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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所属图书:《文化遗产关键词》 出版日期:2015-12-01 文章字数:11274字

时间

一 概说

时间是物理学中的七个基本物理量之一,符号为t。爱因斯坦曾经指出:不能把时间、空间、物质三者分开解释,“时”是对物质运动过程的描述,“间”是指人为的划分。时间是思维对物质运动过程的分割、划分。

在哲学上,时间是抽象概念,表达事物的生灭排列,其内涵是无尽永前,其外延是一切事件过程长短和发生顺序的度量。在日常生活中,时间更多被用来描述对变化的感知。人们在谈论时间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谈论发生在时间中的事件。例如,当我们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的时候,并不是说时间本身有治愈功能,而是说,随着时间的流逝,会发生一系列相互联系的事件,这些事件最终会导致伤口的痊愈。

我们对于时间的感知,通常是通过纪时体系完成的,如小时、分、秒或年、月,都是人们发明出的用以计量时间流逝的单位。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客观的时钟-时间与主观的社会-时间之间有着差异性,社会-时间涉及社会过程,它意味着对社会生活的主体间性的概念化,而不是对时间机械的结构化。归根结底,时间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在不同的社会中,人们对于时间的认识与感知均有所不同。从总体上而言,西方人追求对时间的精准测量,并执着于辩论时间是否可以被视为独立的存在;在中国文化中,时间则具有更强的实践性,人们不追求从抽象意义上认识时间的性质,而注重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界定时间,并由此发展出了一套精致的纪时体系。这套纪时体系,是人类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 知识考古(西方)

(一)关于时间性质的讨论

在孕育着希腊哲学传统的希腊东正教中,相信对自然(Φνσιξ)的研究会与信仰一起带领我们到神的面前。这种研究的基础是古希腊人所谓的“范畴”,没有这些属性,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被认知或纳入研究。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这些范畴有十个:实体、数量、性质、关系、何地、何时、所处、所有、动作、承受。 [1] 时间的范畴,被认为是“可以用数字来说明的,可以被度量的运动”,并被放置在永恒与存在的关系中加以理解。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这样探讨了时间的概念:

时间是一个难以捉摸的概念。每个人都很清楚地知道它所指的是什么,但当人们想界定它的时候,它却又缥缈不定。奥古斯丁曾在《忏悔录》中有一段著名的关于时间的格言:

对于时间的斯芬克斯之谜,奥古斯丁及其之后的思想家们都在苦苦寻找答案。对于时间性质的思考,遍布于西方的重要哲学文献之中。这些观点主要可以概括为两大流派,一个流派以巴门尼德为代表,认为世界是由存在于虚空中的固定不变的实体所构成的,一切都是确定的,存在(being)永远不会导致生成(becoming),而时间没有任何独立的实在性;另一个流派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认为世界是连续的,是一个流的世界,一切都是流动的、变化的、转化着的,永远不会静止,时间与物质实体具有同样的真实性。 [4]

到了近代物理学兴起之后,这两个哲学流派之间的争论发展为了关于时间的相对论与绝对论的争论。相对论否认时间(和空间)是独立于物质实体与过程的存在,时间只能依赖于事物和物质事件的存在而存在;绝对论则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独立的,它们构成了物理世界的“舞台”,物质过程发生在某种被称为时间(和空间)的独立的“东西”构成的背景中。直到今日,现代物理学仍旧在这两种时间观之间摇摆不定,并没有得出确定的答案。

(二)时间的测量

虽然在学理上,关于时间的本质与性质一直存在着争论,然而,这并不妨碍人们在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探索测量时间的方式,并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公元1300年以前,人类主要是利用天文现象和流动物质的连续运动来计时。公元前140年到100年,古希腊人制造了用30至70个齿轮系统组成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计时器。这台仪器被称为“安提凯希拉仪”,由29个彼此咬合的铜质齿轮和多个刻度盘构成,大小与一个午餐盒相当。1283年,在英格兰的修道院出现史上首座以砝码带动的机械钟。17世纪,逐渐出现了钟摆和发条,时钟运转的精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1657年,惠更斯发现摆的频率可以计算时间,造出了第一个摆钟。18~19世纪,钟表制造业已逐步实现工业化生产,并达到相当高的水平。20世纪,随着电子工业的迅速发展,电池驱动钟、交流电钟、电机械表、指针式石英电子钟表、数字式石英电子钟表相继问世,钟表的日差已小于0.5秒,钟表进入了微电子技术与精密机械相结合的石英化新时期。

