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佛教的环保实践
隋唐时期佛教繁荣发展。这一时期的佛教更加关注社会,在救困济贫、施医治病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关于隋唐五代佛教的环境保护,前贤在一些著述中有所涉及 [1] ,但笔者尚未见有专文论述。笔者不揣冒昧,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较系统地介绍了隋唐五代时期佛教在环境保护方面所作的贡献。
一、放生和护生
佛教寺院和僧人在放生和护生方面做出了表率。隋代天台宗创始人智顗曾经在江浙一带向沿海的渔民宣传放生思想,并买下海边的捕鱼场共六十多处,把它们全部改成放生池,且上书请朝廷下令严格禁止人们到放生池里捕捉各种鱼类。智觊还为被放的鱼类讲《金光明经》和《法华经》,购买各类粮食喂养鱼鳖。自此以后,由唐至宋及明,无不盛行放生。隋代高僧普安“居处虽隐,每行慈救。年常二社,血祀者多,周行救赎,劝修法义,不杀生邑,其数不少。尝与龛侧村社,缚猪三头,将加烹宰,安闻往赎。社人恐不得杀,增价索钱十千。安曰:‘贫道见有三千,已加本价十倍,可以相与。’众各不同,更相忿竞。……安即引刀自割髀肉曰:‘此彼俱肉尔,猪食粪秽,尔尚啖之,况人食米,理至贵也。’社人闻见,一时同放” [2] 。从引文中我们可看出,普安为了将猪放生,不惜从自己身上割下肉来,足见其牺牲精神。唐初杭州天竺寺的玄鉴法师,常以爱物为己任,将寺前通往平水湖的河流作为放生池,禁止人们在六里内捕鱼,并得到太守的批准。武周时期,监察御史王守贞出家为僧后,在长安西市开凿了一个池塘,“支分永安渠以注之,以为放生之所” [3] 。
汉代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僧徒尚可吃三净肉,未绝对禁止杀生。崇信佛教的梁武帝认为为王者有弘扬佛法之责,乃依十善戒、南本大般涅槃经卷四之四相品等经文而作《断酒肉文》四篇,谓食肉者将断大慈种,呼吁僧尼禁断酒肉之欲,并批判当时僧众之行状,列举不如外道者有九项,不如在家众者亦有九项。他又召集律师入宫,商讨使僧尼断肉食素之事,从此在汉传佛教徒中吃素成为良好的定制。隋文帝杨坚登位,大力提倡佛教,每兴建法会,必沐浴斋戒,诫臣民不食荤辛。唐太宗李世民,为追荐战争中死难的军民,在战场地区修建寺庙,并举行追荐法会,以香花水果供佛,以素斋供僧。由于佛教的传统和统治阶级的提倡,隋唐时期素食在全国普遍流行。佛教的内律规定,在万物生长迅速的三个月里佛教徒要结夏安居。这三个月里佛教徒要居寺修行,避免外出,以免伤害生灵。中国佛教徒的安居时间一般是从农历四月十五到七月十五。湛如法师对唐宋时期敦煌的结夏安居作了研究。他认为敦煌佛教僧团统一举行结夏安居,安居中除了学律与礼忏外,对破旧房舍的修缮,亦是安居期间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安居的过程中做到了“住寺依止、三时礼忏” [4] 。出土的敦煌文书表明,在唐五代时期的敦煌,结夏安居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这对护生非常有利。
在佛教的倡导下,护生的观念逐渐为社会所接受。隋文帝倡扬释门护生之义,于开皇元年(581)立敕,规定了“长月断杀”之制,《全隋文》卷三云:“其京城及诸州官立寺之所,每年正月、五月、九月,恒起八日至十五日,当寺行道;其行道之日,远近民庶,凡是有生之类,悉不得杀”。 [5] 每年三长月,每月八天,一切僧俗不得杀生。这实际上是一场全国性保护动物的活动。唐代统治阶级也大力提倡释门的护生观念。《唐大诏令集》中有武德二年正月诏书的内容,“自今以后每年正月、五月、九月,凡关屠宰杀戮,网捕畋猎,并全禁止” [6] 。隋代规定在正月、五月和九月这三个月中每个月有八天不能杀生,而唐武德二年的诏书规定这三个月每天都不能杀生,对护生更加有利。唐肃宗在乾元二年(759)的时候曾经颁布圣旨,在全国81个地方设立放生池,蓄养鱼虾之类,禁止人们捕捉,当时著名的书法家颜真卿还为这些放生池专门书写了碑文。碑文曰,“乃以乾元二年太岁已亥春三月已丑,端命左骁卫右郎将史元琮、中使张庭王,奉明诏,布德音,始于洋州之兴道,洎山南、剑南、黔中、荆南、岭南、江西、浙江西诸道,讫于升州之江宁秦淮太平桥,临江带郭,上下五里,各置放生池。凡八十一所,盖所以宣皇明而广慈爱也” [7] 。碑文说明了天下放生池设置的地点和目的。
