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开书冉农园断卖契
立断卖园约人本房姜开书。为因缺少艮(银)用,无处得出,自愿将到冉农园壹截大 [1] 。此园上凭五八之园,下凭沛清之园,左凭卖主,右凭勾(沟),四至分明。今将园出卖与姜恩瑞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断价钱乙千四伯(佰)伍拾整,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恁凭买耕种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倘有不清,居(俱)在卖主理落,不与买主何干。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外批:培把 [2] 、李子大小四根在内。
代笔 姜开仕 凭中 姜发春
同治四年九月廿六日 立
[1] 壹截大,应为“大的一截”。
[2] 培把,指枇杷树。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