今天,对于时间的测量已经发展到了非常精准的程度,格林威治标准时间的发明,也使世界各地的人们拥有了统一的计量时间的方式。这种对于时间的统一计量,使地球上的人们在“共享同一时间”的基础上形成了相互联结的感受。

(三)不同社会中的时间

虽然在不同社会中,对于时间的计量已经有了统一的方式,然而,社会学与人类学家通过对不同社会的研究指出,世界上的人们对于时间的感知并非完全一致。从根本上说,时间是一种文化建构,是社会生活的产物,并被社会成员共享。

埃文斯-普里查德在对非洲努尔人的研究中指出,努尔人不像我们那样谈论时间,好像它是实际存在的某种东西,可以流逝,可以浪费,可以节俭。他们对于时间的认知更多是从社会活动中而来,这些活动遵从一定的逻辑顺序,但并不受一种超越于社会之外的抽象系统的控制。表示某个事件所发生的那一年的最常用的方法,不是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标记,而是提起村落的人们那时正在何处修建他们的旱地营地,或是他们的牛遭受到了怎样的灾难。一个家庭可以用他们牛群中小牛的出生来估算时间,婚礼与其他的典礼、械斗以及袭击同样可以作为时间的参照点。此外,由于时间对于努尔人来说是一系列对于某个群体有突出意义的事件的顺序,因此,每个群体都有自己不同的时间,各年的名字都是从部落经历的洪水、虫害、饥荒、战争等事件而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年的名字会逐渐被忘记,超出这种粗略的历史计算界限之外的所有事件便逐渐隐没在“许久之前”的模糊背景之中。 [5]

另一位人类学家利奇则通过对缅甸北部克钦人的研究注意到,在他们多样的时间观念当中,并不存在永恒的客观性。克钦人的语言中,并没有与西方人的“时间”概念对应的词汇,他们用几个术语来表示时间的不同方面,如把时钟-时间称为ahkying,把“一段很长的时间”与“一段很短的时间”分别称为na与tawng,而把“某人一生的时间”称为asak。 [6] 索罗金也以类似的方式指出,尽管在大多数社会中都有某种类似于周的时间形式,但它们可能包含从3天到16天的任意天数。时间划分往往是以市场活动的周期为基础的,如,卡西人以8天为一周,因为他们每8天举行一次集市,每周的各天都是根据主要的集市所在地命名。最后,布迪厄在关于阿尔及利亚卡比尔人的研究中,也注意到他们社会-时间制度的创建。卡比尔人在生活中完全不关心时钟-时间的流逝,根本没有准时会面的概念,也没有固定的吃饭时间。他们把时钟称作“魔鬼的磨房”,鄙视所有处理社会事务时的匆忙举动。 [7]

三 知识考古(中国)

(一)实践中的时间

中国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对于时间的认识、测量与感知都有着自己的方式,并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紧密结合在一起。《说文解字》中云:“时,四时也。”指的是春夏秋冬四季。根据吴泽先生的考证,在殷墟甲骨文中,已出现春夏秋冬四字。春字字形像枝木条的形状;夏字字形一像草木繁茂之状,一像蝉形,蝉是夏虫,被认为是夏的象征;秋字像硕果累累,谷物成熟,正是收获之时;冬字则形如把谷物藏于仓廪之中。 [8] 这四个字,都与农业有关。古人对于时间最早的感受,就是与春种、夏长、秋收、冬藏等农事活动密切相关的。

在此后的千年中,中国人也很少抽象谈论时间的概念,而是具体谈论“天时”“农时”等,并强调人的活动要与这些时间相适应。如《孟子》中记载:“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荀子》云:“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时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韩非子》云:“非天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这些古籍中所谓的“天时”,实际是指关系农事成败的气候,古人认为这些都是上天主宰的,人们需要顺应这些规律,并正确应用到农事活动之中。正如《吕氏春秋》中所言:“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是故得时之稼兴,失时之稼约。”《齐民要术》中也告诫人们:“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农书》中则写道:“力不失时,则食不困。……故知时为上,知土次之。”换句话说,古人之所以强调“知时”,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哲学思辨,而是为了现实的生产活动。我们对于时间的认识,始终带有强烈的实践色彩。