二、植树造林
早期的佛教和树林有密切的关系。佛教最初并没有寺院,佛陀带领着弟子们沿途行化,森林成为出家人的栖息场所,僧侣们早晨从山林走到村落,或托钵乞食,或游行说法,晚上又回到山林,在树下冥思修道。过去印度的僧众,大多住在都城郊外幽静的林地里,所以僧众居住的地方,即以“兰若”称之。兰若,梵云阿兰若,是指无诤的娴静处。《释氏要览》卷一《宝云经》云,“独静无人,不为恼乱,乞食易得,非远非近,多诸林木华果,枝叶皆悉茂盛,清净美水,取不为劳” [8] 。《智度论》云:“远离处最近二里,能远益善,去村一拘卢舍。” [9] 也就是靠近村庄不远,有花草树木、清净流水的地方。佛陀非常肯定山林生活的意义,因为树林能帮助修道者达到身心的宁静,所以体验森林生活,对修道者智能的显现和开展有很大的助益。
基于以上原因,这一时期佛教重视造林绿化。在武德初年,僧惠旻自吴县通玄寺“入海虞山,隐居二十余载”,“地宜梓树,劝励栽植数十万株,通给将来三宝功德” [10] 。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法瑱在当阳玉泉寺道路两旁大量栽植松树。泗州开元寺“地卑多雨潦,岁有水害”,元和初年,寺僧“植松、杉、楠一万本,由是僧与民无垫溺患” [11] 。元和十年(815),柳州重建大云寺,“凡树木若干本,竹三万竿” [12] 。唐代中后期,随南北各地禅宗丛林的发展,兴起绿化禅林之风。从《五灯会元》、《古尊宿语录》等禅宗文献记载看,造林声势甚大。更难能可贵的是,当时的一些僧人已具备先进的绿化观。如创立临济宗的义玄,早年师从希运禅师,一日在山上载松,希运问他,“深山里载许多松做甚么?”义玄答,“一与山门作境致,二与后人做标榜” [13] 。种树既可美化山门,又给后人树立榜样。义玄表述的植树造林观,用现代的眼光看,仍然是值得深思的。
晚唐五代时期敦煌的僧众也对环保问题有了较清醒的认识,故其在因修建而砍伐林木前要赛神,祈求树木之神使树木茂盛生长 [14] 。同时,敦煌僧众还大面积种植树木,为当地民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存环境。S.5448《敦煌录一本》载,“郡城西北一里有寺,古林荫森” [15] ;莫高窟是敦煌著名的佛教圣地,当时僧众常在窟前种植树木,P.2032V《后晋时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就有在窟前栽树的开支记录,“面伍斗伍升,窟上大众栽树子食用” [16] 。除了在莫高窟和寺院周围植树外,当时的敦煌寺院还在其园囿中栽植树木。当时敦煌寺院林立,而寺院又多辟有园囿,这些园囿多有树木种植,众多的园囿林木交汇成大片林区。
经过努力,当时寺院和僧众的植树造林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寺院普遍实现了园林化。如唐代长安清禅寺,周围是种满大片竹树的园圃;各地小寺也都注重林木和园果的种植,为环境保护作出了贡献。如杜甫《山寺》诗曰,“野寺残僧少,山园细路高。麝香眠石竹,鹦鹉啄金桃” [17] 。刘禹锡《深春》诗二十首,其中一首曰,“何处深春好?春深兰若家。当香收柏叶,养蜜近梨花。野径宜行乐,游人尽驻车。菜园篱落短,遥见桔槔斜” [18] 。由于林木众多,敦煌莫高窟成为当时的风景林区。P.2551《李君莫高窟佛完碑并序》记载,“珍木嘉卉生其谷,花叶而千光” [19] 。由S.6161、S.3319、S.6973,P.2782四件文书缀合而成的《张淮深碑》中有这样的文字,“碧洞清流,森林道树,榆杨庆设,斋会无遮” [20] 。足见当时莫高窟前树木种类繁多,遍地奇花异草,一派绿意盎然的景象。
三、利用石窟壁画宣传环保
隋唐五代时期,开凿了大量的石窟。石窟中有大量的壁画供人瞻仰,这些壁画有许多画面包含着丰富的环保信息。这里仅以敦煌石窟的壁画为例说明隋唐五代时期佛教界利用石窟壁画宣传环境保护的情况。
