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
所属图书:《遵义简史》 出版日期:2014-12-01

第二节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7年底至1958年春,中共中央召开了一系列旨在发动“大跃进”运动的会议。1958年5月,中共中央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盲目追求经济建设高指标的“大跃进”运动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随即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起来,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严重困难,国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损失。

一、“大跃进”运动的全面展开

(一)农业“大跃进”

遵义在农业上的全面跃进是从1958年2月开始的。中共遵义地委召开扩大会,传达毛泽东《工作方法六十条》和中共贵州省委扩大会议精神,批判“右倾保守思想”,批判所谓摇头派、伸手派、观潮派、秋后算账派,夸大主观意志,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等口号。地委作出《关于实现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决议》,要求提前实现《农业发展纲要》(草案),1958年粮食产量要达28.6亿斤,比1957年增长18%。提出的口号是:苦战三年,基本上改变遵义地区的经济面貌。会后,各县(市)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贯彻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开展县、区、乡、社间群众性的参观评比运动。

随后,地委多次转发各县挑应战书,1958年粮食产量计划指标,由原计划的28.6亿斤递增到35亿斤、40亿斤,年底,专署农业局总结认为粮食总产量达52亿斤,比1957年增产105.7%,农业总产值达79184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4.32%)。后来核定当年粮食产量只有24.06亿斤,农业总产值(新口径)65036万元。

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后,中共遵义地委再次组织20万人的检查团,宣传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1958年11月,遵照中央和省委领导指示,地委召开县(市)委第一书记会议,继续批判“右倾保守思想”,拔白旗、插红旗,布置1959年继续“大跃进”的任务,要求粮食总产量达到45~55亿斤,烤烟60万担,农业总产值达11亿元。1959年,大搞红旗竞赛、参观现场会,大搞粮食丰产坝、丰产湾、丰产坡。而后来核定粮食产量仅为16.9亿斤,比1958年减产7.16亿斤,农业总产值为45773万元。

1960年初,地委召开县(市)、公社(区)党委书记会议,贯彻省委地书会议精神,继续贯彻“反右倾”、鼓干劲,实现持续“大跃进”。提出生产粮食50亿斤,农业总产值10亿元等高指标,提出办万头养殖场130处。结果当年粮食产量仅为12.445亿斤,比1959年又减产4亿多斤。三年来,“左”的错误指导思想一直占上风,经济工作上违背客观规律,给国家和人民生活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困难和不幸。

1961年初,面对严重的经济困难和人民生活的极端困苦,贯彻中央精神纠正“左”的错误和“一平二调”的错误,遵义地委和各县(市)委先后召开五级干部大会,逐条学习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12条)。会议以整风的精神进行,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纠正“共产风”、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等错误。《十二条》对于扭转当时农村的形势起了积极的作用,但“跃进”余波尚存。1962年6月,省计委调查组对遵义部分地区调查后,写出的粮食产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共产风”和瞎指挥,破坏了按劳分配原则,随意改变了生产关系,违背了客观规律;二是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征购了群众的口粮,造成人畜死亡,生产力遭到破坏,估计粮食产量在1966~1967年才能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实践结果,1967年粮食产量23亿斤,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

农业“大跃进”的另一个表现是大兴水利工程。1958年计划新增水利工程2348处,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万亩,新增保证灌溉面积10.8万亩,水利工程的劳动力,要求保持16~17万人。但由于不按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出现了一批“半拉子”工程、无效工程、不配套工程以及病、险工程。从1961年起,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国水利工程主要是对过去搞的“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进行补充规划设计,少数工程继续施工。到1965年底,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59.9万亩,保证灌溉面积达到104.8万亩,蓄水总库容达到1.25亿立方米。这对全区以后的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工业“以钢为纲”的全面“大跃进”

为了响应毛泽东提出的“中国在钢铁等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方面15年赶上和超过英国”的口号和“中共中央号召全党全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的目标,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大办钢铁的狂潮和“钢铁元帅升帐”的热浪。

