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人念得最多的两段话
六大信仰 五项功课
六大信仰为伊斯兰教六条基本信仰纲领的总称,简称“六信”。伊斯兰教的教义由基本信仰、宗教义务和善行三部分组成,承认和虔信基本信条,身体力行宗教功课与止恶扬善合为一体,就构成伊斯兰教的基本教理。基本信仰即“六大信仰”(也称“六大信条”),内容为信安拉、信天使、信经典、信先知、信后世、信前定。
五项功课简称“五功”,亦称“五桩天命”、“五常”等。“功”为阿拉伯文意译,原意为“基础”、“柱石”,是伊斯兰教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五项基本功修的总称(简称“念、礼、斋、课、朝”)。
伊斯兰教认为,五功为穆斯林必须履行的神圣义务和功修制度,是实践基本信仰的基石,对于体现信仰、坚定信仰有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五功,不仅是穆斯林虔信和敬畏安拉的表现,更重要的是能巩固“认主独一”的根本信仰。
在贵州有这样一种误传,说其他民族人士要入伊斯兰教,要先用石灰或柴灰水洗肠子等。我们且不说喝石灰水可能致人死亡,就从信仰讲,诚信与否,并非“洗”能解决的。其实,无论回族人自身,还是非穆斯林归信伊斯兰教,首先要学会念“清真言”。非穆斯林念诵“清真言”是借此当众表明归信伊斯兰教,并认真去做。因此,入教“喝石灰水洗肠”纯属谬说。
“清真言”为阿拉伯语“凯利迈·泰伊拜”的意译,即“美丽的语言”。其音译为:“俩一量海,印兰拉乎,穆罕默德,莱苏纶拉西。”意即:“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主的使者。”另一重要颂词是“作证词”(中国穆斯林又称“证言”),其内容的中文含义为:“我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证‘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这是伊斯兰教“五项功课”之一的“念功”中最基本的内容。
阿拉伯文书法(内容为“清真言”)
王岱舆《希真正答》论述“入教”
念功为阿拉伯文意译,原意为“作证”。伊斯兰教教法规定,“念”为五功之首。所谓“念”就是用阿拉伯语诵读“清真言”和“作证词”,以及一切有关伊斯兰教基本信仰方面的赞词。“念功”中最基本的、最尊贵的为“清真言”(中国穆斯林称“谛林言”),“清真言”是伊斯兰教全部信仰的核心和基础,是穆斯林一生中念得最多、听得最多的赞词。
“念”的内容除“清真言”、“作证词”外,还有许多。伊斯兰教认为,凡是真主和穆罕默德所称赞的所有经典和一切美好的赞词,都必须牢记心中,经常赞念。这样才能净化心灵,坚定信仰。信仰包括内心诚信、口舌招认、身体力行三大要素,念功是最重要的体现形式。念诵“清真言”表白和坚定自己的信仰,是做穆斯林的基本要求。伊斯兰教同时认为,归信伊斯兰教者,只要当众念诵“清真言”和“作证词”,即被视作穆斯林。
明末清初著名伊斯兰教学者王岱舆说:“五常之首曰念。其念有二:曰‘意念’、曰‘赞念’。意念者,念念不忘于真主。忘者,乃丧心也;念者,乃仁心也。”“赞念者,乃感赞真主之洪恩,而兼之于至圣……”通过念诵词,“遵真主之明命,守至圣之真传。内明心性,而道契真一;外修身政,而礼分主仆。”清代著名伊斯兰教学者刘智指出,凡是赞念者,应当懂得十项规制:(1)诵辞。即念诵“清真言”与“作证词”。(2)知义。即知道所诵辞的意义。(3)信斯理。即诚信其中的道理。(4)恒斯道。时时刻刻遵守其中的道理。(5)问不讳答。即有人向自己询问,要直言回答。(6)求不缓授。即有人向自己求教,应立即为其讲解。(7)明夫主有之理。即确信安拉之实有。(8)主一之证。即明晓真主独一无偶、创造万物的证据。(9)唯主无比之据。即真主不能与他物匹配,至大、至尊、至高、至能。(10)知夫穆罕默德之为圣之至。即信先知穆罕默德是安拉选派的最后一位使者,即“封印先知”。此十项准则相互联系,构成“念功”的统一整体,故谓:“不诵辞,无以证;不知义,无以明。无证、无明,则念无基。不信,则无实;不恒,则无成。无实、无成,则念无功。”
王岱舆的著作
刘智著的《天方性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