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跳月的历史及其书写演变
所属图书:《清代苗族妇女的婚姻与权利:以清水江文书为中心》 出版日期:2017-08-01

一、跳月的历史及其书写演变

月亮很早就和“阴”联系在一起了。古人认为日为阳,月为阴,所谓“月也者,群阴之本也” [1] 。月亮与女性均为“阴”之观念的出现,导致人们总是把它与爱情联系在一起。《诗经》已经诠释了这种场景:“月出皎兮,佼人燎兮。舒窃纠兮,劳心悄兮。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忧受兮,劳心慅兮。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2] 至唐人李复言《定婚店》中则已有月下老人翻书断姻缘的描述。 [3] 而宋代以后逐渐形成的“月老”信仰,更是尽人皆知。 [4] 事实上,人类文明社会中的性,通常发生于晚上,借助月色的朦胧,可使人的羞涩得以遮掩。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月光特别容易撩拨人的情思,花前月下通常是男女谈情说爱的背景叙述,男女私订终身亦多发生于月下。 [5]

明清时期贵州地区频繁地出现“跳月”婚俗的描述,显然与月亮有关,因为这一习俗,基本上是被描绘在月光明媚的夜晚进行的。清代竹枝词对跳月习俗的吟唱即可证明。例如“月明跳舞丛人里,抛掷花球打爱郎” [6] ;“唇下芦鸣月下跳,摇铃一队女妖娆” [7] ;“芦笙吹彻响铃催,花簇球场趁月开” [8] ;“仲家女儿皙且修,踏歌月底饶春愁” [9] ;“红箫吹彻韵悠扬,坐月深宵月色凉” [10] 。因此,跳月亦有“月光会” [11] 之称。

图1-1 跳月场景选自(清)陈浩编绘:《蛮苗图说》,无页码,封面题“昭和二十年七月九日早大文学部赠予本”。

那么,贵州的“跳月”现象是何时出现的呢?据说起源于母系社会, [13] 并相传与蚩尤有关,所谓“蚩尤代炎帝为政,尚利好杀,不耻淫奔,民间化之,于是跳月之风起矣” [14] 。然而,稽考文献,跳月二字相连,最早见于南宋李石《方舟集》的五言诗中,其诗云:“老蟇亦放光,跳月天南垂” [15] ,然此与婚俗无关。不过,明人杨慎在《升庵集》里,曾有这样的说法:“宋乾德中,牂牁入贡,召见询问地理风俗,令作本国歌舞,一人吹瓢笙,名曰水曲,即今芦笙也”。杨慎曾“闻芦笙”,“乃在盘江河,河边跳月歌,令人玄鬓皤” [16] 。由此,他把在贵州盘江江边的芦笙及跳月歌与宋代的水曲联系起来,似说明宋代即已经有了跳月一类的舞蹈。事实上,杨慎在明嘉靖年间过贵州新添卫时,亦曾留下了这样的记载:“男女踏歌,宵夜相诱,谓之跳月。东苗种人皆吹芦笙,旋绕而歌,男女相和,有当意者即偶之,曰跳月成双” [17] 。董广文称之为“关于苗族跳月习俗的最早田野调查文字记载” [18] 。然而,这是否就是最早的记载?显然不是,贵州现存下来最早的地方志,为明弘治年间修的《贵州图经新志》,其中有多处提到了婚俗。为示说明,兹摘录相关内容,列表如下:

表1-1 弘治《贵州图经新志》有关婚俗记载一览

(注: 府州县 人群 内容 卷数贵州布政使司 仲家 婚嫁则男女聚饮歌唱,相悦者然后论姿色妍媸,索牛马多寡为聘礼 卷一贵州布政使司 东苗西苗 婚娶男女相聚歌舞,名为跳月,情意相悦者为婚,初不较其财,远至一年,方遣人责之 卷一镇远府长官司 生苗熟苗 男女会集饮酒,未婚者相唱和戏舞,情意相合则为伉俪,不用媒妁焉 卷五黎平府 洞人 男女婚姻,或自相悦慕,或答歌,意合而成。为女子时,父母不禁其出入,男女或唱和于山中,或坐歌于月下,既合则防闲之,而人不敢犯 卷七镇宁州长官司 康佐苗 男女未婚者,每岁三四月聚集于场圃间,中立一竿为鬼竿,环绕跳跃,戏谑歌唱,相得者至晚则负女以归男家,父母初不较,久方请媒通说,索牛为聘 卷九普安州长官司 夷人 男女未婚配者,父母不禁其出入,任其自相会集歌谑,情合者为婚 卷十龙里卫 东苗 春月未婚男女俱盛饰衣服,吹笙唱歌,旋马跳舞,类皆淫佚之词,谓之跳月,彼此情悦者遂同归男家 卷十一新添卫 东苗 婚不用媒,相悦则奔,既婚之后,始以牛马聘礼 卷十一)

从表中可知,有两处确切地提到了跳月风俗。其地域涉及今天的贵阳和龙里,而人群则是“东苗”与“西苗”。其特征是男女相聚歌唱舞蹈,情意相悦者为婚,表现出一种自由缔结的婚姻模式。其余婚俗虽未写作跳月,但其特征和跳月并无质的区别,多有相聚歌舞,合者为婚的特点。这即是目前所能见到有关贵州跳月的最早的记录。当然,因弘治《贵州图经新志》的编修,亦有“旧志曰”的表述,如“婚娶男女相聚歌舞,名为跳月”一句,即为“旧志”已经有了的记录。 [19] 因此,跳月习俗可能已长久地存在于贵州地区,若非如此,现存最早的方志中亦难见到这类记录。” [20]

此后有关跳月的记录,多沿袭了弘治《贵州图经新志》的说法,但到了清代,有以下三大记录新动向值得注意:

一是描写跳月的文本不断“层累”,从寥寥数语变为长篇大论,使跳月的细节逐渐呈现,并由男女交往的一种方式逐渐演变成了一种集体婚礼。这种转变,在清代前期已经完成,其标志是陆次云所撰写的《跳月记》。为了说明,誊录其文如下:

在这篇跳月记里,作者认为跳月即是苗人的婚礼,从而对跳月的环境、父母到场的情况、男女衣饰以及男女在歌舞中你来我往、目许心成的场景进行了令人目眩的精彩描述。尤其值得注意是“渡涧越溪,选幽而合,解锦带而互系焉。相携以还于跳月之所,各随父母以还,而后议聘”几句,说明了苗人婚姻是先“入洞房”而后再议聘礼的程序,这显然与内地汉人的婚姻缔结模式差异极大,成为不合乎“礼”的主要表现之一。

二是跳月涉及的地域范围扩大、人群增多。明代文献中有明确标识者,跳月仅在贵阳、龙里、新添等地的“东苗”“西苗”人群中流行。至清代,其地域范围逐渐扩大,基本上在贵州全境都能见到跳月的描写,人群也逐渐增多。具体可参见下表(表1-2): [22]

表1-2 清代部分文献所记贵州跳月一览

(注: 府州县 人群 资料来源黔西 仲家、牯羊苗、仡佬、白罗罗、黑罗罗 陈鼎《滇黔土司婚礼记》贵阳、平越、都匀、安顺、南笼、大定、遵义、贵定、龙里、黔西、八寨、丹江、清江、古州 仲家、花苗、白苗、黑苗 乾隆《贵州通志》卷七《苗蛮》独山 黑苗 乾隆《独山州志》卷三《苗蛮》黔西 花苗 嘉庆《黔西州志》卷二《苗蛮》贵阳、清平、清江 花苗、西苗、黑苗、兜、木佬 爱必达《黔南识略》卷一、十一、十三贵阳、安顺、兴义、平越、都匀、荔波、清江、 卡尤仲家、西苗、伶家苗、黑苗、白仲家、罗汉苗 李宗昉《黔记》卷三)