遵义在这“大跃进”浪潮的影响下,1958年,地委和专署年初计划工业总产值9100万元,比1957年提高31%;2月改为2.4亿元;4月再增为3.5亿元,比1957年增长2.8倍。并采取“全党办工业”“全民办工业”、搞大协作等十项措施。提出一切为钢铁生产让路,保证“钢铁元帅升帐”的口号,要求全区、县(市)各部门都要把钢铁生产和钢铁工业的建设放在首位,强调要算政治账、不要算经济账。与此同时,全区动员和组织大批工人、农民、干部、学生和城市街道居民,采取大兵团作战、土法冶炼的办法,迅速掀起了一个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全区建有土高炉4300多座。地委和专署提出钢铁产量翻一番,为了完成这个任务目标,全区组成4个钢铁兵团,50多万人日夜大炼钢铁,发起三次全民性战役,出动100多万劳动力。9月30日,报称国庆节前放出日产生铁2084吨的“卫星”。11月,虚报生产生铁30万吨,土钢1.2万吨。后来核定生铁仅8.4万吨,土钢430吨,而且质量很差,大多是废品。为了放高产钢铁“卫星”,熔化了大批铁器,甚至老百姓用来煮饭的铁锅都强迫用来熔化了,并燃烧了大批木材、煤炭、矿产等资源,严重破坏了森林,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仅生铁生产亏损就达400万元。与此同时,由于全民大炼钢铁,抽走了农村大批的强壮劳动力和一部分生产工具,严重影响了当年农业三秋生产。10月底,全区水稻只收66%,包谷只收59.7%,桐子、茶子还未收,结果丰产而没有丰收,损失了大量的粮食和经济作物。

同时,电力、化工、交通、邮电、商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也都掀起了“大跃进”高潮,各行各业的“全民大办”,提出了不切实际的“跃进”计划和目标。

二、人民公社化运动

(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1958年下半年,在农业“大跃进”,全民大炼钢铁的同时,在生产关系的变革方面,掀起了大办农村人民公社的高潮。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下,原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下全部转变成了“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当时将人民公社看成是最终找到的我国农村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我国社会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这种带有浓厚的空想社会主义色彩的人民公社,严重脱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

1958年8月9日,毛泽东在视察河南、山东农村时,肯定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共贵州省委于8月19日发出关于试办人民公社的指示。9月,遵义地委召开区委书记以上干部会议,布置分批建立380个农村人民公社,一社规模400~7000户。9月7日,地委派去河南省信阳地区参观人民公社的负责人两次来电报,介绍信阳地区的公社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和办公共食堂的情况。9月8日,原遵义市北关、割麻两个乡与红峰等七个高级社合并成立遵义市(今红花岗区)第一个人民公社——火箭人民公社。9月底,全区建成人民公社473个,实现了农村人民公社化,99%以上的农户参加了公社。11月1日遵义地区第一个县级人民公社——绥阳县人民公社正式建立。

由于提出要在几年内实现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认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已经不是遥远的事情,在人民公社初期,“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很快在全区盛行起来。为了尽快“消灭私有制残余”,全区不少地方在人民公社成立以后,即将社员的自留地、家禽家畜、家庭副业,甚至土改时分给社员的房屋,全部收归公社所有。同时,还以扩大公共积累的名义,过多组织社员搞义务劳动,无偿调拨生产队的某些财产。在公社范围内,还实行贫队与富队拉平,否定评工记分,记政治工分,大搞平均主义的分配。地委提出人民公社坚持“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要用5~10年时间从基本队所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所有制。这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同时,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办起了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一些人民公社还对社员实行“包吃、包住、包穿、包生育、包教育、包治病、包婚丧”等,可惜好景不长,不久就办不下去了。