表达对优美自然环境的向往。莫高窟大量的山水画中,反映的不仅仅是一般美学意义上的点缀,而是试图表现古代敦煌人从生存的角度对自然环境的一种理想追求。据王伯敏先生统计,莫高窟的早、中期壁画,几乎都有风景优美的山水画,比较重要的洞窟有八十多个 [21] 。《法华经》中描绘行者的旅途是“险难恶道,旷绝无人、怖畏之处”,但在莫高窟盛唐第217窟《法华经变》中的山水画中却把这段旅途画成“千岩竞秀、万壑争流、流水狰淙、落花翩跹”的幽美世界,这反映了古代敦煌人民对优美自然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22] 。敦煌壁画中还有大量的画面表现了人们对树木花草的喜爱。据王伯敏先生对莫高窟中107个窟进行统计,其中有树木2600多株,有松、杉、银杏、菩提等近百个品种。此外,敦煌壁画中还描绘了金银花、莲花、牡丹、芍药等花草。王伯敏先生通过研究莫高窟第23、103、217等窟壁画众所绘山的形状,认为这些形状和沙漠中小山丘的形状相似,这是当时敦煌的画工潜意识地将戈壁沙漠中的某些地貌感觉,留存在壁画之中,这也是当时敦煌人民期盼青山绿水的真实反映 [23] 。
宣传人类和自然界和谐相处的思想。在敦煌莫高窟第249和285号窟的顶部,有以传统神话为题材的画面。第249窟南顶画有西王母:绾高髻,穿大袖长袍,坐在三凤所架的车上,旁立一持缰御夫;北顶画有东王公:戴笼冠,穿大袖长袍,坐在四龙所驾的车上,亦有持缰御夫。两列车队,前有乘龙骑凤扬幡持节的方士引导,旁有鲸鲵文鳐腾跃,后有人头龙身的神兽尾随,浩荡行进。第285号窟洞顶画有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西顶画有雷神。还有四方守护神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有古代神话中的自然守护神之雷公、电母、飞廉、雨师,以及人头鸟身的“禺强”、兽头人身的“乌获”、竖耳羽臂的“羽人”等。窟顶下方四周,画有山峦树木和野牛、黄羊、白熊、野猪、猕猴、麋鹿、猛虎等各种动物。这两幅画面都是天地人神、群生万类谐适共处的美妙画卷 [24] 。
宣传戒杀护生的环保思想。中唐第112、236窟、晚唐第85、138等窟《报恩经变》中有一幅《金毛狮子坚誓本生》的画面,说有一个名叫坚誓的狮子悉听佛法,却被猎人毒杀,国王将猎人斩首。这个故事宣传了众生平等和戒杀的思想。佛教主张保护一切动物,甚至包括家畜动物,并在此基础上主张不杀生、不卖肉、不食肉。敦煌壁画中有些画面批评了人类屠杀动物的行为。如晚唐第85窟窟顶的《楞伽经变》中的肉铺多绘有狗,谭禅雪先生认为此处的肉坊是一种警示。画面上肉铺多绘有狗,这有两方面的含意,一方面是狗食肉,以狗烘托肉坊的气氛;另一方面是寓托贬义,含卖肉、食肉者与狗为伍之义 [25] 。敦煌壁画中还有画面宣传放生的思想。如晚唐第12窟北壁《药师经变》的画面中,寺院正在举办放生法会,有的小鸟已经被放生,有一只被牵着的羊望着已获自由的小鸟。莫高窟北魏第257窟的《九色鹿本生故事画》中的故事看似谴责忘恩负义之人,实际上宣传了环境保护的思想。
体现对清洁的生活环境的追求。榆林窟第38窟《弥勒下生经变》中画了几个小孩在旷野里挺着胖肚子撒尿,大地裂缝承受。这反映了古代敦煌人民渴望有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幻想用大地裂开再合拢的方法来处理粪便等污物,一劳永逸。家庭和公共的浴室、浴池既是一种卫生设施,也是衡量环保意识的一个标准。莫高窟隋代第302窟《福田经变》中就有依据有关经文所绘制的温室浴池,规模不大,池中有两人正在洗浴;浴池周围植有果树;重要的是,画面中还绘有通往室外的排水沟。
综上所述,隋唐五代时期的佛教为当时的环境保护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当前,环境问题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从1989年起,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已多次列入“世界末日”指标。中国面临的环境问题压力也很大,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的组成部分。隋唐五代时期佛教关于环境保护的实践,对于今天的人们仍有借鉴意义。
