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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人心的“故霞”
所属图书:《山歌壮锦:壮族》 出版日期:2014-06-01

凝聚人心的“故霞”

“故霞”,即壮语敬社神(“故”即“做”、“敬”之意,“霞”即“社神”),它是贵州壮族中比较重要的神祇。

贵州壮族祭祀的社王,传说来自遥远的东方。社王专管地方的安宁和生产,精通阴阳地理,会推算吉凶日子。据民间传说,社王本来想给自己找个好地方,推算一个好日子建房造屋,可算来推去的,没有发现一个好地方,一年的365天都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日子。因此,社王从东游到西,也没有为自己找到一个好地方和一个吉日造屋落脚。年关到了,“崴宜久”(即壮年)这天,他才迫不得已地在村寨边的大树脚下,草率地搭个棚子,暂时栖身过年。所以,人们只好在大树脚下搭个棚子(社王堂)祭祀社王,祈求社王保佑村寨人畜平安,五谷丰登。传说古时是用人祭祀社王的,后来看到用人祭祀太残酷,才改用猪代替。故祭祀社王时,要用绳子捆住祭祀所用那头猪的前脚,以木杠穿过猪的两腿间抬到社王堂,使猪的头朝上,后脚向下,就像直立行走的人一样。

壮社

“社”,《说文解字》注解说:“社,地主也。”《春秋傅》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周礼》:“二十五家为社,各树其土所宜之木。”“社”早期指土地神,也指祭祀土地神的场所。古人认为土地能够滋孕万物,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所以要立“社”祭祀。《周礼》便规定25户就要设立一“社”。“社”既是祭祀的场所,同时也是公众聚会的地方,久而久之使“社”具有地方基层组织的性质。“社”是祭祀的基本单位,由“社”民自己组织祭祀,全体“社”民不论贫富都要参加,所余祭品祭后在“社”所宴饮行乐,费用则由全体“社”民分摊。除去集体组织的祭祀外,个人因各种情况如天灾人祸等也可以向社神祈福、立誓、禳病。同时“社”也成了地域性的民间组织,具体以一村一寨为单位,不受姓氏、民族的限制。

“故霞”中放炮祭祀

“崴宜久”的下午,村寨内各家各户的男人不用打招呼,便自觉到社王堂前,先到习俗规定的地方割茅草来维修社王堂。将近黄昏时分,全寨抬一头猪到社王堂前宰杀,祭祀社王。贵州壮族祭供社王的猪叫“慕霞”(壮语中,“慕”即猪,“霞”即社王),该猪由寨子中的各户或各姓轮流喂养。祭祀时,每户要派一人穿本民族黑色服装,带一小酒坛、饭盒到社王堂参加祭祀仪式。当然,除妇女和孕妇的丈夫不能参加外,其余的人都可以参加祭祀仪式。由师公(相当于道士)主持祭祀仪式,师公念祭社词时,众人必须闭口肃静,不能喧哗说笑,否则在新的一年里庄稼收成不好,虎豹成灾。祭祀完毕后,先除一腿猪肉给大师公,一只前腿宰下交给次年轮值养猪祭“霞”的住户,剩余的猪肉煮熟,按户分成串,各自带回家敬供“三主”(天、地、祖宗)。有的当天带来糯米饭、煨酒等,三五一伙,就地聚餐。

师公祭祀

在加榜的下尧,祭祀社王有些不同。下尧村有三个社王堂,一主两次,全村也分成三大族,轮到哪一族领头组织祭祀社王的年份,那一族就负责祭拜主堂。其他两族则祭祀那两个较小的社王堂。祭祀主堂的“慕霞”必须是两百斤以上的大肥猪,要八个人抬,祭祀用的一大坛黑糯米煨酒,要两个人抬;还有一百二十斤的糯米饭,由四个人挑。负责两个次堂的则要随意一些。那天最尊贵、最难请的人,便是祭拜社王的主师公了(祭祀社王的师公是世袭制的,别人不能替代),要先后去请三次。人们第一次去请,在他家门口叫他,他故意不吭声,其实他早已坐在家中火塘边等候了。大约过了10分钟,寨老又派第二批人去请,师公假意说他没有空而不动身。片刻之后,寨老又派第三批人去请,大师公才穿着皱巴巴的蓝长袍,戴着用自织的12米长的黑土布卷成带角的帽子来了。一到主堂前他就在规定的地方跪下拜祭,口中念着祷词,一直不抬头,显得很严肃,很虔诚。祭祀两个次堂的另外的两族也临时安排人员陪跪。祭祀那天到场的人,不准谈笑,不许大声喧哗,言行必须规矩,否则,当年全村的人丁、五谷、六畜就要受灾。待祭祀完毕,在场的人们才能自由活动。寨老把饭、酒、肉分成三份:一份归祭祀的主师公,一份分给寨上的各家各户,一份给到场的人聚餐。在祭拜社王的活动中,还有一个环节特别神秘,寨老取猪身上各个部位的肉共约半斤,放在竹子编成的小篼篮里,选一位孤寡老人,学着老虎叼着牲畜逃走的样子,把小篼篮叼到某个深沟去独吃,旁人则故意抓起树叶朝老人撒去,意思是把野兽赶跑。这位老人跑走时不能回头,否则将有不幸的事发生。据说有一年,一个调皮的后生用一粒小石子朝着嘴含肉篼的老人打去,老人感觉疼痛回头看了一眼,当晚寨子里便发生了野猫来抓鸡的事。还有一件怪事: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捣毁社王堂的那一年,下尧村遭受百年不遇的天灾——冰雹,把田地里即将收割的粮食都打落在田地里了,村民颗粒无收。