(二)大办农村公共食堂

农村公共食堂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随着供给制的推行,违背广大农民的意愿,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办起来的集体吃饭的生活方式。1958年7月3日,《贵州日报》刊载了题为《从集体吃饭看农村食堂》的文章,报道了道真县一区农民集体吃饭的调查,认为农村办公共食堂是一种极有生命力的事,值得推广。9月,中共贵州省委在《关于建立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为了便于组织突击,适应紧张生产的需要。公社必须实行‘三化’(即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为了贯彻省委指示,遵义地委要求人民公社可将劳动力组成团、营、连和各种专业队、突击连等,全区已编32个团,142个营,485个连,2912排。各连可设立集体食堂,必要时也可集体住宿,以便突击生产。遵义市永和乡(今红花岗区忠庄永和村)率先在全市成立农忙食堂,到1958年10月中旬,全市办起公共食堂1129个,实行粮食、伙食费供给制。到1959年6月,全区有食堂总数4300多个,在公共食堂吃饭的农户已占全区总农户的94.8%。提出“吃饭不要钱”“敞开肚皮吃饭”等口号,人们可以走到哪里吃到哪里,不付钱,到了就吃,吃了就走。

在建立农村公共食堂的过程中,为防止社员在自己家开伙,全区一些地方还把社员煮饭的铁锅砸烂,不准在家开伙,不准农户冒烟。由于“左”的错误,到1959年,全区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粮食减产,许多农村食堂因缺粮、缺油而无法继续办下去,形势已相当严重。而当时一些领导过分相信各地的浮夸数字,认为粮食大增产,食堂叫缺粮,是由于部分干部和富裕农民“瞒产私分”造成的,并错误地在农村开展了一场“反瞒产私分”和“捉鬼纳粮”的斗争,使许多农村基层干部和部分农民遭到打击和错误的处理。其间,农村公共食堂经过多次整顿,到1961年6月,全区5494个公共食堂不得不全部停办。

三、三年困难时期及善后

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的“共产风”、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以及“反右倾”、拔白旗、插红旗、反瞒产等一系列“左”的错误做法和自然灾害,使全区工农业生产大幅下降,粮食大幅度减产,粮食和副食品供应都严重不足。特别在农村,因为营养不良,许多地方出现浮肿病、干瘦病和人口非正常死亡的严重问题。1960年5月,全区十县(市)五级干部会上进一步查清,由于生活安排不好,有肿病者80U2人,其他病人52017人。1961年全区年末人口314.77万人,比1958年末353.79万人减少了39.02万人(含正常死亡,其中有相当部分属于非正常死亡)。湄潭县、遵义市(今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桐梓县最为严重。湄潭县(今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1959年1月合为湄潭县)尤为典型。湄潭全县在绥阳公社的虚报浮夸下,“反瞒产”的风越刮越凶,以致后来又开展“捉鬼拿粮,彻底粉碎富裕农民瞒产私分活动”。不少地方成立了“搜查队”“打虎队”,闯进农民家中翻箱倒柜,把群众家中能吃的东西全部收光。对反抗的群众进行毒打,有的被打伤致残,有的被活活打死。由于“反瞒产”的深入,农村开始断粮停炊,群众普遍发生脬肿,一些地方开始死人,一些农民开始逃荒要饭。县委不作调查,不正视现实,反而把浮肿和饿死人的现象说成是“乌鸦症”“霍乱症”等流行病所致。面对生存困境,有的人为了活命进行小偷小摸或拦路抢吃的东西,有的偷宰耕牛等等。对于这种现象,县委不加分析地又认为是严重的盗窃,于是在全县开展了一场反盗窃运动,在凤冈、余庆和义泉镇设立关押点,成立临时法庭,在一些公社还设立了劳改队、教养队,把抓来的小偷小摸群众,白天由民兵持枪监督劳动,晚上开斗争会。个别地方还发生了骇人听闻的违法乱纪行为,如施行割手指、点天灯、猴子搬桩等酷刑。在这次运动中,实行“一罚、二扣饭、三斗争、四法办”,全县涉及被刑讯逼供的干部群众3279人,其中被非法关押者达2794人(经地区批准的仅有65人)。由于“反瞒产私分”,反盗窃运动,全县被打死324人,打伤致残175人,关押致死200余人,被戴上“右倾分子”帽子、开除党籍、开除工作籍和撤职的1680人(后平反)。