(二)历法的创制

自古以来,我们的先人便十分重视年、月、日、时的安排,创制了多种多样的历法,对各项活动发生的年、月、日、时也做了大量的准确记录,保存在浩如烟海的典籍之中。历法的制定,与天象的观测有着直接的关系。《说文》云:“文,错画也。象交文。”又说:“仰则观象于天。”高诱注《淮南子·天文训》说:“文者象也。天先垂文象日月五星及彗孛,皆谓以谴告一人。故曰天文。”王逸注《楚辞》“象”字云“法也”。《易·系辞》:“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可见,天文就是天象,就是天法,就是日月星辰在天幕呈现的有规律的运动形式,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反而影响支配着人类的各种活动。因此,古人把天象视为神圣,将其看成是上帝、上天给人的吉凶预兆,敬若神明,直接关系着人类的生产与生活。

繁体的“曆”字,最早的写法是秝,后写作厤,再后写作曆。《王篇》曰:“稀疏秝秝然。”段玉裁认为:“从二禾,禾之疏密有章也。”《说文》释:“厤,治也。”《释诂》释:“厤,数也。”从这些释义看,就是均匀调治之义。“从二禾”,禾的生长受日月星辰运行的天象支配,即受日月运行所确定的季节的支配,因此,秝、厤乃至之后的曆,均与天象有关。天体的运行时有规律的,“疏密有章”,需要均匀的调治,时日月运行的时日彼此协调。秝,就是均匀地调治天象所显示的年、月、日、时等计量时间单位的手段。《史记·历学》以厤为推步学,以象为占验学,注明了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占验,指的是占验天象,即上天通过天象显示给人们的吉凶预兆;推步,就是对日月星辰,主要是日月的运行时间进行计算,使日绕地球一圈所形成的寒暑交替与月绕地球一圈所呈现的圆缺隐现彼此配合,这就是制历,即推步学。 [9]

在远古时期,已经有了指导人们生产活动之“历”,然而,这个时候的历还是根据天象的观测随时调整的,不能称其为“法”。只有到了春秋中期以后,测量出一回归年为365又四分之一日,到战国初期创制、推行四分历,才到了有“法”可依的时代。有了历法,便可以将天象的数据记录下来,从而依据日月星辰运行的规律,通过演算,上推千百年,下推千百年,考求、预定、调配年、月、日、时。我国最早的一部历法——四分历,就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战国至汉初,四分历普遍实行,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重要指导。

(三)繁复而精致的纪时体系

细看作为纪时体系的历法,可以分为年、月、日、时几个单位。其中,日是最基本的纪时单位,纪日法当最早产生。年,反映了春夏秋冬寒暑交替,直接关系着农事的耕种收藏。章太炎先生说,“年,从禾,人声”,说明其与农业有着直接的关系。年嫌其长,日苦其短,才利用月亮隐现圆缺的周期纪时,才有了朔望月的产生。这种周期不长不短的纪时法最适用于人类生产生活的需要,配合年、日,行用不衰。比“日”更小的纪时单位则是“时”,是在古人有了一定程度的文明,需要有较细致的时间概念之后才产生。

古人所用的纪年法,主要有帝王纪年法、年号纪年法、岁星纪年法、太岁纪年法、干支纪年法几种。从西周大量金文及出土的殷商甲骨可以断定,殷商和西周都依商王、周王在位年数来纪年。春秋以后,周王权力削弱,各诸侯国均用本地诸侯在位年数纪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仍用帝国纪年法。到汉武帝元鼎元年(公元前116年)正式建立年号,并将元鼎以前在位的二十四年每六年追建一个年号,此为中国皇帝年号纪年的开始。皇帝一般在即为时便采用新年号,中间根据需要可随时更换,从汉武帝到清末,中国历史上使用过的年号共计约六百五十个,其中有不少是重复使用的。 [10] 重复最多的是“太平”年号,先后用过八次,从中也可看出帝国统治者对于天下太平的追求。

与帝王纪年法与年号纪年法不同,岁星纪年法是以天象为基础的纪年法。春秋时代,虽然各国纪年都以太阳的回归年周期为基础,但回归年周期与朔望月长度的调配尚未找到理想的规律,天文学家便在总结前人观测行星的经验及资料基础上,加上亲身观测,确知木星运行一周为十二年,由此,便定木星为岁星,用以纪年。岁星纪年法首先出现于《国语》和《左传》,如《国语·周语》中记载:“武王伐纣,岁在鹑火。”岁星纪年法最大的问题在于,木星的运行周期并非十二年整,而是11.8622年,经历几个周期,岁星便要超次,如《左传》所记,本应“岁在星纪”,岁星却“淫于玄枵”,造成纪年失效的现象。人们为了弥补岁星纪年法的缺憾,便另外设想了一个理想的天体,与岁星运行方向相反,从东到西,匀速的以十二年为一周期运转,称为十二辰,与岁星纪年的十二次区别(见下图)。这个理想的天体便成为岁阴、太阴或太岁。太岁与木星保持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如木星在星纪,太岁在寅;木星在玄枵,太岁在卯,等等。然而,理想的太岁周期与实际的木星周期之间很快发生冲突,太岁纪年法由于无可依存也很快寿终正寝,只有划分周天为十二等分的辰与次保留了下来,过渡到之后长期使用的干支纪年法。

