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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刍议
所属图书:《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保护与发展》 出版日期:2015-05-01 文章字数:4386字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刍议

在贵州这块土地上,生活着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蒙古族、仫佬族、满族、羌族共17个世居少数民族。千百年来,在这个和睦的多民族大家庭里,各族人民以无穷的智慧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原生态民族文化。在贵州的民族文化中,“节庆文化”恰如盛开在“天然公园”中一朵朵奇葩,散发出诱人的芬芳,成为贵州独具特色、不可替代的宝贵的旅游资源。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同小异,和而不同”。在贵州世居少数民族特有的民间传统节日中,除彝族、回族、白族、蒙古族、满族等少数民族以外,其余的少数民族都有牛寿节、吃新节(尝新节)等集祭祀和农事为一体的节日,而且,其形式和内容大同小异,体现了贵州民族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同小异,和而不同”的独特的格局。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传统节日与历法和节气有一定的关联,如苗年、侗年、彝年、仫佬年和“三月三”、牛王节、“六月六”等。其中,苗年、侗年、彝年、仫佬年等节日多在农历十月间举行,这与“十月岁首”的历法有关,牛王节、“六月六”等节日与节气有关。

同多元文化背景下各类民族文化面临传承危机一样,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同样面临着传承危机。

首先,高速发展的经济剧烈地冲击着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民族传统节日的传承面临着失传的危机。按一般常识而言,每一种相对独立的文化体系都会有一种本能的排他性,这是民族文化形成发展过程中自身形成的天然的“免疫力”。就贵州而言,各民族的文化都有排他性。历史上,各民族文化的排他性加上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民族传统节日在代代相传过程中保持着它相对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延续性。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冲击,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原有的社会秩序被突破,民族地区靠血缘关系维系的狭隘的社会圈子被迅速重组,传统的社会结构趋于瓦解,新的人际关系正在形成。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通讯设施的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过去由于地域和时空的限制而造成的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的封闭环境被打破,民族传统节日对于本民族群众文化选择的唯一性被打破。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传媒的高度发达,外来文化的大量涌入,形成了新的多元文化格局,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成员对文化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传统节日的稳定性受到全面的冲击,传统节日对群众的凝聚力和权威性正在逐渐减弱,传统节日的生存出现了危机,传承的链条出现了断裂的可能。

其次,开放性的社会发展使民族传统节日的民族特点逐渐淡化,这有可能导致民族传统节日的异化并最终导致节日的消亡。“开放性的社会发展”与“封闭性的社会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两种发展模式。所谓“开放性的社会发展”指的是在一个社区里主流社会(国家机器)与非主流社会(民族民间社团)并存,以主流社会为主导;主流文化(国家机器代表的文化)与非主流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并存,以主流文化为主导的、多元的、有序的、非线性的社会发展模式。这种社会发展模式的调控机制是法制。开放性的社会的特点是社会分工明晰,管理功能强大,其社会发展呈非线性而有序的发展。

封闭性的社会的特点是社会分工简单、模糊,社会管理机制不力,社会各行各业呈无序状态,社会发展呈线性状态。在少数民族的封闭性的社会里,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完备,族群的“习惯法”可以而且必须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这是民族传统节日得以传承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但在开放性的社会环境里,在有序的、非线性发展的社会发展状态下,族群的“习惯法”已经无法规约族群成员的行为,许多该族群特有的知识和技能也可以游离于节日活动的仪式之外,民族传统节日有可能失去存在的前提条件,成了无本之木,许多民族传统节日将永久性消失并不是危言耸听。

第三,高速发展的现代传媒让少数民族社区的人们看见了外部世界的精彩,人们的目光一致向外,这阻断了少数民族社区人们学习和掌握传统文化的“神经元”,给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当然,我们在这里讨论民族传统节日的传承危机,是站在社会经济发展对传统文化的影响趋势上来说的,是一种趋势的预测,是把传统节日当作一个静态的具体事物来分析的。实际上,传统节日不是一个静态的事物,它本身也在运动,也在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势能”而不断修正自己运行的轨迹,在这个过程中,传统文化天生的“免疫力”在减缓“势能”的冲力,这种趋势是可以改变的。我们还有政府的行政干预措施,只要这种“干预”运用得当,就可以有效地降低民族传统节日传承断裂的风险。面对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传承危机,最佳的缓释预案首先是加大对节庆文化整体开发的力度,让节庆文化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让他们真正感觉到传统文化也是他们谋生的手段,进而形成分工明细、可操作性强的产业链,让传统节日和节庆文化真正变成他们的主要生计来源。当传统节日能够为群众的生计提供来源的时候,他们会自觉地对节庆文化进行深层次的保护,会从“要我保护”变成“我要保护”。其次,要加大“民族文化进课堂”工作的力度,加快“民族文化进课堂”的速度,拓宽“民族文化进课堂”的广度,提升“民族文化进课堂”的深度,真正做到“民族文化传承从娃娃抓起”,夯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基础。第三,要正确运用行政干预的作用。例如在一年一度的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中,由政府出面举办各种歌舞比赛和其他民族民间工艺制作比赛,通过各种比赛,培养千千万万的“歌舞大师”“工艺美术大师”等传统文化的传承精英,让民族传统节日真正成为民族文化传承的前沿阵地。