面对湄潭县的严峻形势,1960年元月,贵州省副省长吴实指示开仓放粮,可湄潭县主要负责人顶着不办。2月,遵义全区各县(市)都先后开仓发了粮,解决了群众的生存之急,可湄潭县主要负责人仍对地委表态“湄潭没有死人”,“湄潭不会出‘兴义事件’”,“十二级台风也刮不倒我”。不少群众写信向上级反映情况,但县委对人民来信不但不听取意见,反而对写信人进行打击迫害,把信件扣押下来,对未署名的信还交公安机关侦查。

1960年4月下旬,省、地委派出联合调查组赴湄潭县调查所谓湄潭事件。结果查明,上年因粮食大幅度减产,全县1959年实际粮食总产量3.28亿斤,而县委主要负责人却大搞虚报浮夸,向地委上报为8.46亿斤。同时,对下大搞反瞒产,高征购,购了过头粮,县委下达当年全县的粮食征购任务为1.7亿斤,占实际产量的一半,扣除种子、储备粮、提成、饲料粮所剩无几。致使全县农村自1959年11月下旬至1960年元月中旬,断粮近两月之久,农民挖野菜,噬蕨根、草根、观音土(白泥),造成人口大量死亡。据合县后的湄潭县统计,1958年末人口为618208人,而1960年末人口仅有469600人,减少148608人,其中只有少数人口外流和正常死亡,绝大部分为非正常死亡。全县死亡绝户2984户,8609人,遗下孤儿4645人,外出逃生农民达4737人,还发现人食人的现象16件(以上数据为1960年5月湄潭县委就“湄潭事件”给遵义地委的报告)。

1960年4月30日,湄潭县副县长兼绥阳公社党委书记容镜,以“大搞虚报浮夸,严重违法乱纪”事由而被捕,8月30日枪决了容镜(1983年3月8日平反)。1960年5月5日至7日,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处书记李景膺,地委书记李苏波到湄潭县参加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号召揭发批判县委主要负责人自1959年冬至1960年春大搞虚报浮夸,反“瞒产”等严重错误,并清查其严重后果。6月,原县委第一书记王卿臣被定为蜕化变质分子被捕判刑。

1960年7月,中共贵州省委在遵义召开省委书记处会议,对遵义地区发生严重非正常死人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教训,安排善后工作,并对干部作出处理(当时称“遵义事件”),给予地委书记李苏波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1962年8月,专员何林,由于同样问题也受到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因所谓遵义事件,干部先后受到严重处理,逮捕法办的有26人,撤职26人(52人中,县委正副书记5人、副县长1人、公社书记15人、社长2人、支部书记13人、其他16人)。后来先后撤销了对这些干部的处分,明确此事涉及面广,主要责任在上级。

出现生活困难之后,遵义地委根据中央批转中共贵州省委《关于目前农村食堂情况的报告》,采取措施力求挽救这个严重局面,要求各级党委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强调要关心群众疾苦,办好农村公共食堂,保证人均每天口粮10两(16两制),并从境外调入粮食2197万斤,同时压缩城市粮食销量,要求大搞瓜菜代,提出劳逸结合,组织地县机关干部到农村同吃、同住、同劳动,派出大批医务人员到生产队,在浮肿病、干瘦病和非正常死亡严重的公社,办临时医院,集中病人治疗,对青壮年妇女的闭经、脱宫、腹痛等病症,进行免费治疗。对医药费、病人生活补贴、副食品的供应均作了具体规定,随同下拨了治疗补贴款44万元。收养无人抚养的孤儿。对失去儿女的孤寡老人,由集体实行“五保”。并号召大种早熟作物、搞瓜菜代,给社员划给少量自留地,鼓励社员大搞家庭副业等措施。由于全区上下一致,渡过了难关。

遵义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