太岁纪年法

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甲骨文、金文中尚未发现“朔”字,证明“朔”较晚出。《诗·十月之交》有“朔月辛卯”的记载,即是说,至少从西周时代开始,便已用朔作为每月之首日了。我国古代的纪月法,是以数序从一至十二来纪月的,每个月还有自己的别名。《尔雅·释天·月名》中记载:“正月为陬,二月为如,三月为寤,四月为余,五月为阜,六月为且,七月为相,八月为状,九月为玄,十月为阳,十一月为辜,十二月为涂。”在每个朔望月中,又分为八种月相,分别为新月(农历初一日,即朔日)、上峨嵋月(一般为农历的初二夜左右-初七日左右)、上弦月(农历初八左右)、盈凸月(农历初九左右-农历十四左右)、满月(望日,农历十五日夜或十六日左右)、亏凸月(农历十六左右-农历二十三左右)、下弦月(农历二十三左右)、下峨嵋月(农历二十四左右-月末)。此外,每月最后一天称为晦日,即不见月亮。

日是最基本的时间计量单位,也是有长度的时段,有起止时刻,日与日之间有一个分界。初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是把白天当一日,夜晚并不重要。有了火的发明之后,夜以继日便成为可能,一日一夜合在一起,称为一日。我国从春秋时代起便以夜半作为日的起点,而这种划分必须有较精确的计时器,即漏壶。传说滴漏在黄帝时即已出现。《周礼·夏官》有“挈壶氏”“掌挈壶以令军井……凡军事县(悬)壶以序聚柝……皆以水火守之”。“水守”是在壶旁备水,需要时往壶里添加,“火守”有两方面的意义,即夜间用火照明以观察箭上的刻度,在冬天又要以火温水,防止冻结。由这条记载可知,在周朝已经有了漏壶。有了正确的日的概念,古人还要有方法来纪日,最原始的纪日法为结绳刻木(竹),有了文字之后,干支纪日法便逐渐普及起来。 [11]

纪时法之“时”,指比日更小的时间单位,如时辰、时刻等。中国古代利用表影的方位来纪时,即用观测太阳位置的方式来确定时辰。最初,当是就近利用自然物(山势、树木)的影长,之后,发展为立竿测影,古代的“表”,即是指直立的竿子。通过观测表影角度的变化,从日出到日落,定出一天之内的时间,这种“表”发展为后来的日晷。从甲骨文材料看,殷人对每天各个不同时刻已有专门称呼,大体上是将一日分为四个时段,旦(旦、明、大采)、午(中日)、昏(昏、昃日)、夜(夕、小采)。从汉朝开始,开始使用十二地支定时辰,宋代以后,又规定把十二时辰的每个时辰平分为初、正两个部分,初或正都等于一个时辰的二分之一,“小时”之称便是由此而来。

(四)二十四节气的发明

有了年、月、日的时间概念,并不等于就能够得心应手地安排好时令。汉枚乘诗“野人无历日,鸟啼知四时”,讲的便是当时的“野人”,亦可从鸟啼声中大致得知时令所在。 [12] 对于时令的精确测量,有赖于圭表的使用。日影长短与寒暑变化有关,这是先民积累的生活常识,而要准确测量寒来暑往的季节变化,立竿测影的方法便由此而生。表是直立的竿子,圭是平放在地上的玉版。《说文》云:“圭,瑞玉也。上圆下方。”日影长短就从平放的圭上显示出来。

我国古代以冬至作为一个年度的起算点,冬至的时刻准确与否,关系着全年气节的预报。古代天文学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测定准确的冬至时刻,测出两次冬至时刻,便能得到一年的时间长度。这样定出的年,就是回归年,古代称为“岁实。” [13] 《后汉书·律历志》中写道:“日发其端,周而为岁,然其景不复。四周,千四百六十一日而景复初,是则日行之终。以周除日,得三百六十五四分日之一,为岁之日数。”这是利用冬至日正午日影长度四年之后变化一周实测得出的数据,这样的数据,四年之后误差累计才有0.0312日,即不到45分钟,在当时的技术水平下已经可以算是非常精确了。

