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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永炽补先田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28字

姜永炽补先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约人本家姜永炽。为因要银用度,自愿将到地名补先田叁丘,界限:上凭姜凤凰之田,下凭姜梦熊之田,左凭水沟,右凭姜梦邻之田为界,四至分清。今将出卖与姜源淋名下承买为业。当日议定价宝银 [1] 拾两○八分整,亲自领回。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上田耕种,卖主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断字是实。

内添乙字。

凭中 姜恩厚

亲笔 立  

光绪二年二月十二日  立


[1] 宝银,也称银元宝,是清代各地方发行的一种较大额的银币。由于各地宝银的成色和价值高低不一,在流通时,往往要相互“补水”。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