(注: 府州县 人群 资料来源贵阳、定番、大塘、广顺、开州、贵筑、龙里、贵定、修文、归化、黔西、清江、黎平、郎岱、永宁、普定、大定、清镇、平远、威宁、水城、毕节、镇远、施秉、天柱、安顺、郎岱、镇宁、兴义、贞丰、安南、瓮安、平越、都匀、独山、余庆、黄平、清平、古州 白苗、花苗、青苗、仲家苗、西苗、东苗、花苗 罗绕典《黔南职方纪略》卷九《苗蛮》归化厅 黑苗、夭苗、龙苗 贝青乔《苗妓诗》— 大头花苗、仲家苗、阳洞罗汉苗、龙家苗、夭苗、仡佬苗、紫姜苗 田榕《黔苗竹枝词》贵阳、都匀、镇宁、八寨、古州、普安、广顺、天柱、清江、丹江、荔波、贵定 八寨苗、伶家苗、车寨苗、西溪苗、花苗,尤卡仲家、夭苗、狗耳龙家、青仲家、佯僮、木仡佬 毛贵铭《西垣黔苗竹枝词》— 苗人 陆次云《北墅绪言》卷三大定府 仲家、青仲家 道光《大定府志》卷五十八新贵、广顺、贵阳、都匀、镇宁、普安、康佐 花苗、东苗、西苗、仲家、狗耳龙家 田雯《黔书》上卷贵阳、遵义、大定 花苗、苗人、龙家 张澍《养素堂诗集》卷三贵阳、平越、都匀、安顺、南笼、黎平、广顺、定县、龙里、清平 仲家、龙苗、黑苗、白苗、西苗、夭苗、罗汉苗 舒位《黔苗竹枝词》贵阳、镇宁、黔西、修文 青苗 徐珂《清稗类钞·婚姻类》 说明:表中“—”表示未有确切的注明,而表中的地名和人群,为使一目了然,每本著作所提及者均合在一处,因而未注明具体的页码。)

很显然,清代的贵州,跳月所涉及的地域之广、人群之多,已远超出明代。跳月虽然有特定的地缘和族群, [23] 但是从清代文人对贵州的描述来看,几乎遍及全省,显然也已经不是一两个族群所独有,而是多种人群的婚姻缔结方式。当然,其仍是以今天所说的苗族为主,因“凡苗类皆有跳月之习” [24] 成为时人的普遍认知。

三是书写跳月的文体空前增加。明代仅在两类文献中出现过,一类是方志,如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嘉靖《贵州通志》、万历《贵州通志》、郭子章《黔记》等;一类是游记,如杨慎《滇黔游记》与田汝成《炎徼纪闻》等。但到了清代,举凡正史、方志、笔记、文集、游记、小说以及《百苗图》等,都出现了对跳月的记载。尤其是大量的竹枝词,不断咏唱着这一婚俗,这对跳月风俗的传播,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1] (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季秋纪第九·精通篇》,上海:上海书店,1987年版,第92页。

[2]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十《陈风·月出》,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75~476页。

[3] (唐)李复言:《续玄怪录》,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79~181页。

[4] 张同:《“月老”考论》,载《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5] 由此生发出文学史上月下相思、婚恋的母题,例如曹丕《燕歌行》、江总《闺怨篇》、沈佺期《独不见》、张若虚《春江花月夜》等,都是描写思妇面对皎皎明月,思念远行丈夫的哀怨。《西厢记》中崔莺莺与张君瑞曾在月光下互诉爱慕之情,《敖包相会》中抒情味极浓的歌曲《十五的月亮》更唱出了男女的热恋。参见朱玲:《“月、浴(谷)”的象征语义:婚恋、生殖、生命》,载《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6] 清道光《大定府志》卷五十八《文征八·蛮峒竹枝词一百首》,载《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第49册,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影印版,第126页。