冬至点的准确测定,成为二十四节令的基础。《左传·昭公十七年》提到传说中的少昊氏设置历官:“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一般认为,分指春分、秋分,至指夏至、冬至,启指立春、立夏,闭指立秋、立冬。少昊氏时代,以鸟为图腾,物象与时令已密切相关,二分二至与四立,是二十四节气中最重要的八气,也是最先产生的八气。八气恰好把一年分为八个基本相等的时段,从而把春、夏、秋、冬四季的时间范围确定了下来,这就基本满足了农业生产的需要。到了西汉初期的《淮南子》,已有了完整的二十四节气的记载,民间广为流传的歌诀,串联了二十四节气的首字,使其变得容易记忆:

在古代,二十四节气的日期都是由圭表测景决定的。《周髀算经》与《后汉书·律历志》等许多古书都记载了二十四节气对应的日影长短数值。这说明二十四节气实际上是太阳运动的一种反应,每一节气都表示地球在绕太阳运行的轨道上处于一定位置,而节气的名称,点出了气象条件的变化及其与农业生产的密切联系。二十四节气中逢“单”的均称“节气”(简称“节”),逢“双”的均称“中气”(简称“气”)。“节气”与“中气”的变化称一“消”一“息”,前者是消减、消失的意思,后者是“生”的意思。一“消”一“息”意味着阴阳之气的交替变化,现在人们把世界上发生的各种变化称之为“消息”,也是取自这个词的古义。 [14]

可以说,二十四节气是古代天文、气候与农业生产实践最成功的结合,是我国古人为了生产实践的需要创造出的对时间的划分,反过来,这种划分又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二十四节气最初产生于黄河中下游地区,一旦形成,劳动人民便因时、因地加以发展,逐步推广到全国各地,至今仍旧起着简明而又切合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事历的作用。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发明。

四 干支纪时法

在纪时的历法中,我国的“干支纪时法”可谓是人类文明中独特的创造,并延续千年之久。据说,“天干地支”的发明者是四五千年前上古时期的大挠氏。例如唐代刘恕在《通鉴外纪》中引古书说:“(黄帝)其师大挠……始作甲子。”大挠作甲子虽是传说,但从殷商的帝王名字叫天乙(即成汤)、外丙、仲壬、太甲等来看,干支的来历必早于殷代,即在三千五百年之前便已出现了。在河南省安阳市的殷墟甲骨卜辞中,载有大量用于纪日的干支记录,这也说明干支的产生比殷商更早,或是同一时期。

“干支”是“天干”和“地支”的总称,“天干”共十个字,因此又称为“十天干”,排列顺序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共十二个字,排列顺序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按其顺序,天干中逢双,即甲、丙、戊、庚、壬为阳干;逢单,即乙、丁、己、辛、癸为阴干。地支中,子、寅、辰、午、申、戌为阳支,丑、卯、巳、未、酉、亥为阴支。根据《史记·律书》《释名》与《说文解字》等书的释义,干支名称的含义分别是:

这些释义标明,“天干”是一年中十个时节的物候,“地支”则是一年中植物生长发育的十二个时节。更值得注意的是,“天干地支”所代表的时间,都不是抽象的时钟-时间,而是与万物生长、社会生活相连的社会-时间,代表着我国人民对于时间的生动感受。以一个天干和一个地支相配,天干在前,地支在后,天干由甲起,地支由子起,阳干对阳支,阴干对阴支,这样的组合共有六十对,可以不重复的记录六十年,六十年以后再从头循环。这样,就得到了一个以六十年为周期的甲子回圈,称为“六十甲子”,如下图所示。

在东汉时期,干支纪年的方法开始普遍流行。由于官方通行的是帝王年号纪年法,干支纪年只在民间流传,但在延续久长的纪年过程中,干支纪年具有超越帝王年号纪年法的永无更换的突出优点。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重大事件、事变都是用干支来表示的,如“甲午战争”“戊戌政变”“辛丑和约”“庚子赔款”“辛亥革命”等。后来,为了记忆方便,民间又略去天干成分,用十二种动物表示十二地支,这就是广为人知的十二生肖纪年法。根据王充《论衡·物势》与《论衡·言毒》篇载,汉代“十二辰禽”——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与流传至今的十二生肖完全一致。 [16]