[1] 涉及到隋唐五代佛教环境保护的著述主要有,张弓:《汉唐佛寺文化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1039-1042页;谢重光:《唐代僧侣的环保意识和贡献》,《世界宗教文化》,2000年第4期,第22-23页;胡同庆:《初探敦煌壁画中的环境保护意识》,《敦煌研究》,2001年第2期,第51-59页;李映辉:《略论中国古代寺院与环境保护》,《长沙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第42-46页;王祥伟:《晚唐五代时期敦煌佛教的民间社会关怀》,《社科纵横》,2004年第4期,第98、119页;王晓丽:《浅谈隋唐佛教寺院的公益活动》,《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第22-27页。这些研究成果对本文的写作有较大的帮助,在此谨表谢意。
[2] [唐]道世:《法苑珠林校注》,卷28,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874页。
[3] [宋]赞宁:《宋高僧传》,卷26,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53页。
[4] 湛如:《敦煌夏安居考察》,《佛学研究》,总第7期(1998年),第328-341页。
[5] [清]严克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031页。
[6] [宋]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113,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第537页。
[7] [清]董诰:《全唐文》,卷339,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435页。
[8] [日]高楠顺次郎等:《大正新修大藏经》(以下简称《大正藏》),册16,新文丰出版公司1990年版,第317页。
[9] 《大正藏》,册54,第213页。
[10] [南朝梁]慧皎等:《历代高僧传》,卷22,上海书店1989年版,第619页。
[11] 《全唐文》,卷678,第6935页。
[12] 《全唐文》,卷581,第5868页。
[13] [宋]普济:《五灯会元》,卷11,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44页。
[14] 郑炳林:《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2页。
[15] 郑炳林:《敦煌地理文书汇辑校注》,甘肃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86页。
[16] 唐耕耦:《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全国图书馆缩微文献复制中心,1990年,第501页。
[17] 中华书局编辑部:《全唐诗》,卷225,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420页。
[18] 《全唐诗》,卷357,第4028页。
[19] 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0页。
[20] 《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五辑,第207页。
[21] 敦煌文物研究所:《1983年全国敦煌学术讨论会文集》,石窟艺术编下,甘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2页。
[22] 胡同庆:《初探敦煌壁画中的环境保护意识》,《敦煌研究》,2001年第2期,第51-59页。
[23] 段文杰:《1990年敦煌学国际研讨会文集》,石窟艺术编,辽宁美术出版社1995年版,第47-48页。
[24] 张弓:《汉唐佛寺文化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55页。
[25] 谭蝉雪:《敦煌石窟全集》,民俗画卷,香港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1999年,第38-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