[7] (清)粱玉绳:《清白士集》卷二十五《蜕稾一·黔苗词》,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1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45页。

[8] (清)田榕:《碧山堂诗钞》附录《黔苗竹枝词二十四首》,载顾久主编:《黔南丛书(点校本)》第3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第466页。

[9] (清)杨文莹:《幸草亭论钞》卷上《黔阳杂咏五十首》,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3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13页。

[10] (清)刘韫良:《牂牁苗族杂咏》,民国手抄本,贵州省图书馆藏。

[11] 民国《榕江县乡土教材》第七章第二节《跳月》,载《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第18册,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影印版,第607页。

[12] 选自(清)陈浩编绘:《蛮苗图说》,无页码,封面题“昭和二十年七月九日早大文学部赠予本”。

[13] 郑英杰:《苗族婚俗伦理管窥》,载《民族论坛》1989年第2期。

[14] (清)罗绕典:《黔南职方纪略》卷九《苗蛮》,载《中国方志丛书·贵州省》第227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年影印版,第331页。

[15] (宋)李石:《方舟集》卷一《五言古诗·人日集蟇颐视堰》,载《景印四库全书》第1149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版,第533页。

[16] (明)杨慎:《升庵集》卷四十四,载《景印四库全书》第1207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年影印版,第329~320页。按,有关宋代水曲的说法,《宋史》有专门记载:“至道元年,西南牂牁诸蛮来贡方物。上因令作本国歌舞,一人吹瓢笙如蚊蚋声,良久,数十辈连袂宛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询其曲,则名曰“水曲”。参见(元)脱脱等:《宋史》卷四九六《蛮夷四》,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0册,第14225页。

[17] (明)杨慎:《滇黔程记》,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27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影印本,第672页。

[18] 董广文:《〈滇程记〉的民俗学价值》,载《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胡晓真亦采此说,并认为“由于此一男女交往的习俗与中原地区差异极大,故自明清时期以来,一直是西南特异婚俗的代表”。参见胡晓真:《旅行、猎奇与考古——〈滇黔土司婚礼记〉中的礼学世界》,载《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29期,2006年9月,第47~83页。

[19] 明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卷一《贵州宣慰司上》,载《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第1册,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影印版,第10~11页。按,宋元两代,贵州似亦有志,明代贵州的志书书目亦非少见,然目前仍能见到且最早者,即是这部弘治《贵州图经新志》。有关贵州地方志编修情形,参见张新民:《地方性知识的文本世界——贵州地方志修纂源流考论》,载《贵州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20] 按,跳月有着悠久的历史,贵州地区也有很多民间传说可查,参见祖岱年主编:《中国民间故事集成·黔南州卷》,黔南州文艺集成志书编委会编印,1994年,第361页。

[21] (清)陆次云:《北墅绪言》卷三《跳月记》,载《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37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影印版,第357~358页。

[22] 按,陈鼎所记之土司地点,并无确指,据现有研究,学者认为当在滇黔之交的普安州之江底渡、鲁布格渡一带。后又进一步修正,指出滇之罗平,黔之普安、南笼,地在滇东或与滇东毗邻,有渡口可到南海,当是陈鼎所述地区。参见罗勇:《〈滇黔土司婚礼记〉探证》,载《贵州文史丛刊》1998年第5期;《〈滇黔土司婚礼记〉再探》,载《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23] 胡晓真:《旅行、猎奇与考古——〈滇黔土司婚礼记〉中的礼学世界》,载《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29期,2006年9月,第53页。

[24] (清)舒位:《黔苗竹枝词》,载(清)虫天子编,董乃斌等点校:《中国香艳全书》,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版,第1册第596页。

清代苗族妇女的婚姻与权利:以清水江文书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