除纪年以外,干支的方法也被应用于纪时、纪日、纪月。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记载:“自汉以下,历法渐密,于是以一日分为十二时,盖不知始于何人,而至今遵用不废。”这里的“十二时”,则指的是用十二地支的方法来纪时,即:

在干支纪日法中,最初,古人仅用天干来纪日,因为每月天数是以日进位的;用地支来纪月,因为一年十二个月,正好用十二位地支来相配。随之不久,人们感到仅用天干纪日,每个月里仍然会有三天同一干,所以,便用一个天干和一个地支分别依次搭配起来的办法来纪日期,如《尚书·顾命》便有“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择。甲子,王乃洮颂水,相被冕服,凭玉几”的记载,意思是说,四月初,王的身体很不舒服。甲子这一天,王才沐发洗脸,太仆为王穿上礼服,王依在玉几上坐着。后来,干支记日的办法便逐渐普及。

干支纪年法

干支纪月的方法与纪年和纪日有所不同。首先,每个月的地支固定不变,正月为寅,二月为卯,依顺序排列,十二月为丑。其次,天干在分配时要考虑当年的天干,其对应关系是:当年天干是甲或己时,正月的天干就是丙;当年天干是乙或庚时,正月的天干就是戊;当年天干是丙或辛时,正月的天干就是庚;当年天干是丁或壬时,正月的天干就是壬;当年天干是戊或癸时,正月的天干就是甲。有一首歌诀形象地描述了这样的规律:“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丙辛必定寻庚起,丁壬壬位顺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觅,甲寅之上好追求。”

五 总结

时间,是一个既贴近日常生活,却又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概念。奥古斯丁曾经说道:“时间究竟是什么?谁能轻易概括地说明它?谁对此有明确的概念,能用言语表达出来?可是在谈话之中,有什么比时间更常见、更熟悉呢?我们谈到时间,当然了解,听别人谈到时间,我们也领会。” [17] 一旦需要用抽象的话语对时间下定义,或是探讨它的性质与本质,我们往往会觉得不知从何说起,但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又都在经历着时间。自古希腊以降,西方哲人始终执著于时间本质的争论,形成了不同的观点。现代科学兴起之后,人们一方面开始追求对于时间的精确测量,另一方面则仍旧追求对时间的理论理解,及其与物质世界之间的关系。相对论与绝对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人类学家提醒人们认识到,实际上,对时间的感知是一种社会建构。不同社会中的人们,并不一定都像西方人那样追求时间的精确性,而可能从自身的社会生活出发,发明不同的对于时间的感知体系。中国人对于时间的感知,便与西方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上古时代起,中国人便很少抽象地理解时间,而是从农业实践出发,将时间视为宇宙万物的组成部分,并把对时间的感知与对天文、植物、动物的观察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创造出独具特色的社会-时间体系。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确定的标准,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都可以作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有不少学者与社会人士呼吁,应当为中国农历的“二十四节气”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使其获得更大范围内的承认。无论是否“申遗”,中国古代复杂而精准的纪时体系,都是对于人类文明的伟大贡献。


[1] K.Ridderbos K.里德伯斯编:《时间》,章绍增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2]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物理学》,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58-59页。

[3] (古罗马)奥古斯丁著:《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42页。

[4] 约翰·哈萨德编:《时间社会学》,朱红文、李捷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9页。

[5] (英)E.E.埃文斯-普里查德著:《努尔人: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的描述》,褚建芳等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

[6] Leach E.R.Rethinking Anthropology,London:Athlone Press,1961.

[7] 约翰·哈萨德编:《时间社会学》,朱红文、李捷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导论第9页。

[8] 张闻玉著:《古代天文历法讲座》,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页。

[9] 张闻玉著:《古代天文历法讲座》,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页。

[10] 张闻玉著:《古代天文历法讲座》,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1页。

[11] 张闻玉著:《古代天文历法讲座》,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4页。

[12] 张闻玉著:《古代天文历法讲座》,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页。

[13] K.Ridderbos K.里德伯斯编:《时间》,章绍增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第114页。

[14] 张冰隅著:《农历与民俗文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0页。

[15] 王忠强编著:《古代天文历法》,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92~95页。

[16] 张闻玉著:《古代天文历法讲座》,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7页。

[17] (古罗马)奥古斯丁著:《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2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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