人本房姜有香、兰香婆媳二人。为因缺少粮食,无处所出,自愿将到田地名皆包库 [1] ,在买主走路之田坎下,其有界限:上凭买主之田,下凭世明之田,左凭皆冉蜡与买主之地,右凭大沟与买主之田为界,四至分明。今将出卖与姜宗保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三面议定价银八两五钱整,亲手收回应用。其田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上田耕种管业,卖主日后不得异言。倘有不清,俱在卖主理落,不与买主之事。今恐无凭,立此断卖田约人为据。

凭中 姜开书

代笔 姜开祥

道光三十年六月十三日  立


[1] 皆包库,苗语读为“该雹构”,在加池寨往中仰去的方向500米处,意为往侗寨去的山包下边。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