贵州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是全国罕见的,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和节庆文化的丰富多彩也是全国罕见的,贵州传统节日保护模式的多样性同样也是绝无仅有的。当我们将这些五花八门的模式放到贵州原生态民族文化背景上就会发现,这些模式是能够满足贵州原生态民族传统节日的静态保护要求的;而当我们将这些模式放在世界进入经济一体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社会化的时代大背景下与贵州民族文化背景重合进行动态保护审视时,这些模式的局限与不足便立刻凸现出来。因此,更新保护观念,理清保护思路,摸清文化家底,明确保护重点,整合保护机制,创建适合贵州省情的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保护的新的最佳的模式成了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事业的当务之急。

在贵州对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必须根据贵州的实际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民族传统节日和节庆文化保护的“有形化”原则。从理论上说,“有形”与“无形”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任何事物都是由有形与无形两个方面共同组成的。民族传统节日和节庆文化是以约定俗成的仪式这种无形的方式来展示民族文化内涵的,是通过表演这些仪式和程序来传达和传承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来规约族群个体的行为的,而族群个体也是通过观摩“表演”来习得民族传统节日中的传统文化的。因此,将民族传统节日的仪式和过程完整地记录下来就是民族传统节日的有形化过程。以多媒体方式记录民族传统节日是民族传统节日保护的第一步,也是民族传统节日这样一类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模式。以多媒体的方式记录节日表演,是为传统文化在教育、科研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国际文化交流等诸多领域发挥作用的必须的步骤。

第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无形文化遗产犹如人体之“经络”,看不见、摸不着,但又确实存在。无形文化遗产虽然“无形”,但它毕竟托付于一个个具体可见的人——艺人、匠人、歌手或是巫师,只要这些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还活着,传统文化遗产就不会消失;只要无形文化遗产传承人还在招徒授业,无形文化遗产就会后继有人,绵延不绝。我们对民族传统节日的保护,只关注节日活动本身的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在关注节日活动本身的同时,还要特别关注那些深谙传统节日门道的民间文化艺术传人。要明白,与节日仪式有关的观念、知识、技术、技巧等重要无形文化遗产很可能就会随着老艺人、老工匠的离世而成为千古之谜。保护民族传统节日现在需要从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抓紧时间保护好这些身怀绝技的民间艺人,并通过他们将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保存下来,传承下去。强调对无形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这便是无形文化遗产与有形文化遗产不同,有形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坏一个少一个,所以,无论大型不可移动型文化遗产,还是小型可移动型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都只有一个。无形文化遗产与此不同,它不但可以随时复制,而且还可以不断创新。从这个角度来说,只关注无形文化遗产的既有成品已远远不能满足对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要求。因为随着匠人手工艺水平的提高,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会不断涌现出来。要想掌握无形文化遗产的最新技术,最简单、最经济的办法,莫过于对无形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有了人便有了一切,失去人便失去一切。那种只见“物”不见“人”的做法,至少在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这个问题上是舍本逐末的。

第三,要坚持“整体保护”原则。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整体保护是关键,有形文化遗产如此,无形文化遗产亦然。无论何种文化遗产都是特定环境的产物,抛开具体环境,文化遗产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特别是对于具有活态性质的民族传统节日而言,没有了整体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就很可能会因此而失去它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保护无形文化遗产犹如池中养鱼,关键是要为鱼儿营造出一个适合于它们生长的客观环境,环境好,营养足,鱼儿自然生长迅速;如果两眼只盯着鱼而忘记换水,鱼儿就很可能因缺氧缺水而窒息死亡。从这个角度说,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就是要为无形文化遗产特别是那些无形文化遗产持有人营造一个更加宽松,也更适合其成长的原生态环境。

第四,要坚持“活态保护”原则。与已经成为“化石”或“文物”的有形文化遗产不同,传统节日一直以其鲜活的面貌出现在现实生活之中,这也是无形文化遗产有别于其他遗产的不同之处。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这个特点,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在动态环境中完成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我们的真正目的是想让这些无形文化遗产像水中之鱼一样,永远畅游在中国文化的海洋里,生生不息,永无穷尽。贵州民族传统节日的保护正需要这样一种理念。此外,还要坚持“保护第一,发展第二,开发第三”;坚持“政府干预”保护模式为主,民间“习惯法”保护为辅,多重保护模式并存原则等。

贵州民族传统节日和与之相生相伴的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都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同其他民族文化资源一样,民族传统节日和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也面临着外来文化的猛烈冲击,面临着传承的危机,各级党政领导和本民族群众要未雨绸缪,做好应对和缓释的预案,以保证民族传统节日和贵州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这一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

贵州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保护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