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明代前期的思州
思州宣慰司与思南宣慰司于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改土归流,促成了贵州省的建立。
一、思州宣慰司
元末,明玉珍在四川建立大夏政权,镇远田茂安以其地献明玉珍,建立思南宣慰司,以思州田琛为思州宣抚使,自此分为思州、思南两部分。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六月,思南宣慰使田仁智遣使朝见已占领江南的朱元璋,朱元璋命田仁智仍任思南宣慰使。
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七月,“元思州宣抚使兼湖广行省左丞田仁厚,遣其都事林宪、万户张思滥来献镇远、古州二军民府,务川、功府水(邛水)、常宁等十县,龙泉、瑞溪沿河等三十四州,皆其所守地也”。朱元璋命改思州宣抚司为“思南镇西等处宣慰使司,以(田)仁厚为宣慰使”,驻地在今凤冈,统辖镇远府、印江、石阡、铜仁、大万山等处十七个长官司和十五个洞寨,辖境大致相当于今凤冈、务川、沿河、德江、思南、印江、松桃、石阡、江口、铜仁、万山、玉屏、岑巩、镇远、台江、剑河、榕江、从江、黎平、锦屏、三穗和四川秀山、湖南凤凰等县地区。明洪武五年(1372年)十一月置司,诏田弘正袭父职,任思南宣慰使。此后,思州、思南二宣慰司朝贡不绝。
二、思州改土归流
明代在完备土府州县及土司制度的同时,又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对思州实行改土归流,实际上仅发其端。
永乐八年(1410年),思南、思州两土司田氏族乱。思南宣慰使田宗鼎“凶狠淫虐,生杀任情,与副使黃禧构怨累年”。思州宣慰使田琛也与田宗鼎有怨,黃禧勾结田琛共同对付田宗鼎,两宣慰司为争夺沙坑事发兵数次攻杀,田琛自称“天主”,其妻为“地主”,委任文武臣,以黃禧为大将,发兵进攻思南宣慰司,田宗鼎急携家小逃走,田琛杀宗鼎之弟,并发掘田宗鼎“袓宗坟墓而戮其母尸,尽掠其人畜资财”,军队所过处残害其民,人民遭受灾难。田宗鼎上奏于朝,朝廷命镇远侯顾成领官军五万人进剿思州,擒田琛、黃禧到京城。田琛妻冉氏聚蛮人为乱,要挟朝廷将田琛放回,户部以田琛“悖逆不道,构扇旁州,妄开边衅,屠戮善良,抗拒朝命,己正其罪”。朝廷欲使田宗鼎回思南复职,而“宗鼎奏言,必得报怨家以绝祸根”,户部认为田宗鼎素来凶恶,仍欲逞愤杀人,且有“缢杀亲母,渎乱人伦等事”,“绝灭伦理,罪不可宥”。
永乐十一年(1413年)二月,明成袓朱棣以“琛、宗鼎分治思州、思南皆为民害”为由,于次年废除思南、思州两宣慰司,以思南宣慰司地置思南、镇远、铜仁、乌罗四府;思州宣慰司地置思州、石阡、新化、黎平四府,派流官治理,设贵州布政使司总辖之。这是明朝廷在今贵州首次进行改土归流,至此,据思州七百余年的田氏统治结束。废除田氏两大土司,是贵州建省的起点。
今遵义市所辖的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明初隶属思州宣慰司,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划入思南宣慰司,改土归流后属思南府。
三、贵州省的建立
1368年正月朱元璋称帝,定国号为明,改元洪武,以应天府(今南京)为京城。明王朝建立后,洪武四年(1371年)明军攻入四川,灭大夏,明玉珍之子明升投降归顺。朱元璋遣使招降播州,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播州宣慰使杨铿、宣慰同知罗琛、播州总管何婴、蛮夷总管郑瑚等入朝,缴纳元朝授予的金牌、银印、铜印、敕书,朱元璋命杨铿、罗琛等仍任原官。水西土官霭翠、水东土官宋蒙古歹亦进京纳土归附,朝廷将水西、水东地合置为贵州宣慰司,领贵竹等11个长官司,设宣慰司署于贵州(今贵阳市)。
为控制西南形势,朝廷在四川叙永建永宁卫,川西建成都卫,湖广设武昌卫,屯驻大军。按曹国公李文忠建议,在贵州建立贵州卫,与贵州宣慰司署同城,以便统驭。永宁、成都、武昌等卫形成掎角之势,意在控制贵州。
明朝建立后,元朝梁王自恃其地险远,拥土自固。朱元璋七次遣使赴云南招降,梁王不肯投降并杀害使者。洪武十四年(1381年)九月,朱元璋任命颖川侯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进军云南。朝廷西征云南,出师号三十万之众,其中半数兵力是征调西南土司兵参战。朱元璋遣使送兵符和敕书给播州宣慰使杨铿,敕书曰:“……尔铿世守播州,作朕藩屏……今大军南征,多用战骑,尔当以马三千,率酋兵二万为先锋,以表尔诚。符至奉行,毋违朕命。”宣杨铿即点精兵二万为开路先锋,随军征云南。朝廷还敕谕黔西北乌蒙、乌撒诸酋长出兵,并修道路、献粮草,协助官军征云南。主力部队从湖广经贵州入云南,偏师从四川经乌撒(今威宁)入曲靖,沿驿道驻扎军队。当年十二月,曲靖决战大胜,次年进兵昆明、大理、丽江,云南平定。
为了加強对西南的统治,巩固云南边防,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云南布政司,所辖52府、63州设流官治理。同年建立贵州都指挥使司,以作云南后盾。在曲靖、普安、乌撒、建昌设立卫所,屯驻重兵,用以稳定贵州局势。谕令各酋长开筑道路,整治驿道,在赤水、毕节、七星关各设卫所,保卫驿道畅通。为解决粮饷供给,实行征粮赋、推行军屯、商屯、民屯制度,推行“移民实边”政策,以军卫控制土司。同时施行怀柔政策,不使土司赋役过重,诏谕各土司、各番夷部落酋长入京朝觐,朝廷给予厚赐赏赍。为加强思想统治,从洪武十五年(1382年)起,令各地土司“凡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受业”,学习君臣父子之道,以儒家典籍实行礼乐教化,统一人心,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在条件成熟后,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以思州、思南两宣慰司改土归流为契机,正式建立贵州省,实行“军政分管、土流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