“故霞”中烧纸祭祀

我们知道,民间信仰在一定程度上演绎了自身的习俗文化,这些习俗文化构成了民族认同的要素。共同生活习俗和相同、相似的宗教信仰,使他们结成一个整体,是共同心理的具体表现。不可否认,宗教作为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就其本质而论,是消极的。“故霞”是一种民间信仰,虚幻的成分较多。但它毕竟是在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实践中产生的,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是聚集人心,增强民族凝聚力。村寨里的每个人,每一户,都必须有人参加“故霞”,大家不用招呼就踊跃参加社王堂的维修活动,主动性很强;“慕霞”由各户轮流喂养,平均承担义务,寓意大家是一个整体,在共同的“故霞”活动中,团结一致;不论外姓还是外族,只要得到头人和乡老的许可,同时备酒、肉、鱼、香、纸到本村寨的社王堂去敬“霞”,宣誓遵守本寨的条款及习惯等后,就是这个整体中的一员,既有权利享受这个整体的利益,也有保持这个整体正常运转的义务;“故霞”的目的是祈求地方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但要实现这一目的,关键要靠大家的努力,要靠大家的辛勤劳动。

火药枪

二是娱神、娱人。民间信仰是一种意识形态,产生于人类的童年时代。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还无法控制许多自然力,思维能力尚不发达,难以正确认识自然现象,于是相信在冥冥中有一种超自然的神灵来主宰世界,或操纵某一方面的事物。因此,民间信仰是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歪曲和虚幻的反映。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说:“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一切宗教,不是别的,正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支配着人们的那种外界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被反映的,首先是自然的力量。”故民间信仰向来为人们所诟病,是情有可原的。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在与自然的斗争中,有成功,有失败,但由于认识的局限,对成败的原因不能做出科学的总结,于是归之于神灵和天命。成者谢神,败者求神。成者因为有神的护佑而斗志更盛,败者也因为谢神而减轻心理压力,增强信心。人们视成功或失败的大小贡献不同的祭物,大则杀牲击鼓,吹笙饮唱,人神同乐;小则焚香烧纸,酹酒掐肉,尽己所能满足神灵的需要。“故霞”既是敬祭社王,也是一年到头的除夕之夜,人们最后一次欢聚,大家互相鼓舞,共同勉励,一起展望明年的大好时光,为新的一年而努力。既娱了神,也娱了人。

三是规范人们行为。原始宗教在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转、规范人们的行为上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人们认识水平有限,也没有什么强大的社会力量去规范人们的行为,便依靠宗教意识来维护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宗教神秘的力量,在人、神的共同监督制约下,使伦理道德和习惯法能发挥最大的功用。因此,外人、外姓要加入本村本寨,就得在社王堂上祭祀社王,宣誓遵守本村本寨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即在入社的第一天,就要接受当地的伦理教育,在人、神的共同监督下为人处世。

贵州壮族的“故霞”,并不是敬土地公,当地敬土地公称“故兹”,是壮年的初三进行,只有敬了土地公之后,人们才可以走出村寨,外人也才能进寨。从这个功能来说,似乎有“故霞”主内而“故兹”主外的寓意。但“故霞”、“故兹”的全民性,已超出了家族自身的祭祀行为,因此,它最为实在的功用,就是凝聚人心,为社区的团结稳定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故霞”中的鸣枪

山歌壮锦:壮族